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变更情况
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叶涵女士、孟娜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孟娜女士已从天健事务所离职,为按时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天健事务所指派邝秋香女士接替孟娜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叶涵女士、邝秋香女士。
原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赵海荣先生,现由于天健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安排,变更为曹毅先生负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邝秋香女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5年,2017年至今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经理职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毅先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6年,2006年至今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高级经理职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等。
叶涵女士、邝秋香女士、曹毅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天健事务所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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