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2-022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朝强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8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总部2栋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9:15-15:00。
6、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4,444,5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780%。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9,239,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725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5,204,9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52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63,771,513股同意,666,800股反对,6,2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38,491,590股同意,666,800股反对,6,2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许成富律师、丁小栩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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