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接D9版)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9版)

  (二)本年度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三)本年度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影响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及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培服先生、独立董事陈强先生、财务总监邹雪梅女士、董事会秘书吴迪先生和保荐代表人安宏亮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回避表决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日常会议召开等需要,由宿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国际酒店”)提供相应服务,该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已于2022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宿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敬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住所: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桂路8号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2346318884Y

  双星国际酒店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务服务;室内健身休闲服务;游泳馆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日用百货、服装、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由于彩缘置业股东为吴培服及陆敬荣,吴培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敬荣与吴培服为夫妻关系,双星国际酒店为彩缘置业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双星国际酒店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关联交易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5号”文核准,双星新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117,039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1.62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3.1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32,427,116.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7,572,876.23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月 10日出具的众会字(2017)第224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30,232.12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8,668.88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项目将依公司实际投入需要逐步开展,由于项目从启动到建成均需要过程,所以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并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存款

  1、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2、存款期满,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得质押。

  3、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4、公司不得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5、公司上述定期存款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二)理财产品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间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额度

  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四、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能够保证本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持续完善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

  (3)理财产品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针对相关市场信息变动及风险评估提出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记归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有效执行,能确保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顺利开展。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文件,对此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且公司为此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仍为一年,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机构的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42人,注册会计师共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6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涉及3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蒯薏苡,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6年,2008年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或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西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6 年,202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戎凯宇,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控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鉴证费用138万元;2022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聘请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该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在2021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合法、依据充分。建议继续聘任其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