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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2-038

  转债代码:123063             转债简称:大禹转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3月0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59,669,029股减少至859,104,02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859,669,029元减少至859,104,029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民旺道10号5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2年03月25日起45日内

  3、联系人:何运文

  4、联系电话:022-59679306

  5、传真号码:022-59679301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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