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22-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0,107,173.8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940,930.07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166,243.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4,370,138.61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20,639,996.34元,合并报表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6,896,386.06元;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409,300.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940,930.07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468,370.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97,653,593.31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20,639,996.34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9,481,967.64元。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3,999,939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20,639,996.3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20%,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1年度上述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2万元。
为保持审计机构、审计资料、审计过程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艳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57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鉴于大信原属于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现属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的事务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可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鉴于大信原属于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现属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的事务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网络方式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15:00--17:0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阮澍先生、财务总监胡明峰先生、董事会秘书郑彬先生、独立董事洪葵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
3、参与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s://www.cs.com.cn/roadshow/yjsmh/)参与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3日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邮箱gjyystock@163.com。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17371575571
邮箱:gjyystock@163.com
四、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证网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3,999,939.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广济药业始建于1969年,1999年在深交所上市,是一家历经50多年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维生素B2、B6以及医药制剂产品,是全球主要的维生素B2产品供应商。公司自建厂以来始终秉承“上下求索、敢为人先”的企业发展精神和“待人以诚、执事以信”的企业经营理念,主营维生素原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下辖武穴、孟州、咸宁三大生产基地,建立以原料药、制剂为核心的研发中心和多家配套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医药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原料系列产品、制剂系列产品,其中:原料系列产品为医药级、食品级、98%饲料级、80%饲料级核黄素及核黄素磷酸钠;制剂系列产品为口服固体制剂和大输液。公司主导产品维生素B2又称核黄素。维生素B2广泛应用于医药原料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生理功能,可以在微生物和高等植物体内合成,而动物和人类则不能,必须从食物中摄取,因而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评价人体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的六大指标之一,其在临床医疗、饲料加工、食品工业及化妆品制造等领域均有重要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以及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以及2021年4月23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合作协议>的议案》,签署本次合作协议,以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为目的,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同致力于原料药、医药制剂行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将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中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为实现公司“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销售和研发两端发力,形成研发、生产、销售的良性循环。公司拟以“混改”方式引进研发团队,与武汉同泰启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实现广济药业“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弥补公司制剂研发能力不足,建立高质量产品开发平台,加快产品开发,有利于与研发团队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研发活力,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已于2021年 12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1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3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阮澍先生、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为现场表决,隆刚先生、刘波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9)。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曹亮先生、刘晓勇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分别宣读《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0,107,173.8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940,930.07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166,243.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4,370,138.61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20,639,996.34元,合并报表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6,896,386.06元;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409,300.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940,930.07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468,370.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97,653,593.31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20,639,996.34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9,481,967.64元。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3,999,939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20,639,996.3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在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济药业”)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
2022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4月1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各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确保个人健康码是绿码并且行程码显示最近14天没有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健康出行;
(3)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爱珍、吕简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17371575571(座机)
传真:0713-6211112
2、 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2,投票简称:“广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1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3月23日上午11:00以现场的方式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忠义先生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9)。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5]号)核准,广济药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9元。截至2020年3月24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募集资金总额363,999,986.77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5,896,98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02,999.9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3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于2020年4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0年6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9,723,246.07元,其中:资金专户存款余额59,723,246.07元,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80,000,000.0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账户416180100200050048系募集资金专户416180100100174736下的工程保证金子账户,用于“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余额80,000,000.00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因公司公告的《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11)中仅明确“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孟州公司,未对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明确。因此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8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明确“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方式为按照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由公司向孟州公司增资,增资额为180,0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172,116,480.00元,自有资金7,883,520.00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29,627,097.02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39,500.00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6,597.0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627,097.0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39,5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孟州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批通过后十二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形。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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