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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404,000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335,066股,以232,068,93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0,506,884.26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1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38,254,989.02元,视同现金分红;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为90,506,884.26元,即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28,761,873.28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瓷介电容器、滤波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不可或缺的基本元器件,被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5G通讯、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消费电子及其它领域。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十四五”期间我国要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字要素潜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要显著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要迈出重大步伐,无不彰显出对基础电子元器件需求强劲。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瓷介电容器、滤波器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公司重点布局北京、苏州、成都三个产业基地,聚焦各自产业资源及优势,开展科技创新与产品研发,持续加大投入,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向电子元器件等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拓展,努力做到原材料自主可控、产品多元化,成为国内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电子元器件核心供应商。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09%。随着公司主营业务持续较快发展,对营运资金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公司在产业布局、技术研发、管理创新以及人才引进等方面,需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回报股东。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计划将2021年度留存的部分未分配利润一方面将用于补充业务发展需要的部分资本性投入,另一方面也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从而进一步支持公司主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最大化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采取津贴制,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4.29万元(税前)/年,按月平均发放。上述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关联董事张德胜、卢闯、林海权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董事长郑红先生2022年度薪酬总额税前拟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税前)/年;其他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除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职务的,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考核结果,由总经理确定,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上述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董事郑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 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工作岗位、权责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承担责任、贡献、经营业绩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关联董事刘辰、李永强、邢杰、刘利荣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金融机构、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同类型议案时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财务总监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事宜,办理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022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提供担保,具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总监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办理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2、 业务交易需要提供担保

  2022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总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部分议案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一)、(二)、(五)、(六)、(九)、(十)、(十一)、(十三)、(十六)、(十七)、(十八)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员发出。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监事2021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2022年度薪酬拟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税前)/年,其他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按照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工作岗位、权责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5-2018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重娟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因审计工作量增加,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5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要求。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关于续聘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且符合独立性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审工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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