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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2-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审议了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6,8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集团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专注于环境卫生服务领域,主营业务涵盖市政环卫和物业清洁两大板块。经过25年的积累,现已成为行业内颇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全方位一体化城乡环境综合运营服务商,为城市基础管理和城乡一体化运营管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通过了GB/T31950诚信管理体系、GB/T23794信用AAA标准、GB/T27922环卫清洁标准、ISO20000信息技术体系等体系或标准的认证。拥有深圳市环卫清洁服务企业环卫作业清洁服务甲级等级证书、公共设施维护能力甲级等级证书、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及运输服务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认证等认证或许可证书,具备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处理等多项国家一级资质。拥有实用新型专利20余个及软件著作权30余项。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2020年度深圳市环卫清洁行业先进单位”、“诚信经营AAA级示范企业”、“中国环境企业50强”、“2021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2021创业板上市公司百强”、“2021中国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202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单位”、“美丽深圳公益基金会2021爱心企业”等多项荣誉。公司的综合实力在国内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中位于前列。

  1、市政环卫业务

  (1)概述

  市政环卫,是指对道路、广场、水域、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城乡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一体化管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扫保洁、垃圾收转运、公厕管养、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运营管理、垃圾分类、重大活动环卫保障等,以及基于传统市政环卫所衍生出的水域保洁,园林绿化,管道清於,路灯/亮化工程管护,交通设施管理,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市容巡查与整治服务,政府物业,景区保洁等多方位、一体化的公共服务。

  随着环卫市场化改革的不断发展,公司依托物业清洁服务积累的丰富经验和良好口碑,凭借市场先发优势、技术领域水平、管理精细化标准,市场开发能力,在市政环卫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公司市政环卫服务在全国范围内,覆盖了26个省、市、自治区,不仅为当地城市管理智慧赋能,也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的优质服务。

  公司基于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整合内外部资源,在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到垃圾分类等公共服务领域,形成了智慧高效、低碳减排的绿色闭环产业链,提供了一站式、定制化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助力当地政府实现环卫市场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此外,公司全力配合各地方政府,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公厕“三大革命”,贡献玉禾田智慧,助力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公司会同当地政府,灵活选用PPP、特许经营、政府托管、国资混改等多种模式,推动当地政府实现环卫市场化改革,有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财政奖补”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的多位一体、全面负责、一杆到底的“城市大管家”能力。

  (2)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及行业特征

  我国市政环卫服务市场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政府行政职能主导阶段;二是市场化试点阶段,以中小型企业参与为主;三是市场化全面推广阶段。2013年以来,环卫服务进入市场化全面推广阶段。

  阶段一,政府行政职能主导阶段。2003年以前,市政环卫工作在政府的绝对主导下,由环卫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实施,偶尔会有部分边缘业务市场化,但规模体量甚小,市场化程度极低。该阶段由于政府“管干合一”导致行业监管缺位、竞争不足、效率低下,无法满足城市卫生要求。

  阶段二,市场化试点阶段。市政环卫等城市公共服务兴起于欧美,2003年至2013年,公共服务市场化概念进入我国,有些城市启动了政府采购服务的试点,部分沿海城市率先开始政企分开,政府由直接管理转变为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城市公共服务市场化的雏形,市场化公司朝着中小企业规模的方向发展。该阶段市政环卫主要为短期小范围外包,格局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行业发展受限。

  阶段三,市场化全面推广阶段。2013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3】96号文件),同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市政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进入大规模推广阶段。该阶段市政环卫市场正进入高速增长时期,从中小型规模企业向大型规模企业的方向迈进,环卫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实现政企“双赢”。

  市政环卫项目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政府采购服务、特许经营、PPP等模式,政府采购模式指地方政府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签署对应的环卫服务协议,服务企业向当地提供环卫服务。PPP模式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双方签署PPP合同,通过投、融、建、管、运,有效提升当地环卫基础设施和环卫作业质量,最终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伙伴关系。特许经营模式指地方政府根据公共事业的需要或法律的规定,授权服务企业提供设备或使用公共设备,在当地享有经营市政环卫业务的权利。

  未来,环卫行业将借助资本市场,逐步实现运用ABS、REITS等金融手段,建立长效投融资机制,逐步做大做强,做优做精。或将涌现出更多的政企合作模式,环卫企业需要迅速适应环卫市场化改革的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

  我国市政环卫行业特征:

  我国市政环卫行业的特征,主要体现为刚需性、持续性、弱周期和区域性。

  刚需性:市政环卫属于城市管理民生工程,不能出现业务中断或空白期,具备刚需性。随着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对服务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场需求总量和需求多样性呈扩大上升趋势。从企业来看,行业内大部分企业为区域性企业,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具有品牌优势和较强资金实力的企业以及全国布局的上市企业已经逐步突破区域的限制,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壁垒。

  持续性: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涉及到城乡人居环境,是日常生活和城市公共服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行业具有持续性特征。

  弱周期性: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同民生密切相关,主要受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趋势和人们生活水平影响,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已经成为现代城市和乡村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刚需性和持续性特点,决定了本行业与宏观经济短期波动不完全相关,不体现出强周期性。

  区域性:从市政环卫的市场需求角度来看,主要与当地的城市化进程及财政收入相关,所以经济较为发达、人口众多的沿海地区和省会城市,以及城市化建设较快的部分二线城市,对本行业的市场化需求更为旺盛。但随着国家对环境卫生行业的投资力度加大,各地政府越来越重视环卫事业,并逐渐放开环卫服务事业。因此对环卫服务的需求已经开始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扩展,农村市场也逐步释放。

  (3)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参与环卫运营市场的主要有三类企业,一是体现纵向一体化能力的上游环卫装备制造商和下游垃圾处理商,其在设备领域或下游垃圾处理上更具优势;二是以本公司等为代表的专业环卫服务企业,其轻资产模式服务更灵活,专注于运营服务能力的建设;三是以具有大型地产背景的物业管理龙头企业,通过投资并购方式收购环卫服务性企业,实现行业介入,并极力引导政府推动“物管城市模式”。

  三类企业各具优势,随着环卫市场化不断推行,行业龙头将发挥自身优势,加速行业整合,提升市场占有率。

  (4)公司在行业内所处地位

  公司是国内专注于市政环卫与物业清洁服务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口碑良好,服务区域广泛,与多家品牌客户及政府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信任度和忠诚度较高。根据中国环卫科技网统计,公司2020年的营收在环卫上市公司中排名第三。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被E20环境平台评为“环卫十大影响力企业”;公司2021年被中国生态环境产业高峰论坛组委会评为“中国环境企业50强”、“2021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2021创业板上市公司百强”、“2021中国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202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2、物业清洁业务

  (1)概述

  物业清洁:是指对不同物业业态(如写字楼、住宅、商业、工业园区、公共交通枢纽等)的公共区域(如大堂、外围、楼层走道、停车场、公共洗手间)进行日常保洁、定期清洁等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保洁服务、开荒清洁服务及各种专项清洁服务(如石材处理、地毯清洗、绿化养护、室内空气治理、四害消杀、防疫消毒、外墙清洗等)。

  (2)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及行业特征

  物业清洁服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公司在该领域深耕20余载,一直致力于市政道路清扫、住宅、酒店、写字楼、商场、工厂、学校、地铁、机场、医院等各类物业清洁保洁业务。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服务体系,依托自身多年的成熟管理体系,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七大区域公司。为更好地开拓综合物业市场,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集团物业清洁事业部又相继成立了金枫叶园林绿化公司和玉蜻蜓有害生物防治公司。经营范围覆盖物业环境卫生消杀除“四害”、二次供水设施消毒清洁、高空外墙清洗、室内空气治理和园区绿化等业务。

  (3)物业清洁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商品房和办公楼、商业综合体存量的不断增加,相应的物业清洁的市场需求量将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其次随着城市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高铁站台的清扫保洁逐渐成为物业清洁行业的重要服务内容,公共交通枢纽的增加将带动物业清洁市场需求的提高。物业清洁行业呈现出市场空间大、但市场集中度较低的特点。目前,我国物业清洁行业企业数量众多,但全国性布局的物业清洁企业很少,大多数只服务于当地市场,缺乏跨地区开拓市场的能力。这样就形成了大型物业清洁企业数量较少,中小型物业清洁企业数量众多的竞争格局,领军企业有望提升高端市场竞争份额。

  国内物业清洁服务企业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住宅小区和写字楼等领域,市场较为成熟,参与竞争的主体相对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而地铁、高铁、机场等大型公共设施领域、大型商业综合体、高端住宅小区和知名写字楼等领域的物业清洁业务,对于服务商的过往业绩、服务品质等要求较高,对供应商的经济实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以及品牌都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该模块业务参与竞争的主体主要为全国性布局的物业清洁公司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当地龙头物业清洁公司,竞争强度相对较小。

  随着行业不断的发展,未来中高端服务将更具发展潜力,行业结构将不断优化,部分企业优势将不断凸显,行业集中度将有所提高。

  (4)公司在行业内所处地位

  目前,公司物业清洁业务已覆盖全国60余座城市,积累大量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与重庆龙湖、世茂服务、中海物业、上海旭辉永升、招商积余、远洋服务、深圳中航等多家全国知名物业企业保持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轨道交通业务领域,与深圳地铁、广州地铁、南宁地铁、长沙地铁、成都地铁、福州地铁、西安地铁、乌鲁木齐地铁、石家庄地铁签订站点、场段保洁,车厢清洗消毒、地铁遂道清洗消毒、积坑清淤等清洁服务合作;在机场保洁业务领域,相继服务于深圳宝安机场、三亚凤凰机场及广州白云机场。并签署多个精品项目,包括高科技互联网企业:腾讯、百度、阿里巴巴、字节跳动、中兴通讯、华为清洁服务的合作;同时也是国内众多金融机构长期清洁服务供应商: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行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国家战略、产业政策以及公司自身的竞争优势。

  (1)国家战略驱动

  2021年以来,伴随着国家和各省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相继公布,对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方案做出了规划,对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提出了相应方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亦是“十四五”时期的工作重心。

  “双碳战略”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环卫环保行业密不可分,在“双碳”政策催化下,垃圾分类、资源化以及新能源环卫装备的应用将快速发展,多因素将促使环卫市场进一步扩容。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节能减排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产业政策驱动及行业政策发展情况

  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无废城市”建设聚焦改变城市面貌、解决固废处理处置“难点”的同时,将推动固废处理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门类,进一步加速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危废处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细分领域的未来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对环卫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主要政策如下: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城市公共服务市场化之路。在未来,将会有更多民营资本涌入城市环境卫生服务行业,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市容环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5年,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强化特许经营项目的融资支持,产格履约监督。

  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要提高智慧环境管理技术水平,重点提升环境污染治理工艺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水平,建立环保数据共享与产品服务业务体系。

  2017年,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2019年,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各地级城市应于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到2020年,46个重点域布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19年,环境生态部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针对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与分类回收、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的突出矛盾,研究提出降低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控制生活垃圾填埋量等方面的具体任务措施,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推动实现城乡生活消费领域固体废物高效利用处置。

  2020年3月,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全面推进城市环卫工作。

  2020年11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方案从基础制度、要素市场、环境质量、市场开放、市场监管五个方面,提出51条具体举措。

  2021年2月,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

  2021年3月,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党建引领、重心下移、科技赋能,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精准高效满足群众需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

  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2021年6月,中国供销合作社官网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到“十四五”末,全系统发展城乡回收网点80000个,建设绿色分拣中心2000个,综合利用园区(基地)300个。形成“村级收集+乡镇转运+县域处理+再生资源基地综合利用”覆盖城乡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2021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12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政策措施。在“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提出“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确保村村有保洁。”

  2021年7月,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鼓励各地区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加快理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营机制市场化。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等。

  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为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发认同。

  (3)公司自身的竞争优势

  经过25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市政环卫和物业清洁领域取得了行业领先优势。其中,公司的市场先发优势、规模及资金实力、综合成本管控能力、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市场拓展能力及品牌知名度等,都构成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

  近5年内,受快速扩张的市政环卫业务推动,公司规模与业绩呈高速扩张之势。2016-2020年营收同比增速均保持在20%以上。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城市清扫保洁面积逐年增加,生活垃圾清运量也持续增长。基于日益增长的环境卫生管理需求,政府对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投资也快速增长。公司积极采取提升服务能力、跨区域拓展业务以及开展技术创新等应对措施,以一贯坚持的良好商业信誉和优秀的作业品质,持续优化业务结构,采取突出自身特点,差异化竞争的策略,努力实施全国范围的业务拓展,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平先生、王东焱女士、凌锦明先生、周明先生、周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崔观军先生、甘毅先生、李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国刚先生、王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议案经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7月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同意推选王云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计划向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76.8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经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8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3.8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276.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鲍江勇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2-007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2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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