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为突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重点,对仅根据《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变化进行对应的调整的条款未在修订对照表中一一进行列示。《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03527 公司简称:众源新材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3月25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3,82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764,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45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业务属于“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C3251铜压延加工”。
国际上,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美欧等主要的铜消费国家制造业重新进入扩张区间后,全球铜消费出现明显的回暖趋势,全球铜需求将迎来明显的增长。
在国内,铜下游终端需求主要集中在电力、家电、建筑、交通、电子这几大领域中,传统领域用铜基本维持稳定发展,新基建、新能源将是国内未来铜需求增量新亮点。
新基建作为国内经济转型的基建投资重点,是近些年国内政策支持的重点。在2021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上进一步明确新基建的至关重要性,要求在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与加快新基建建设。而新基建中的5G基站、充电桩建设会带动连接器、高强高导高屏蔽相关铜板带、铜箔需求;特高压、城际高铁和城际轨道交通将带动铜线缆、铜板带箔需求。
此外,我国的能源结构转型加速,新能源也将带来新的铜带箔需求增量。在“2030年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的目标下,我国加快了新能源的应用,光伏、新能源汽车都将在“十四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新能源汽车用铜量在传统内燃机汽车的基础上将是全方位的增加。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与充电功能都需要大量用铜,新能源汽车所带动的汽车智能化所提升的汽车电子,也将增加铜带箔的使用量。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紫铜带箔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立足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紫铜带箔材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技术工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拥有自主研发的15项发明专利,67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以电解铜等为原材料,利用自主研发的多项专利技术、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向客户提供紫铜带箔材系列产品。公司通过上述产品的销售实现收入、利润和现金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变压器、电力电缆、通信电缆、散热器换热器、电子电器和新能源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其价格随市场波动,加工费则由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市场供求关系、产品规格、工艺复杂性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生产和采购则一般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677,978.97万元,同比增长7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54.16万元,同比增长119.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93.89万元,同比增长122.1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1,999.05万元,同比增长35.9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5,494.03万元,同比增长11.24%;基本每股收益为0.56元/股,同比增长了115.3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76%,同比增加了7.05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9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8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8日
至2022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奚海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2年4 月15日(上午 9:00--下午 16:3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奚海波
联系电话:0553-5312330
传真:0553-5315738
邮箱:ahzyxcl@126.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 48 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000630.SZ)、华茂股份(000850.SZ)、天华超净(30039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仇笑康,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负责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众源新材、松宝智能、和田维药等3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静,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负责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众源新材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灵慧,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19年1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厦门国贸、三钢闽光、亚厦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仇笑康、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灵慧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9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00万元,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无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4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众源新材”,证券代码“603527”,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69.7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81.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38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900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8月18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4,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4,808.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0万元,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陡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169629310300000114)、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40279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因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拟将撤销,新设立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并将原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的所有业务迁移至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迁移后除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以外,银行账号、户名均未发生变更。本公司和国元证券与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签署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废止。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2,742.2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30Z029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众源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源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后认为:众源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7,469,462.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3,82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764,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相关制度。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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