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18 公司简称:江淮汽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380,551,978.05元,按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055,197.81元,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加上前期累计未分配利润2,395,854,032.77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738,350,813.01元。鉴于本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99,999,353.78元,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184,009,791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共计61,152,274.15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8%,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据中汽协数据,2021年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产销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40.8万辆和2148.2万辆,产销同比分别增长7.1%和6.5%,增幅高于行业3.7和2.7个百分点;商用车产销有所下降,产销分别完成467.4万辆和479.3万辆,产销同比分别下降10.7%和6.6%。
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占有率达到13.4%,高于上年8个百分点,进一步说明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
公司是一家集商用车、乘用车及动力总成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汽车厂商,公司产品主要是整车和客车底盘,其中整车产品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乘用车包括思皓品牌SUV、思皓品牌轿车、思皓新能源乘用车、瑞风品牌MPV等产品,商用车包括轻型货车、重型货车、多功能商用车、客车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技术创新,强化变革调整,持续践行“六化”要求,大力推进产品升级、技术进步和工艺革新,积极践行营销创新,强化合资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在零部件采购环节,公司采取自配+外购模式,其中乘用车发动机自配率基本达100%,商用车发动机自配率逐步提升。公司坚持开发和培育“规模与效益、质量与成本协调平衡,持续协同发展”的高水平零部件供应商,与主要供应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生产制造环节,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形成整车生产基地和发动机、齿轮箱等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在销售服务环节,公司整车主要采取代理销售模式,通过经销商为客户提供整车、零部件销售和售后服务。海外市场方面,构建了以授权海外经销商经销公司产品、委托国内的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和在海外建立子公司直接经营三种业务模式为主的主要销售网络结构。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销售各类汽车及底盘52.42万辆,同比增长15.63%,实现营业总收入403.11亿元,同比下降6.05%,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亿元,同比增长40.2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 2022-018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生敏,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凯客车、中旗股份、新疆火炬、皖仪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陆西,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科威尔、富春染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张亚琼,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芯瑞达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江淮汽车(600418SH)、金春股份(300877SZ)、合肥城建(0022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生敏、签字注册会计师陆西、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预计2022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240万元左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提交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三)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 2022-021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拟以部分设备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其项下的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拟以部分设备资产与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其项下的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中安汽车租赁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9%股权,公司董事长项兴初先生兼任中安汽车租赁公司董事长,因此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与中安汽车租赁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董事长项兴初先生兼任中安汽车租赁公司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66号基金大厦
法定代表人:潘琦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汽车及相关产品的融资租赁业务;其他融资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58,147,252.00元,负债总额为903,302,782.31元,净资产为1,054,844,469.69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3,830,996.46元,净利润47,907,117.82元。
2、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葛淝路1号
法定代表人:戴茂方
注册资本:733,329,168元
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84,511,609.78元,负债总额3,454,978,471.26元,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65,277,057.77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780,721,586.62元,实现利润总额-281,399,827.07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4,187,712.71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安凯客车部分设备
2、租赁类型:融资租赁及其项下的保理业务
3、融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3年
5、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按照市场利率,分期还款
上述协议尚未签署,该事项决策程序履行完毕后,安凯客车董事会将授权安凯客车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及其项下的保理业务等相关合同,最终实际融资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融资额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及其项下的保理业务,利用现有生产经营设备等进行融资,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安凯客车债务结构,同时盘活固定资产,提高现有固定资产的利用率,有助于安凯客车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安凯客车对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长项兴初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意见如下:安凯客车开展融资租赁及其项下的保理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安凯客车经营业务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2-02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4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或“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557.3万份股票期权。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 本计划”或“公司激励计划”),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1883.1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189331.21万股的0.99%。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4、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354人,均为公司管理骨干和技术(业务)骨干。
5、本计划有效期为5年。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6、行权期绩效考核目标:自授予时起,每一个行权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年均增长率高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8.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比重高于72.60%,且上述指标不低于同行业23家整车上市公司的平均业绩水平。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六届十次董事会和六届七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激励计划对象的核查意见》。
2017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7]788号),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7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江淮汽车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 2017-054)。
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017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江淮汽车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临 2017-062)。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七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8年2月8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2月9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权益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编号:2018-008)。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公司注销717.5万份股票期权。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公司注销608.3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实际达成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0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江淮汽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需对第三个行权期到期尚未行权的557.3万份股票期权全部予以注销。
至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
四、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尚未确认股票期权费用,因此本次注销部分股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八、律师意见
律师认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尚需江淮汽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九、备查文件目录
1、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七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 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1、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预计销售汽车56.8万辆,同比增长8.36%;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450亿元,同比增长11.63%。
6、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按截止2021年末的股本2,184,009,7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合计应派发现金股利61,152,274.15元。
7、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其中董事长项兴初因关联关系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2-014);
8、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9、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管薪酬如下:
10、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授信额度。
11、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其中单户余额不超过5亿元,整体余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两年。
12、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淮汽车及控股子公司江淮担保2022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2-015);
13、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强化汇率风险的管控,有效捕捉市场机会,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择机进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以及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产品的业务操作,计划2022年全年签约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额其他币种。
14、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30亿元。
15、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项兴初、董事王兵因关联关系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关于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2-016)。
16、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淮汽车 2022-017)。
17、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江淮汽车 2022-018)。
18、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重大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关于2021年度重大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2-019)。
19、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20、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淮汽车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1、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淮汽车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2、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淮汽车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3、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2022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2-015)。
24、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2022年度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项兴初因关联关系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2-020)。
25、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2-015)。
26、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项兴初因关联关系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2-021)。
27、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2-022)。
28、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淮汽车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事项和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9、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张鹏先生、宋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0、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淮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江淮汽车 2022-023)。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人员简历
张鹏:男,中共党员,1970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本公司国际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国际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皮卡公司党委书记。
宋华:男,中共党员,1977年10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本公司轻型商用车制造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本公司副总经济师,安徽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济师,兼任轻型商用车制造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安徽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名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2-01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七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重大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十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2-017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0,079,0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09.25万元(含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734.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0日出具的会验字[2016]437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6,487.3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487.35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8,888.52万元(含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265,588.7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5,375.8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5,558.9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9,917.84万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9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0,697,6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069.5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30.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1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230Z025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2月1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0,000.00万元;(2)直接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132.8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8,246.07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等182.7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8月22日,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3800000406);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10188000154396),在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33442610300000729)。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2920033584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9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6,487.35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鉴证并出具会专字(2016)第4624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0,000.00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3040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江淮汽车202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淮汽车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江淮汽车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淮汽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于2022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表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重大长期资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和减值测试,对部分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计提专用模检具减值准备3,372.11万元、计提专有技术减值准备19,233.48万元,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11,703.23万元,合计34,308.82万元。
二、减值测试的方法及会计处理
1、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 开发支出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开发支出减值准备。开发支出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重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明细
公司X8车型专用模检具及相关技术,I3、A5车型和1.2TGDI发动机相关技术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上述专用模检具及相关技术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差异部分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此次资产减值事项已经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308.82万元计入2021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08.82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308.82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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