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3399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2022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52)。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2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增加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披露日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33,272,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公司董事会认为,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对《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年4月7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3399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6、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3-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5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3399号三楼会议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2年4月6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蒋彩芳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邮政编码:570216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65”,投票简称为“钧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提案编码 1.00代表提案一,提案编码 2.00 代表提案二,依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4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 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4月7日召开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为其控股子公司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新能源”)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邦银金租”)之间拟开展的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及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20年8月24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4、注册资本:125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1,612.56万元,净资产为118,406.9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29,105.59万元,营业利润为4,097.31万元,净利润为3,403.4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系
弘业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捷泰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即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8、弘业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捷泰科技为其控股子公司弘业新能源与邦银金租之间拟开展的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弘业新能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解决现阶段下属孙公司的资金需要,从而促进下属孙公司的发展。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2,900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7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拟开展的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及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2年3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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