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增,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的股息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1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人民币352,235,233.39元,母公司净利润均为人民币197,251,262.0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7,070,341.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75,822,1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123,075,47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的股息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二)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境内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夏佳先生,于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逾17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房地产、制造业和零售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第二签字会计师郑潇女士,于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泓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8万元,其中,境内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8万元,境外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境内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系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厘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1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安永华明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情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安永华明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安永华明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情况。公司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88366 公司简称:昊海生科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5,822,1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123,075,47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9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的股息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事项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本集团是一家从事医疗器械和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及转化、国内外资源整合及规模化生产,为市场提供创新医疗产品,逐步实现相关医药产品的进口替代,成为生物医用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
(1)眼科产品
在白内障领域,本集团拥有人工晶状体、眼科粘弹剂等产品。本集团是国际领先的人工晶状体厂商,已构建完整的人工晶状体产业链,拥有涵盖各主要材质、光学设计及附加功能品类的全系列人工晶状体产品组合,人工晶状体年销售数量约占中国市场使用量的30%。眼科粘弹剂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白内障、青光眼等多种眼内手术过程中的重要软性医用耗材,本集团生产的眼科粘弹剂产品国内市场份额连续十四年位居市场首位,是国内第一大眼科粘弹剂生产商。
在近视防控与屈光矫正领域,本集团拥有OK镜、PRL等产品。当前,本集团利用自主研发的光学设计系统,基于Contamac全球领先的高透氧材料,研制的新型角膜塑形镜(OK镜)产品的临床试验已基本完成,即将启动注册申报工作。通过对亨泰视觉、南鹏光学的股权投资,本集团获得亨泰光学旗下“迈儿康myOK”和“亨泰Hiline”两款OK镜产品、儿童近视管理及控制光学镜片“贝视得”、以及硬性角膜接触镜(“RGP”)等产品于中国市场的独家代理经销权。PRL是用于有晶体眼屈光晶体手术的核心耗材。有晶体眼屈光晶体手术能够在不切削角膜正常组织的情况下实现近视矫正,已得到越来越多医生和患者的认可和应用。作为国内市场仅有的两款获批产品之一,依镜PRL具有稀缺性和良好的成长前景。通过对河北鑫视康的股权投资,本集团增加了兼具近视矫正及消费美妆属性的软性隐形眼镜产品(“美瞳”)。目前,本集团的高透氧巩膜镜、周边离焦软性角膜接触镜等新型近视防控产品的研发工作正有序推进。
在眼表及眼底疾病领域,本集团自主研发的眼舒康润眼液产品由独家专利成分医用几丁糖和透明质酸钠制成,采用无菌包装,不含防腐剂,具有天然抑菌、保湿润滑、促进角膜上皮损伤修复从而减少点染等功效,也可用于呵护角膜塑形镜配戴者的眼表健康。用于细菌性结膜炎治疗的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于2021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复的产品注册证书。用于眼科手术局部麻醉的盐酸利多卡因眼用凝胶产品,处于申报生产阶段。用于封堵视网膜裂孔治疗孔源性视网膜脱离的眼内填充用生物凝胶产品的临床试验正有序推进。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Contamac是全球最大的独立视光材料生产商之一,为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供应人工晶状体及角膜塑形镜等视光产品的原材料。
(2)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产品
本集团致力于构建覆盖真皮填充剂、肉毒毒素、射频及激光设备四大品类的医美产品布局,贯通医疗美容、生活美容以及家用美容三大应用场景,全方位满足终端客户的消费需求。
本集团是国内知名玻尿酸生产商之一,自主研发掌握了单相交联、低温二次交联、线性无颗粒化交联以及有机交联等交联工艺。第一代玻尿酸产品“海薇”是国内首个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单相交联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主要定位于大众普及入门型玻尿酸。第二代玻尿酸产品“姣兰”主要市场定位为中高端玻尿酸,主打“动态填充”功能,第三代玻尿酸产品“海魅”具有线性无颗粒特征,市场定位为高端玻尿酸,主打“精准雕饰”功能。第四代有机交联玻尿酸产品已于2020年11月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本集团玻尿酸产品组合已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是国产注射用玻尿酸产品的领导品牌。
2021年2月,本公司与欧华美科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认购协议,将欧华美科旗下射频及激光医疗美容设备和家用仪器、创新型真皮填充剂等产品纳入本集团的医美版图。欧华美科持有以色列上市公司EndyMed 48.98%股权,EndyMed主要从事家用及医用射频美容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旗下EndyMed Pro、Pure专业射频美容仪、Newa家用美容仪系列产品已在国内市场上市销售。欧华美科及Haohai Holdings共同投资的法国玻尿酸厂商Bioxis的Cytosial 玻尿酸产品已在欧盟上市销售,该玻尿酸产品采用薄层交联专利技术制备,使得凝胶分布均匀,无明显颗粒感,欧华美科已获得该玻尿酸产品在中国市场商业化的权利,正在推进Bioxis玻尿酸产品在国内的注册上市工作。欧华美科持有镭科光电58%股权,镭科光电主要从事激光芯片及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其激光美肤设备已获得欧盟CE医疗器械认证并在海外销售,正在推进激光美肤、皮秒激光等美容设备在中国和美国的注册上市。
2021年3月,本公司与美国Eirion达成股权投资和产品许可协议,获得Eirion的创新外用涂抹型A型肉毒毒素产品ET-01、经典注射型肉毒毒素产品AI-09、治疗脱发白发用小分子药物产品ET-02,在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独家研发、销售、商业化的权利。
在创面护理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第二大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产商,生产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康合素”为国内唯一与人体天然EGF拥有完全相同的氨基酸数量、序列以及空间结构的表皮生长因子产品,亦是国际第一个获得注册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在创面护理治疗领域疗效显著。
(3)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产品
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生产商。退行性骨关节炎是一种在老年人群体中的常见病、多发病,主要侵害关节软骨、骨和滑膜组织,导致关节疼痛、畸形和功能障碍,关节腔粘弹补充剂产品能够保护患者的关节软骨、显著减轻患者的关节疼痛和提高生活质量。
本集团在该领域拥有玻璃酸钠注射液和医用几丁糖(关节腔注射用)两类产品,是国内唯一拥有2ml、2.5ml、3ml全系列规格骨科玻璃酸钠注射液产品的生产企业,医用几丁糖(关节腔内注射用)产品为本集团独家品种,具有体内留存时间长、治疗效果持久等特点,两类产品帮助本集团构建了独特的产品疗效和组合优势。
(4)防粘连及止血产品
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手术防粘连剂生产商以及主要的医用胶原蛋白海绵生产商之一。组织粘连是引起外科手术术后并发症的主要原因,采用高分子生物材料作为隔离物防止手术粘连,已逐渐成为提高外科手术安全性的共识。本集团自主研发的医用几丁糖和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防粘连产品,已在临床中得到广泛应用。医用胶原蛋白具有很好的止血及组织填充效果,本集团的医用胶原蛋白海绵产品“奇特邦”可用于止血、各类组织和器官空腔填充以消除残腔,以缩短手术时间并促进术后伤口及组织愈合。
本集团研制的猪源纤维蛋白粘合剂产品是一种从猪血中提取蛋白质所制成的新型生物材料,主要有效成分为猪纤维蛋白原和猪凝血酶,具有减少出血、闭合创口、促进创伤愈合等作用,可广泛应用于普外科、妇科、心脑外科、神经外科、胸外科、肝胆外科等科室,辅助用于常规手术操作控制出血不满意的外科止血。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为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本集团设立采购中心,负责通用原材料及机器设备等物品的集中采购。在供应商选择上,本集团通过产业链信息的采集与分析、供应商质量体系与合作条款的跟踪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在采购流程上,公司采购专员根据相关部门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通用材料月度采购计划或机器设备专项采购计划,上报采购中心审核,再由采购中心负责人或主管安排人员实施采购并监督实施流程。
除自有产品外,本集团也销售经销品牌的人工晶状体等产品。经销产品的采购由具体子公司的采购部门负责,主要流程为:在经销产品采购框架协议下,子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销售策略,匡算各类产品的月度或季度需求量,制定相应订货计划,经子公司财务经理及采购负责人审批后,采购部门向经销产品生产商发出月度或季度采购订单并落实后续采购工作。
(2)生产模式
本集团的药品均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流程实施生产,医疗器械类产品均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ISO9001的流程实施生产。
本集团采用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模式,制订产品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进行分解和细化,各车间根据月生产计划制定生产物料采购计划并组织生产。
在生产过程中,由生产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和现场管理,质量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和工艺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原辅包装材料、中间体、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监督及生产质量评价工作。
(3)销售模式
目前,本集团采取经销与直销并举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客户为经销商,公司与经销商之间属于购销关系,通常采用买断方式。直销模式下,公司客户为配送商和医院等终端客户,具体分为直接向终端医疗机构销售、通过公立医院指定的配送商向公立医院销售两种形式。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目前,我国医药制造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288.5亿元,同比增长20.1%,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收入规模排第15位,增速排第14位。实现利润总额6,271.4亿元,同比增长77.9%,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利润规模排第4位,增速排第8位。
本集团产品主要以生物医用材料为原料,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医用材料行业。生物医用材料是用于与生命系统结合,以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以及替换人体组织、器官或增进其功能的材料,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生物功能性以及良好的可加工性,可制成具有维护生命功能、修复、替换或补偿人体器官功能的医用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目前,我国生物医用材料产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国产产品在技术结构方面仍以中低端产品为主,技术含量较高的植入性生物医用材料产品,还主要依赖进口。公司所处各细分行业领域情况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四)1(1)行业基本情况”部分。
植入性高端生物医用材料产品的研究,涉及生物、医学、物理、化学、化工等多学科交叉知识的应用,具有研发技术复杂、组织难度高、对环境要求高、研发周期长、投入高等特点。而且,生物医用材料产品大多会植入人体,材料与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使各自的功能和性质受到影响,导致产品疗效不及预期甚至对人体造成损害,进一步增加其研发、临床和注册的难度。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本集团是中国生物医用材料相关领域的领军企业,在集团专注的眼科、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骨科、防粘连与止血四大细分业务领域,均取得了行业领先优势。
在眼科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眼科粘弹剂厂商、国际知名人工晶状体及视光材料厂商。根据标点医药的报告,本集团生产的眼科粘弹剂产品在2020年的中国市场份额为45.24%、连续14年超过四成。本集团是国际领先的人工晶状体厂商,已构建完整的人工晶状体产业链,拥有涵盖各主要材质、光学设计及附加功能品类的全系列人工晶状体产品组合,人工晶状体年销售数量约占中国市场使用量的30%。本集团旗下的依镜悬浮型有晶体眼后房屈光晶体(PRL),是国内市场可用于有晶体眼屈光晶体手术的两款核心产品之一,具有很好的成长前景。本集团已取得亨泰光学旗下OK镜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权,自主研制的新型角膜塑形镜(OK镜)产品即将启动注册申报工作。本集团亦通过收购补充了兼具近视矫正及消费美妆属性的软性隐形眼镜(“美瞳”)产品。本集团下属子公司Contamac是全球最大的独立视光材料生产商之一,为全球近7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人工晶状体及角膜塑形镜等视光产品的原材料。
在医疗美容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知名玻尿酸生产商之一,自主研发掌握了单相交联、低温二次交联、线性无颗粒化交联以及有机交联等交联工艺,“海薇”、“姣兰”、“海魅”三款玻尿酸产品组合已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是国产注射用玻尿酸产品的领导品牌。通过对欧华美科、Eirion等的投资合作,本集团已实现了覆盖真皮填充剂、肉毒毒素、射频及激光设备四大品类的医美产品线布局,贯通了医疗美容、生活美容以及家用美容三大应用场景,可以全方位的满足客户的美容产品消费需求。
在创面护理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第二大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产商,生产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康合素”为国内唯一与人体天然EGF拥有完全相同的氨基酸数量、序列以及空间结构的表皮生长因子产品,亦是国际第一个获得注册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在创面护理治疗领域疗效显著。根据标点医药的研究报告,本集团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在2020年的中国市场份额扩大至23.84%,稳居市场份额第2位。
在骨科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生产商,拥有玻璃酸钠注射液和医用几丁糖(关节腔注射用)两类产品,是国内唯一拥有2ml、2.5ml、3ml全系列规格骨科玻璃酸钠注射液产品的生产企业,医用几丁糖(关节腔内注射用)产品为本集团独家品种,具有体内留存时间长、治疗效果持久等特点。根据标点医药的研究报告,2020年,本集团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产品的中国市场份额为43.30%,连续7年位居市场首位。
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手术防粘连剂生产商以及主要的医用胶原蛋白海绵生产商之一。根据标点医药的研究报告,2020年,本集团生产的手术防粘连产品的中国市场份额为29.90% ,连续14年稳居市场首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国内生物医用材料行业持续发展。干细胞、组织工程、3D打印等技术持续与生物医用材料技术交叉融合,拓展生物医用材料在医疗领域的应用范围,推动生物医用材料在组织器官修复与再生、理疗康复、医疗美容等领域的深化应用。随着生物医用材料行业的规模化、精准化、个性化和智能化发展,我国生物医用材料未来也将向技术创新化、产品高端化、产业生态化和布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产业发展模式逐渐向技术创新和资本驱动型转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请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13:3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永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述职报告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计部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履职报告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财务报表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其中,A股年报包括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H股年报包括 2021年度业绩公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2021年度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75,822,1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123,075,47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9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的股息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SG报告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兼董事长侯永泰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侯永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剑英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吴剑英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陈奕奕女士2021年度的薪酬,陈奕奕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唐敏捷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唐敏捷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非执行董事游捷女士2021年度的薪酬,游捷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非执行董事黄明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黄明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姜志宏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姜志宏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苏治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苏治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赵磊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赵磊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颖琦女士2021年度的薪酬,李颖琦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杨玉社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杨玉社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田敏女士、任彩霞女士、王文斌先生、张军东先生2021年度薪酬。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执行董事薪酬方案,执行董事兼董事长侯永泰先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剑英先生、执行董事陈奕奕女士、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唐敏捷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非执行董事黄明先生、游捷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姜志宏先生、苏治先生、赵磊先生、李颖琦女士、杨玉社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薪酬方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剑英先生、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唐敏捷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公司境内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境外审计机构,分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独立性的道德要求,公允客观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故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厘定其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王文斌、张军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王文斌先生、张军东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任职条件,具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可以胜任所任岗位的工作。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是为有效管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常规》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海昊海生科国际医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208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末延期至2025年末。本次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208工程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经审慎论证作出,仅涉及208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延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上海昊海生科国际医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208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5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8,29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9,268,758.0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798948_B0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超募资金用途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华生物奉贤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3,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超募资金用途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华生物奉贤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3,241.18万元(含利息)超募资金,以及前次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1,311.04万元(含利息)超募资金,合计4,552.22万元(含利息)的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建华生物奉贤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208工程项目于2019年12月正式开工,随后在2020年1月末中国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发,导致停工数月。虽然后续公司工程部门与项目总包方协调及精细化施工安排,以追赶部分拖延工期,但是后续国内疫情持续反复,最终致使208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相较预期完工时间有所延迟。
此外,208工程项目部分主要设备需从国外特别是欧洲地区采购,其中,项目所需多台核心设备凝胶灌装机系从德国供应商处定制,公司已签署了设备采购协议并支付了设备预付款,但是由于欧洲疫情持续严重导致设备供应商的生产交货周期从8-10个月时间延期至18个月。据公司最新了解,上述灌装机的预计生产完成时间将在2022年末,届时能否根据采购协议的约定,至德国现场进行设备验收(FAT)仍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欧洲到中国运力的紧张会导致设备运输周期延长,考虑额外所需2个月以上的设备清关及消杀时间,预期将导致设备交货推迟,从而导致208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较原定计划有所放缓。
根据公司最新测算,208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及设备安装预计将于2024年底完成,同时考虑后续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相关许可的申请时间,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评估,208工程项目预计将延期至2025年末达到可使用状态。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8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208工程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经审慎论证作出,仅涉及208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延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8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实施进展,经审慎论证后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海生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3号文同意,由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8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9.2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8,294,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46,450,107.55元和增值税2,787,006.45元后,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账号为:36620188000334268)人民币1,284,130,000.00元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账号为:70100122000146669)人民币254,926,886.00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588,294,000.0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6,450,107.55元,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12,575,134.42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9,268,758.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798948_B04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项目包括上海昊海生科国际医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注2:公司投资产品系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本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注3:公司以超募资金投入在建项目系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华生物奉贤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华精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上海昊海生科国际医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募投项目建设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公司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募投项目建设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末余额为人民币940,000,000.00元,均系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购买的投资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于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用途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华生物奉贤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人民币3,241.18万元(含利息)超募资金,以及前次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311.04万元(含利息)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52.22 万元(含利息)的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建华生物奉贤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于2020年6月29日获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于2021年度,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3,384.07万元用于上述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累计投入上述项目总额人民币4,749.56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4,552.22万元多人民币197.34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上述项目已于2021年度完成建设,除药品生产车间处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阶段外,均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于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于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昊海生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昊海生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栏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昊海生科国际医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尚未完工。
注3:补充流动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人民币20,135.79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多人民币135.79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注4:超募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人民币4,749.56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4,552.22万元多人民币197.34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王文斌、张军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续聘王文斌先生、张军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王文斌先生、张军东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任职条件,具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可以胜任所任岗位的工作。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续聘王文斌先生、张军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王文斌先生、张军东先生均具备履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措施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聘任方式、聘任程序和聘任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王文斌先生、张军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王文斌先生、张军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王文斌先生,55岁,自1995年5月至今在上海其胜生物制剂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自2018年4月至今在青岛华元精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自2013年2月至今任上海医用可吸收生物材料创新转化促进中心主任。其自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及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文斌先生于1991年7月自第二军医大学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并于1999年5月取得中国执业医师资格。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文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1,70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军东先生,48岁,自2006年11月至2010年10月在第二军医大学临床医学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自2009年6月至2013年12月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处方药事业部信谊药物研究所担任所长,并担任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其自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及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军东先生分别于1994年7月及2006年6月自第二军医大学取得药学学士学位及医学博士学位。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军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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