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113615 证券简称:金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42,519,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3%,其中已累计质押58,447,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4%,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10%。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的通知,获悉其于2022年3月23日将前期已质押的2,222,222股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2022年3月23日,金诚信集团将其于2019年12月质押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2,222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关于该部分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金诚信集团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如下:
说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诚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涉及的总股本数量均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593,966,469股为计算基础。
金诚信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根据其未来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质押。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金信”)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2、金诚信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金诚信集团资信状况良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股份质押期间内,如出现平仓风险,金诚信集团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113615 证券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取得了部分经签字盖章的日常经营合同文件,其中主要合同的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及合同主要情况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地采-120m水平以上生产采准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地点: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2、工程承包范围:北一西区、北一东区、保秀矿区-120m及以上水平。
3、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内与北一西区、北一东区、保秀矿区铁矿石地下开采相关的分层采准、切割巷道与(天)溜井掘进及支护工程、探矿工程、安装工程(包括中段铺轨架线风水管安装、变电硐室安装、采区溜井放矿系统安装、采区风水电管线安装、管缆井安装等;不含设备购置)等;其它发包人委托的与地采生产相关的维筒、抢险、抢修等工程(不限于上述“工程承包范围”)。
4、合同工期:自2021年12月25日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合同价款: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约人民币14,645万元,最终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承包人: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锡铁山矿山采矿生产承包合同(三期)
1、承包内容:包括锡铁山铅锌矿开拓工程(含探矿工程)、采出矿、机电安装工程、刻槽取样、零星工程。采掘工程量以甲方下达的采掘生产计划为准,根据矿山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可对已下达的采掘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2、承包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限3年。
3、合同价款: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根据预计工程量估算的合同金额约38,322万元,最终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4、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承包方: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合同为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2、以上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3、以上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但由于合同期限较长,存在因双方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合同双方丧失履约能力的风险;存在因双方经营状况、工程内容、资源禀赋等发生变化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2、矿山开发服务行业存在固有的高危性,在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爆破事故等突发危险情况,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未来大量现场作业活动中,一旦运用技术失当或工程组织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隐患或事故,则会对项目后续业务的开展等产生不利影响;部分工程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3、目前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蔓延,若疫情在短期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可能会对合同履行带来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因人员隔离或项目所在地封锁导致的人员流动及物资运输困难、生产效率降低、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业主回款周期延长、客户资本投资减缓等,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防控进展以及项目所在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
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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