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39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东阳光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复核发现,因票据贴现统计人员工作疏忽,数据统计有误,截止2021年末部分尚未到期已贴现的应付票据(票面金额:20,000万元)未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由此导致公司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列式不准确,需要进行调整更正。本次更正仅因票据贴现重分类有误导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不影响公司业绩数据。现对涉及的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2021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之“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021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九、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之“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三节重要事项”之“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更正前:
(1)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7,162,926.61元,同比增长51.59%。
更正后:
(1)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3,734,158.75元,同比增长44.35%。
4、《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1.5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三大行业销售额大幅增加,客户销售回款同步上升;期初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转化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本报告期公司优化了客户结构,加强货款监控,清理回笼了部分年初货款等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05.3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主动降低有息负债规模,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债券款增加所致。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4.3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三大行业销售额大幅增加,客户销售回款同步上升;期初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转化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本报告期公司优化了客户结构,加强货款监控,清理回笼了部分年初货款等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72.5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主动降低有息负债规模,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债券款增加所致。
5、《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5.现金流”
更正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1.5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三大行业销售额大幅增加,客户销售回款同步上升;期初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转化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本报告期公司优化了客户结构,加强货款监控,清理回笼了部分年初货款等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05.3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主动降低有息负债规模,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债券款增加所致。
更正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4.3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三大行业销售额大幅增加,客户销售回款同步上升;期初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转化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本报告期公司优化了客户结构,加强货款监控,清理回笼了部分年初货款等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72.5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主动降低有息负债规模,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债券款增加所致。
6、《2021年年度报告》“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之”(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现金流量表”
更正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2、短期借款”之“(1).短期借款分类”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0、《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5、应付票据”之(1).应付票据列示”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开具的200,000,000.00元信用证,由深东实、宜都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郭梅兰、张寓帅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开具的85,7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由张寓帅、郭梅兰、深东实、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以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由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以专利技术提供质押担保;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开具的4,783,037.37元信用证,由深东实、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00,000,000.00元信用证,由本公司、张寓帅、华宵一提供保证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80,000,000.00元商业承兑汇票,由深东实、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50,000,000.00元信用证,由本公司、深东实、张寓帅、郭梅兰、华宵一提供保证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44,500,000.00元商业承兑汇票,由本公司、深东实、张寓帅、郭梅兰、华宵一提供保证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30,000,000.00元商业承兑汇票,由深东实、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开具的331,6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由深东实、本公司、郭梅兰提供保证担保;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42,85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由本公司、深东实、郭梅兰、张寓帅提供保证担保;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开具的40,000,000.00元信用证,由本公司、深东实、郭梅兰、张寓帅提供保证担保;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40,000,000.00元商业承兑汇票,由深东实、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已将内部开具并用于贴现的3,511,030,542.09元票据重分类至短期借款列报。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开具的200,000,000.00元信用证,由深东实、宜都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郭梅兰、张寓帅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开具的85,7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由张寓帅、郭梅兰、深东实、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以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由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以专利技术提供质押担保;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开具的4,783,037.37元信用证,由深东实、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00,000,000.00元信用证,由本公司、张寓帅、华宵一提供保证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80,000,000.00元商业承兑汇票,由深东实、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50,000,000.00元信用证,由本公司、深东实、张寓帅、郭梅兰、华宵一提供保证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44,500,000.00元商业承兑汇票,由本公司、深东实、张寓帅、郭梅兰、华宵一提供保证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30,000,000.00元商业承兑汇票,由深东实、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开具的331,6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由深东实、本公司、郭梅兰提供保证担保;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42,85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由本公司、深东实、郭梅兰、张寓帅提供保证担保;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开具的40,000,000.00元信用证,由本公司、深东实、郭梅兰、张寓帅提供保证担保;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开具的140,000,000.00元商业承兑汇票,由深东实、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已将内部开具并用于贴现的3,711,030,542.09元票据重分类至短期借款列报。
11、《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8、现金流量表项目”之“(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2、《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8、现金流量表项目”之“(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8、现金流量表项目”之“(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4、《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之“(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5、《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与金额工具相关的风险”之“(二)流动性风险”之“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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