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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2、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年取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青山纸业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陈文富,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青山纸业、安记食品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三年签署或复核了欧派家居、元力股份、福蓉科技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对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收费共计12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审核3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建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于2022年3月15日发出通知,因疫情防控,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8,684,221.33元,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8,556,217.16元,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108,115,203.75元,年末资本公积余额811,107,281.82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因技改需拆除部分房屋和设备,拆除建筑物不能使用,拆除设备无修复利用价值,同意公司按相关制度规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报废设备40台、建筑物13幢,固定资产原值:2,607,639.86元,已计提折旧:2,307,826.37元,净值:299,813.49元。本次报废将影响公司2021年利润-299,813.49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规定,报废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的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以未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按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基于遵循谨慎性原则,经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的预测(未来经济效益测算见附件),预计未来可获抵扣期间,公司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32,800万元。故本报告期末以此为限额,按适用所得税税率25%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2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每半年度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审核,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经减值测试,报告期末,受原辅材料和能源成本上升等影响,测试发现部分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的金额低于其账面库存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为此,公司对2021年末的部分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91,652.42元。另外,对2021年存货已销售或存货减值因素消失的,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612,765.87元。

  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事项目的是为了充分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方法合理、比例恰当,依据充分。计提后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跌价准备计提后能真实的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3)上述存货跌价计提准备事项经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经审核无异议,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监事会认为:(1)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9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建设制袋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司浆纸产业链延伸,开拓福建本省纸袋生产销售业务市场,借助公司的原料供应与客户渠道资源优势,巩固“青山”牌纸袋纸在本省乃至周边省份区域的销售业务稳步提高,并借助“新版限塑令”下工业纸袋的政策红利及新《水泥包装袋》生产标准实施为企业建设制袋生产线项目带来的机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两条全自动多用途复合材料包装制袋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939.46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培育公司及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进行投资,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2022 年3月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建设制袋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2022年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9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9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四(决算报告部分)、五、八、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2022年3月29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

  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5日,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水仙药业”)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水仙药业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水仙药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水仙药业经营层将跟踪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使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

  (4)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产品

  子公司水仙药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现金管理额度

  水仙药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子公司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经营层需进行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子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

  (3)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风险提示

  子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5日,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曲凯先生、何娟女士对本次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2年3月25日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4月21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1日 8: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91-83367773

  传真:0591-871109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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