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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14版)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出席了本年度内召开的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88511            公司简称:天微电子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0,0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65%。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金额暂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灭火抑爆系统、某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高能航空点火放电器件、高精度熔断器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丰富的军工科研生产经验和先进的生产管理,以综合防护领域的核心器件及系统集成为主要发展方向,长期致力于为武器装备防护细分领域提供电子信息综合防护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新型灭火抑爆系统、航空放电管和特种熔断器等。新型灭火抑爆系统主要用于装甲车辆等武器装备;特种熔断器和航空放电管等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等领域;除主要产品销售业务以外,公司还承接部分军方委托研制业务。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研发、生产所需物料、设备、包装材料、辅料等的采购业务。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由生产部门、工程技术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提出采购需求,通过询议价、比价后形成产品报价审批单,选定合格供方,编制采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部拟制合同并组织内部评审,与供方签订合同实施采购。主要物资的供应商采取批量采购、分批交付模式,以便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和合理库存水平。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采购物资质量、成本以及供应速度的控制提供较好的保障。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主要结算方式为发货后挂账付款,付款周期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方式以承兑汇票为主。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任务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整机/总体单位或上级配套单位的订货量组织军品生产活动。根据公司订单任务和经营目标,结合库存、原材料等情况形成年度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下达月度生产计划,月底对生产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公司已形成相关内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生产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公司以产品为中心组织生产,整个生产过程中,市场预测、订单确认、计划编制、物料采购、生产实施、出货检验等各个环节以产品为单位组织安排。通过计划信息的反馈,保持信息流的统一口径,达到生产计划的统一调度。

  3、销售模式

  公司军品销售中,主要产品军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通过军方招标方式实现销售,在军方未审价前,公司向客户交付的产品价格按双方协商的合同暂定价格入账,以军方审定价格作为最终销售价格。系统类产品主要根据军方客户的需求进行滚动发货,客户验收之后报送付款计划并根据计划向公司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以承兑汇票为主。器件类军用产品的销售主要是通过承接器件研制项目获得,公司根据军方需求研制相关器件,而后定型并实现批量供应。器件类产品的价格主要是通过公司与军方用户单位协商议价确定的,以承兑汇票为主要支付方式。

  公司委托研制收入主要通过承接各项军工科研项目实现。军工科研类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军方部委制定的科研新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军方部委根据科研项目的进度阶段进行拨付;另外一类是由军工用户单位制定的科研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用户单位和公司协商议价确定,用户单位根据合同和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付款。

  公司民品销售主要为系统类产品和器件类产品。民用系统类产品主要以矿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为主。产品主要通过客户择优比选等方式实现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是公司与客户根据市场、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

  4、研发模式

  公司按照“装备一代、生产一代、研制一代、预研一代、探索一代”的研发思路,组织相关研发工作。“研制一代”主要集中于公司列装产品的升级换代,包括产品的性能提升、质量工程及下一代产品研发,“预研一代、探索一代”主要是公司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新型产品的预先研究和探索。公司预研产品主要采取与高校、研究所合作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跟踪前沿技术,解决技术来源,聚焦工程化及产品推广应用,最终实现产品列装。

  公司非常注重产品的研发质量,通过积极和用户沟通,明确研发项目的设计需求,同时在研发过程中,设置了包括设计评审、工程化评审、工艺评审、质量评审等一系列评审过程,在正式生产之前还需完成规定的一系列严格的验证试验,以确保研发质量。

  公司把持续改进作为产品研发的质量目标,在产品正式列装之前,公司通过市场反馈、环境综合性检验等方式暴露产品缺陷,从而优化产品设计。公司积极参与产品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了解产品功能、性能要求,以便在后期产品研制过程中指导产品设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军工电子行业发展阶段

  军工电子行业所涉及的电子技术、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系统及装备广泛应用于兵器、航天、航空和船舶等军工产业集群中,为各种重要装备提供技术支撑和配套支持。根据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到2050年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目前我国军队正处于信息化建设关键阶段,军工电子行业承担着“信息系统一体化、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未来军工电子行业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

  (2)军工电子行业基本特点

  军工电子行业产业链较长,涉及面宽,应用领域广泛。公司的系统类产品和器件类产品大部分为军品,从客户数量来看,军品的客户数量较为集中,符合军工行业的特征,同时由于军工采购具有强制性、计划性、可靠性、安全性以及保密性等特点,军方的采购对象一般不会轻易发生变化,且型号产品从立项、列装、量产到淘汰的周期都较长,因此公司军品批产供应的后续需求稳定性较高,延续性较长。

  (3)军工电子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为高危领域提供电子防护产品,目前主要产品为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综合防护系统中的灭火抑爆系统在军用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一辆装甲车辆要充分发挥其战斗效能,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是,当它被炮弹击穿之后仍能保持乘员的生存能力。公司灭火抑爆系统能够满足在极端高温、高动态环境下快速响应、可靠反馈的军方技术要求,产品实现难度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致力于综合防护领域,从器件制造技术的专研,到系统集成相关技术的积累,并形成核心技术产品,该产品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灭火抑爆系统产品

  公司经过自身发展实现了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以及应用,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军用灭火抑爆系统自主研发能力并实现量产的公司之一。在军用灭火抑爆系统领域,公司竞争实力突出,在军方组织的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统型招标中得到认可,凭借多年的技术储备、工艺水平及综合能力,公司最终在七家竞标单位中位列第一,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产品配套关系中,公司产品配套的装甲车辆型号数量排名第一。公司是研发驱动型公司,一直专注于综合防护领域,具备完善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公司的军用灭火抑爆产品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自身深厚的技术储备,形成了自身核心竞争优势,形成核心产品的量产,取得了国内行业较为突出的市场地位。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进一步巩固核心竞争力,保持并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

  国内军用灭火抑爆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技术积累,实现了产品的自主研发及制造。未来随着武器装备现代化的逐步推进,以及灭火抑爆技术在军用领域应用范围和场景的扩大,未来将有更多资源和人才进入本行业。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目前作为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将依靠前期的技术积累、品牌效应等先发优势,力争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2)电路保护元器件产品

  公司生产和研发的器件类产品主要以军用放电管、军用熔断器为主,随着国家推行国产化进程的实施,放电管、熔断器等产品的需求持续提升。基于公司的产品技术优势,放电管产品在原先的基础上衍生出了大量的新型号,基本满足现阶段国内装备发展需求,经过十几年的研制,产品已在多个型号军用产品上应用,公司具有稳定的生产制造能力,产品技术成熟。在熔断器产品方面,公司产品实现了多型号规格覆盖,工作精度高、可靠性高,产品在航空、海军等领域具备广阔的应用需求。

  除了满足当前的武器装备需求外,为了保证技术先进性,公司和用户单位共同推进下一代军用器件的发展。针对放电管,公司已经在探索放电能量更好和击穿电压更准确的新型高能放电器件;针对熔断器,公司根据国际先进水平已经在进行新型熔断器的研究。

  军用电子元器件不同于民用产品,军方对于器件的质量性能要求非常高。军用器件需要在复杂多变的场景中保持高稳定性,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较高的工艺质量控制,在检测过程中需求严格、准确的检验技术和方法,同时考虑到安全性、可靠性以及保密性等因素,军方客户一般都会选择型号产品的器件研发单位作为配套供应商,军品的技术门槛和市场准入门槛较高。未来随着武器装备信息化的逐步推进,发挥基础重要作用的电子元器件领域将有更多资源和人才进入,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目前作为行业内的领头企业将依靠前期的技术积累、品牌效应等先发优势,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公司在现有灭火抑爆领域外,积极开拓车内环境综合控制系统、三防通用采集装置、紫外光探测器技术研究、核心器件国产化替代等方面的研发和生产。加速武器装备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是我军实现武器装备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装备发展的重点。公司抓住机遇,已与某兵器骨干厂开展合作,合作研发生产某采集驱动装置项目,如合作顺利开展,将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同时,为顺应国防建设,强化武器装备智能化引领作用,公司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相关技术,开展环控等项目研制,提升了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研制实力,为下一步的推广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预计下一代系统中的信息化、智能化三防检测控制技术、灭火抑爆技术是未来占领防护领域的重要技术支撑,具备智能化、小型化、高环境适应性、便捷性等特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2,012.56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以及募投项目的变更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项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汇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并且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6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微电子”)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公司经营形式发展要求,公司将新增“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33号公司现有场地新建厂房”的基础上,新增“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33号公司现有厂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厂房,与原实施地点均位于同一厂区内,公司合法拥有其所有权和使用权。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三、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一)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本次新增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因该项目需新建厂房,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发展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及积极推进设备采购工作,公司拟新增该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公司现有厂区内,与原实施地点均位于同一厂区内,公司已拥有该新增实施地点所涉及厂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二)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1、本次新增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实施地点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方式也无变化,对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响;

  2、除新增该项目实施地点外,未改变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方向、技术方案、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33号公司现有厂房”。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我们认为:公司“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本次新增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本次新增实施地点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本次新增实施地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微电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部分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新增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国金证券对天微电子“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新增部分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附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必须是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三)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购买的产品必须是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汇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9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号”文《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255,96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32.2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6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

  2021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18,511,855.91元,其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7,327,975.91元,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投入1,183,88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393,146,958.81元,其中:暂用于保本理财投资2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为143,146,958.8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琴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及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18,511,855.91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18,511,855.91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83,880.0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0584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1,183,880.00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5,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3,114,782.51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期后重要事项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0134号),报告认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微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下转D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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