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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连庆明、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7.42%减少至6.3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股东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伟思医疗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备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除上表所列一致行动人外,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

  2.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

  1. 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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