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公司最近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7.4.2条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两个月内(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期间,不包括单独公告的其他重大诉讼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2,928,619.47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25%。其中,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6,866,369.47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30%;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6,062,250.00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95%。具体情况详见文后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公司涉诉案件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受理(应诉)通知书等案件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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