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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彭绍东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上午09:15至2022年3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3,304,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81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所持股份数为302,961,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97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所持股份数为34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79,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7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股份数为8,536,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3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所持股份数为34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3,224,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7%;反对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99,9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24%;反对7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程静律师、牛璐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

  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鹰诺”)以其自有资产抵押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9,8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根据固定资产实际建设进度分期提款,固定年化利率不超过4.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抵押的进展情况

  1、相关合同签订情况

  2022年3月8日,成都鹰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向成都鹰诺提供9,800.00万元借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同日,成都鹰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抵押合同》。

  2、抵押登记情况

  根据上述合同,近日成都鹰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完成了相关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22)崇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958号),具体内容如下:

  (1)证明权利或事项:抵押权

  (2)权利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义务人: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

  (4)坐落:崇阳街道创新路二段499号

  (5)不动产单元号:510184001008GB00028F00010001;510184001008 GB00028F00020001;510184001008GB00028F00030001

  (6)抵押方式:一般抵押

  (7)被担保主债权数额:9,800万元

  (8)债务履行期限:2022年3月08日至2025年3月07日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办理固定资产贷款有利于提高成都鹰诺运营资金流动性,成都鹰诺资产质量及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相关抵押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报备文件

  1、《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

  3、《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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