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袁明旭先生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2022年的经营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做了汇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JIN LI先生、尚姝女士、方芳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2]1100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所作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内部结构变更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且合规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审计委员会职责,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王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等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及《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4: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东生物”、“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44.3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79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2,083,983.49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22,708,416.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 5681号)1。
1本鉴证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8,416.51元与验资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0,659.41元差异7,757.10元,系计划发行费用与实际存在差异:1.实际发行报告制作费用较预计减少9,433.93元;2.实际印花税较预计增加1,676.83元。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4,843.3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成都银行芳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迎宾大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永丰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西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工业园支行、中国银行天府新区华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726.00万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669.29万元,合计11,395.29万元。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16日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001号《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0-005)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告编号:2020-002)。
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告编号:2021-037)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余额31,4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明细如下: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8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6,170.07万元2的29.17%)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告编号:2020-004)
2公告2020-004号披露的超募资金总额6,170.07万元与实际超募资金总额6,170.84万元差异0.77万元,系计划发行费用与实际存在差异:1.实际发行报告制作费用较预计减少0.94万元;2.实际印花税较预计增加0.17万元。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苑东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苑东生物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1年度末公司总股本120,090,000股为基数,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07,439,730.33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1年度末公司总股本120,0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3,670,2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30%;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苑东生物(生物城园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8日
至2022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ydsw@eastonpharma.cn)、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苑东生物(生物城园区)证券事务部收,邮编:610219(信函上请注明“苑东生物股东大会”字样)。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苑东生物(生物城园区)行政楼5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淑云
电话:028-86106668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3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加公允、适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经评估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2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原因:
公司2020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 ,生产线的自动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生产设备的综合性和生产工艺得到提升,能够确保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等质量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与原有生产工艺及设备相比,过程合理、设备性能良好,生产线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相关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寿命较原机器设备使用寿命增加。为了更加公允、合理地反映机器设备折旧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根据不同类别机器设备的使用及消耗情况,对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了复核和重新确定;同时参考同行业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情况,公司确定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范围为5-12年。
该项目经国内外优秀设计院进行科学设计、论证,统一规划、实施,为各功能区独立分区、合理布局、现代化、国际化的符合FDA,EMEA等药政要求的制剂生产制造基地。新建成房产的实际使用寿命长于原确定的会计估计年限。公司如按之前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不能真实反映未来相关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为了更加客观反映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年限最长由30年调整为 40年,对构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年限最长由 10年调整为20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二)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22年度折旧额减少约829.34万元,净利润增加约704.94万元,约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3%,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中汇会专[2022]1104号】,认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2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颖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消防工程施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与关联方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2,250万元,该合同签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与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2,196.25万元。公司上市后、本次预计之前,未进行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399764765G
3、法定代表人:余敏铭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4-10-23
7、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6号5栋2层30号
8、主要股东:王昆持股52%,余敏铭持股48%
9、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工程设计;消防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建材。
10、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颖的胞弟王昆持有52%股份并任监事的公司。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对2022年进行的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本次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由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为进一步完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使《公司章程》与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匹配,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如下:
注:上述修订中,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目录已同步进行相应调整;因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所有阿拉伯数字均改成了大写,为保持同步,一并对《公司章程》的阿拉伯数字进行了修改。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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