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07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2018年07月,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12.00万股,发行价为11.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9,612,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0,434,409.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177,990.5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07月10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07月10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17331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4号)核准,2021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747,452.00股,发行价格为112.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58.2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7,358.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982,599.70元。
该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3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1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1052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3,858,614.4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91,827,171.73元,本年度使用2,031,442.7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393,858,614.4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9,177,990.5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680,623.8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3,884,774.38元,其中:本年度使用613,884,774.38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13,884,774.38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86,943,165.97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88,982,599.7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1,845,340.6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8月8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储存”),并以2,300.00万元募集资金对密尔克卫化工储存进行增资。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指定专项账户用以存储上述募集资金。2019年5月27日,公司及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已于2021年3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控股”)。2021年12月3日,公司及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东方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2日、1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需要,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中金公司已于2022年3月1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19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储存,“800011391530”账户和“03003861081”账户均为该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控股。“03004486764”账户和“FTN13859204300001”账户均为该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1-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储存,并以2,300万元募集资金对密尔克卫化工储存进行增资;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除上述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9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控股。
除上述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8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3,219,436.6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9年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20.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1,192,161.9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均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8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9年7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0万元、同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已经2019年7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与赎回(含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826.67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结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合计28,487,201.6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银行账号03003644927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215,093.65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银行账号310066933018800012936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70,265.68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银行账号03003861081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701,842.36元。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建设完毕,不适用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密尔克卫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1-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附件:1-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1-2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04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2022年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担保时间范围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尚须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其中,用于项目投标、合同履约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办理授信业务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
1、担保情形包括: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2、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及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情况
预计对被担保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以在预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以下财务均为2021年年报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1、 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
2、 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3、 上海慎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 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
5、 上海静初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6、 上海振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7、 密尔克卫迈达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8、 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9、 上海密尔克卫慎则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0、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有限公司
11、 张家港密尔克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 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
13、 大正信(张家港)物流有限公司
14、 上海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15、 上海零星危险化学品物流有限公司
16、 南京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7、 密尔克卫(烟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8、 青岛密尔克卫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19、 天津市东旭物流有限公司
20、 四川密尔克卫雄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内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228,595.1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71.0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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