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本次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基金:
以上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3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未对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场内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时发生的费用,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03月31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2022年04月06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22年03月29日至2022年03月31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03月3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停复牌时间为2022年03月29日开市起至10:30。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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