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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142版)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与监事。会议由董事长黄本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鹏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将同时接任彭彤先生在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长金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谢君回避表决。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0,760,741.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0,019,306.34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7,797,206.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8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5,6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在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签署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2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该项议案关联监事谢君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为避免构成2022年度盈利预测,本次关联交易及提供服务的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营业收入。

  (三)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南紫一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湖南九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注:2021年12月13日,湖南麓园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所持湖南九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长沙聚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故公司监事谢君不再控制该企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月内,存在上述关联情形之一的,为关联人”,因此,湖南九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仍被认定为关联方。

  3、湖南省天玑珍稀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

  

  4、海南允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依法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均根据协议正常履行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以及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等,所有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签订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均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在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签署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人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及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参照独立董事标准领取固定津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薪酬

  1、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参照独立董事标准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10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

  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彭彤先生自2016年3月开始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一职,任期6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彭彤先生主动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彭彤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彭彤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资质进行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鹏先生简历详见附加。

  张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鹏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届时张鹏先生将同时担任彭彤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期。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3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鹏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肯塔基大学,博士学历。2008年9月至2012年3月,任中美冠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蛋白质科学资深总监;2012年4月至今,任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11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中的相关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12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8日

  至2022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燕、金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12日9:00-16: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4月12日16: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2年4月12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ddm@warrant.com.cn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4月12日16:30前送达。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护照、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

  (四)邮政编码:410205

  (五)联系电话:0731-85910599

  (六)特别提示: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或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须遵守长沙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佩戴好口罩等),并配合会议现场要求接受查询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799           公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查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0,760,741.00元人民币,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019,306.34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7,797,206.20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8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5,6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0.8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和中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以来,公司专一、专注于主营业务拓展,逐步建成了从新产品立项、研究、注册到产业化的研发体系,和以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植提原料与中成药为特色的三个生产基地,以及可广泛覆盖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OTC终端的营销网络;形成了“从化药原料到化药制剂,从中药前处理、提取分离到中成药”两条完整产业链,研发与产业化的内部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加强,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保持快速、稳定增长。同时,公司以主营业务拓展所发展起来的综合能力,培育、发展CMO/CDMO的专业平台、专业团队,为研发机构、药品持有人机构提供从小试到中试、生产验证等全面CMO/CDMO业务服务。

  2.主要产品

  (1)制剂产品

  经过多年发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化学药物制剂注册批件39个、中药制剂注册批件21个,产品涵盖消化、呼吸、抗感染、儿童用药等重点治疗领域。公司主要制剂产品如下:

  

  经过多年培育,公司打造了丰富的产品集群,主要聚焦于消化、呼吸、抗感染等领域,并根据行业政策及市场需求变化,制定针对性的产品推广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形成了如下的产品特色:

  1)销售贡献较高产品: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胶体果胶铋系列制剂、磷霉素氨丁三醇散、琥珀酸亚铁片等;

  2)公司独家特色产品:多库酯钠片、法罗培南钠颗粒、恩替卡韦颗粒等;

  3)集采产品:蒙脱石散、聚乙二醇4000散、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等;

  4)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蒙脱石散、聚乙二醇 4000散、磷霉素氨丁三醇散(首家过评)、枸橼酸铋钾胶囊(首家过评);

  5)根据清除幽门螺旋杆菌四联疗法,公司重点培育的系列产品,包括①铋制剂系列产品: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胶体果胶铋胶囊、枸橼酸铋钾胶囊、胶体酒石酸铋胶囊;②质子泵抑制剂产品:泮托拉唑钠肠溶片、兰索拉唑肠溶片、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等。

  (2)原料药、中间体、药用辅料及其他产品

  公司借助自身在制药产业链的多年积累,已建立“原料制剂一体化”优势,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向市场提供原料药、原料药中间体及药用辅料等产品。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拥有42个特色化学原料药品种,其中35个备案登记号状态为“A”的化学原料药产品。公司具备数十个原料药中间体的供应能力,具备20余个药用辅料品种的供应能力,并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进行定制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料药、中间体产品如下: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1)自主研发模式:公司设立有科技公司、手性药物工程研究中心两个自主研发平台,超过200人的研发团队,可开展包括原料药、中间体、制剂产品的工艺创新研究与改进、分析方法学研究、质量研究等,临床医学团队可组织开展非临床评价、临床评价等相关研究;承接了公司仿制药、中药、大分子药物从实验室研究阶段、中试研究阶段到产业化阶段的全过程的研究与转化,是公司研发的主体力量。部分药物因非临床评价(药理药效毒理等)、临床评价等相关研究的专业属性,相关研究公司以服务外包形式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完成,公司临床医学部门对第三方机构的方案、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合作孵化模式:一类创新药物的研究具有投入大、风险高、历时长等特点,加上原创的获得性瓶颈,公司对创新药物的研究以投资孵化的方式展开。到原创研究获得较为充分的数据支持,再引进开展临床研究与产业化研究,使新药研发风险分段化解。

  (3)研发技术服务模式(CMO/CDMO):公司基于自身从研发到产业化配套体系的优势布局派生的高端服务业务,借助公司的研发与产业化平台,承接第三方药品持有人机构的研发业务需求,提供新产品项目小试转移、中试放大、工艺验证、中试生产、商业化生产等技术服务。

  2.营销模式

  公司设立原辅料营销中心和制剂营销中心,负责相应产品的销售工作。

  (1)原料药销售模式

  基于原料药销售的特殊性,公司原料药销售部门的主要工作是为制剂企业仿制药研发、一致性评价、在产品增加供应商等提供关联服务,促进有需求的制剂企业与公司原料药产品的关联,并配合、协助制剂企业开展原料药关联的验证研究、及审评审批;在完成关联审批后,根据制剂生产计划需求直供销售。公司原料药采用以关联服务为主、售后服务为辅的销售模式,对药品制剂生产企业的原料药关联应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提供杂质对照品、在关联研究与审批环节开展互动交流与指导、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减低产品成本等增值服务,与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2)制剂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制定了持续强化终端的专业化服务能力、不断改善公司的专业服务水平、有效对接产品的终端需求的战略,着力构建“渠道经销”与“终端服务”平行发展、互为支撑的营销体系,形成了以“主渠道配送+终端推广”、“连锁直供+门店服务”为主体,以“总经销”为补充的市场服务模式。而之前曾作为公司销售主体的招商代理模式将不再成为公司制剂销售市场主要运作方式。

  1)主渠道配送+终端推广服务模式

  公司商务部承担全国商业渠道(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流通企业)的联络、管理、服务职能;公司选择的配送经销商均为具有较强配送能力、资金实力和商业信誉的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通过与配送经销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由配送经销商将公司产品分销到医院、社区医疗点、诊所、药店等终端,同时,将货款回笼给公司。具体业务流程为:医院终端在集采平台向配送商发起采购需求,配送经销商向公司下发订单,公司将产品销往配送经销商,由配送经销商直接分销至终端。既满足“两票制”的政策需求,又满足公司对医院终端提供专业服务的药品需求。

  公司终端服务部承担药品在医院终端的专业化推广职能。终端服务部以办事处为推广平台,采用服务外包模式与具备专业推广能力的团队签订外包服务协议,委托开展医院终端的药品临床学术推广工作。外包推广服务商在公司的支持下,负责筹划各类终端市场推广活动,组织学术交流会,传递产品专业知识,促进合理用药。公司相关部门则承担药品在社区医疗点、诊所、单体药店等终端的专业化推广职能。

  2)连锁直供+门店服务推广模式

  国内大中型连锁药店均有独立的采购、门店分销体系,针对这类终端,公司OTC部以连锁直供模式向大中型连锁门店铺货,通过店员培训、门店活动等方式开展终端门店的推广。在连锁直供模式下,公司与药店连锁机构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向连锁机构销售产品,并通过连锁机构将公司产品分销到机构下属药店终端门面,实现药品在药店柜台的展示与销售。经过业务的积累,公司与数十家大型连锁药店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定期对药店营业员进行产品知识培训,以提高其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并配合药店对公司产品进行展示、推广。公司亦将部分药店市场活动委托给推广服务商,由推广服务商与公司共同筹划、开展针对消费者的市场推广活动,向消费者传递OTC产品的相关疾病防控知识与合理用药知识。

  3)总经销模式

  公司选择具有较强市场推广能力、优秀渠道资源以及一定经济实力的经销商以总经销模式在全国范围内代理经销公司产品,总代理经销商在取得公司产品总经销权后,自主选择销售渠道,开拓终端市场、获得产品销售利润。公司可借助总代理经销商的市场资源,快速持续的扩大市场份额。公司与仁和中方等机构按照总经销模式开展了十年的战略合作,合作成效显著。因此总经销模式得以继续保留,并在如健胃消食片、银杏叶分散片、前列安通胶囊等产品上加以强化,成为双方战略性合作产品。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用“年度计划指导+月度计划指令”的计划管理模式。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测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生产中心根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在保证安全库存的前提下,根据销售部门的月度销售计划合理编制月度生产计划,经生产负责人批准后下发生产部,生产部根据生产线的产能负荷编制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并下达批生产指令,由生产工段执行实施。

  4、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中心,全面统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生产物资、办公耗材、仪器设备、五金配件等的计划采购业务,实现采购的集中化、专业化管理与供应商资源的共享。公司实施的集中采购模式,通过规模化组织、批量采购,既保证了采购物料的品质,又降低了采购成本,为公司赢得了一定的质量与成本优势。对于大型工程项目,采用专项授权管理模式,授权项目指挥部在授权范围内对建设工程所涉及的物资及服务组织招标采购。

  (三) 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以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和中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产品涵盖消化、呼吸、抗感染等重点治疗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以及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在全球经济复苏、人口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提高以及创新药物研发创新和推广,全球药品需求呈现上升趋势,全球医药市场将保持增长态势。根据IQVIA发布的《2019年全球药物使用情况和2023年展望:预测和关注领域》报告,2017年、2018年全球药品支出分别为11,350亿美元、12,050亿美元,预计2023年全球药品支出将超过1.5万亿美元,增长率预计在3%-6%。

  

  2009-2023全球药品支出情况及预测

  创新药是全球医药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创新药的研发持续向罕见病药、肿瘤药及特殊药品等领域发展。全球医药产业格局逐渐改变,大型跨国公司剥离非核心业务,聚焦创新领域。仿制药企业向产业链上游拓展,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使得世界各国开始重视原料药供应链安全问题,纷纷推动原料药自主生产供应。由于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升温,发达国家制造业逐渐恢复生产,跨国投资审查趋严,全球产业转移与技术合作面临约束,医药产业发展将面临更激烈的国际竞争。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国提出要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高医药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现供应链稳定可控,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培育新发展新动能,健全医药供应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7,092.1亿元,比上年增长34.3%(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为29,288.5亿元,同比增长20.1%;利润总额为6,271.4亿元,同比增长77.9%。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新一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加快,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入医药工业发展各个环节,变革性新药创制技术和创新疗法、新型药物不断出现,新的发展阶段对医药工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药工业亟需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我国医药行业发展面临重大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加快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技术创新方面,我国目前前沿领域创新能力不足,产学研医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善,医药行业的增长缺少创新动能;二是产业链供应链方面,我国医药产业集中度较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尚未形成;三是供应保障方面,我国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有待提升,在罕见病药、儿童药等小品种药领域仍存在供应风险;四是在制造水平方面,我国医药制造企业对仿制药、中药、原辅料及包材的质量控制水平仍需提高,原料药绿色生产和布局问题仍需解决;五是国际化方面,我国医药行业出口结构升级缓慢,高附加值产品在国际上竞争优势不强等问题亟需解决。

  从细分领域来看,创新药领域迎来爆发期,我国医药行业迈向国际化。我国创新药临床数量持续提升,2021年新增820项创新药临床,74项创新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NDA上市申请。随着审批制度的改革,我国创新药获批数量不断增多,国产创新药获批数量呈现放量增长。我国创新药研发正从同质化(Me-too)向全球首创(First-in-class)及同类最佳(Best-in-class)转变,部分国产创新药临床疗效不输进口药物,国内药企创新药海外权益转让,研发实力得到国际认可,国产创新水平达到新阶段。

  仿制药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以价换量将导致产品毛利率整体下降。2021年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了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胰岛素专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其中第四批和第五批集采整体降价均幅都达到了50%以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初发布的《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药品范围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须药品, 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将优先被纳入采购范围。除少数技术壁垒较高、竞争格局较好的品种外,大部分仿制药未来都将经历纳入集采、降价换量的过程。集中带量采购将重塑仿制药产业格局,制药企业将通过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优势来降低自身的生产成本,原料药企业也将向制剂领域扩张,仿制药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2021年中医药行业政策落地加快,产业格局将进一步优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国务院《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完善中药分类注册管理,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促进中药守正创新、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体系、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行业发展,大力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行业监管体制的持续完善和行业法规政策的支持有利于中药行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2015-2020年人均医疗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7.4%增加到8.7%,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意愿提升。在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驱动下,中医药行业的整体需求仍将持续增长,将促进中药消费品行业及品牌中药的发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医药行业是一个赛道无限可分、多赛道平行发展的行业;一方面,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覆盖所有的赛道,这给每一家公司都预留了充分的发展空间;但同时,由于市场参与企业众多,在每一个赛道上都面临着残酷的竞争。因此,医药行业是一个公认的知识密集、投资密集、人才密集、政策密集、风险密集的行业。(下转D1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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