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46版)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 号),相关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4日发行上市。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会主席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1年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1年年度工作总结。详情请参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参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徐帆江先生、张树帆先生、金锦萍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318,168,998股(不包含拟注销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47,725,349.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遇股权激励、业绩承诺回购注销股本变化,可按回购股权部分调整分红股本基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覆盖了公司治理层和经营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建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各个流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1《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子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子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78股,回购价格为10.936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7769%,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8%。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878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5,87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1《关于预计2022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王建平先生、张广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关于预计2022年与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董事刘国平先生、吴桐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的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之五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因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截至2021年末的业绩承诺,董事会同意业绩承诺方按照约定补偿公司股份12,831,427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业绩承诺方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6.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公司总股本由157,434,136股增加至318,173,89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7,434,136元增加至318,173,891元,另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进行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对东科保理进行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由于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且东科保理法人郑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故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王建平先生、张广平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200万美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上海浦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西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至2022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子议案》
6.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子议案》
7、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 《关于预计2022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8.2《关于预计2022年与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议案7、8、10、11、14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上述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中议案6、8需逐项表决。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7、1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参会登记表详见本通知附件二、三。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15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4月15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1年经营情况制定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318,168,998股(不包含拟注销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47,725,349.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遇股权激励、业绩承诺回购注销股本变化,可按回购股权部分调整分红股本基数。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覆盖了公司治理层和经营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建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各个流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1《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子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子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878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关于预计2022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监事魏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2《关于预计2022年与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监事金晓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工作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的审计服务。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参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关联监事陈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定向回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应补偿的股份,符合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万里红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6.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同意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6.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公司总股本由157,434,136股增加至318,173,89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7,434,136元增加至318,173,891元,另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对东科保理进行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由于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且东科保理法人郑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故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魏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4号文核准,截至2016年10月28日,本公司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9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0,566,400.00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24,500,000.00元后,于2016年11月3日存入本公司账户116,066,4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人民币12,39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4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5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03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1年10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7,624,309股,,发行价格为21.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1.4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28,651,287.0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1,348,704.4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73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8,773,497.51元,补充流动资金19,531,992.5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037,834.72元(其中募集资金5,370,991.20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666,843.52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9,050,875.7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7,824,373.30 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7,824,373.3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534,675.62元,其中2021年结转的金额为2,683.06元。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55,148.01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合计100,155,148.0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6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理财收入3,702,788.84元(其中2021年度利息收入18,124.13元),已扣除民生银行募集户转民生银行一般户资金2,683.06元,已扣除手续费20,221.19元(其中2021年度手续费2,400.00元)。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理财收入465,180.5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同意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并达到变更后的预期可使用状态。
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变更,营销服务网点拟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重庆、杭州、绵阳、沈阳、济南、合肥、厦门变更为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终止重庆、沈阳、合肥、济南及厦门营销服务网点的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北京、上海变更为上海,终止北京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变更后,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继续实施,投资总额调整为2,220万元,用于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营销服务网点,以及上海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 5G 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5,316,609.32元,2017年4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316,609.3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350015号《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户结余资金为2,683.06元,已转入民生银行万柳支行一般存款户(账号:698016169),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共计人民币9,458,546.31元,2021年1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中介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9,458,546.3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中介费用共计人民币9,458,546.31元。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110C017707号《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19,399,613.66元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32,378.90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 5G 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表1:
附表2: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6,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
2、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8,5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其中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方天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5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用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资金流转);
3、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礼士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2,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7、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5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8、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9、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2022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6.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时在“东方中科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东方中科投资者关系”平台参与方式:
(1)通过微信小程序重搜索“东方中科投资者关系”;
(2)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东方中科投资者关系”小程序进入相关页面,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常虹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鹏先生、独立董事金锦萍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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