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推进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的投资建设,争取项目尽快投产运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能源公司”)不超过23,782.32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由哈密能源公司在新疆哈密市境内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工程总投资29,727.90万元。为推进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哈密能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23,782.32万元,公司拟为该项目融资提供建设期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同时,项目运营期采用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哈密能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南路51号川渝大厦6楼。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4年6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李开君。
6.注册资本:8,081万元。
7.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能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物资经销(风力发电与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光热发电、电采暖供热。
8.哈密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9.哈密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哈密能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23,782.32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保证哈密能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推进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的建设,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哈密能源公司不超过23,782.32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2.公司董事会认为哈密能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清洁能源发电前景广阔,本项担保风险可控。
3.哈密能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254,266.56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586,765.89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4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推进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争取项目尽快投产运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楚能源公司”)不超过58,210.18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由巴楚能源公司在新疆喀什巴楚县境内投资建设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50MWp,配套储能项目建设规模22.5MW/45MWh。工程总投资73,110.18万元。为推进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巴楚能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58,210.18万元,公司拟为该项目融资提供建设期担保,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同时,项目运营期采用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巴楚能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巴楚镇银泰路工业园区扶贫产业孵化园。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0年7月20日。
5.法定代表人:高飚。
6.注册资本:1,531万元。
7.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资源投资开发等。
8.巴楚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9.巴楚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巴楚能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58,210.18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不超过6个月。
4.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保证巴楚能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推进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巴楚能源公司不超过58,210.18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2.公司董事会认为巴楚能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清洁能源发电前景广阔,本项担保风险可控。
3.巴楚能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254,266.56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586,765.89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定2022-00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226205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服务于一体的建筑行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水利水电及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水力、风力、太阳能光伏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以及风电塔筒、光伏支架装备制造业务。
(一)行业情况
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加之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我国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总体保持恢复态势。建筑业继续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采取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更加灵活的货币政策,以对冲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为了保障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基建投资仍为政府“稳增长”政策的关键着力点,建筑业下游需求量在中长期内仍将保持稳定发展。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293,079亿元,同比增长11%,2021年1-12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4.9%。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3.8亿千瓦,同比增长7.9%。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3亿千瓦,同比增长16.6%;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1亿千瓦,同比增长20.9%。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开发建设质量和消纳利用明显改善,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目标的提出,清洁能源发电行业迎来了又一轮发展高峰,前景非常广阔。与此同时,能源技术革新带来的能源新技术、新装备快速涌现,给能源装备制造行业带来发展和机遇。公司将继续做强做优做大工程建设主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投资业务,积极拓展装备制造业务,以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
1.工程建设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国家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强水治理、水资源配置及抽水蓄能建设,水利投资年均增速将保持较高水平,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愿景目标纲要》,国家明确“十四五”期间要加强跨行政区河流水系治理保护和骨干工程的建设;完善大中小微水利设施协调配套,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水资源配置骨干项目;加强重点水源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实施防洪提升工程,解决防汛薄弱环节。
2020年7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2020年至2022年重点推进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排,总投资约1.29万亿元,带动间接投资约6.6万亿元。工程实施后,预计可新增防洪库容90亿立方米,治理河道长度约2950公里,新增灌溉面积约2800万亩,增加年供水能力约420亿立方米。同时要求抓紧推进建设,促进扩大有效投资。
2021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投产总规模1.2亿千瓦左右;到2035年,形成满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规模发展需求的,技术先进、管理优质、国际竞争力强的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培育形成一批抽水蓄能大型骨干企业。
根据《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十四五”水利建设项目共为95项,总投资规模8,201亿元,“十四五”投资规模4,050亿元。
(2)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全国大中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仍将大规模展开,城市群和都市圈一体化建设使未来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需求还将进一步加大,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我国将进一步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轨道交通网。预计未来5年,地铁将新增运营里程3000公里。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到2025年,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实现一体化融合发展,智能化、绿色化取得实质性 突破,综合能力、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显著提升,交通运输发展向世界 一流水平迈进。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21年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加快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
根据《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到2025年,城市轨道交通营运里程达1700公里,“十四五”时期,全省共安排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约20,020亿元,其中轨道交通8,800亿元。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十四五”期间,轨道交通计划投资1889亿元,至“十四五”期末,城市轨道(地铁+有轨电车)通车里程超过900公里,其中地铁通车里程力争达到860公里以上。
2.清洁能源发电及装备制造
发展清洁能源已经成为我国的一大战略,如今更是已经上升到了生态环保的高度上。“碳达峰、碳中和”驱动能源转型,发展低碳电力已成为未来能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洁能源发电未来可期。
在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2年能源工作的七大重点任务,明确提出需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进东中南部地区风电光伏就近开发消纳,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和“三北”地区风电光伏基地化开发,抓好沙漠、戈壁、荒漠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启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92亿千瓦,比2020年增加0.56亿千瓦;全国风电装机达到5.4亿千瓦以上,比2020年增加2.6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5.6亿千瓦以上,比2020年增加3.2亿千瓦。
《广东“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中提出:“要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发展风电、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核能基地等重大项目。引导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投资。”
根据《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6-2030年)》,到2030年底,广东省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通过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带动广东省风电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建成投产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0万千瓦,形成整机制造、关键零部件生产、海上施工及相关服务业协调发展的海上风电产业体系。
(二)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市场地位
1.工程建设: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越来越规范,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市场竞争激烈,加上管理要求提高,导致管理成本上升,整体毛利水平偏低,市场开拓难度进一步加大。公司工程建设主导业务是水利水电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上,公司施工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成熟,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承建了包括广东飞来峡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四川省通济堰渠、沙湾水电站、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引韩济饶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具备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土建、水库库岸防护等工程施工资质、先进技术及丰富经验,先后参与了广东惠州抽水蓄能电站、深圳抽水蓄能电站、清远抽水蓄能电站、阳江抽水蓄能电站、肇庆抽水蓄能电站、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在全国尤其是在广东、四川、湖南等地区具备较高的品牌影响力,是区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龙头企业;在轨道交通业务上,公司拥有盾构始发、掘进、开仓换刀、到达接收等重大安全风险环节、近接既有运营隧道、密集建(构)筑物以及穿越不良地质、江河湖海等多项盾构施工关键技术,开创了国内同类工程施工控制地面沉降的最好成绩。作为第一批参建广州地铁、珠三角轨道交通的施工单位,历经了广州市、珠三角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的发展和变化,也参与了南昌、武汉、无锡、宁波等地的地铁建设。公司拥有18台盾构机,轨道交通施工技术先进、经验丰富,工程质量优良,且具有轨道交通施工技术的研发优势,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清洁能源发电及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但其受政策的影响比较大,市场参与者多为央企和地方国企,企业实力对其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起决定性作用。公司拥有优良的市场开拓能力,丰富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以及风电塔筒制造等方面经验,项目建设质量优良、速度快,科学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成本,项目收益良好。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主要分布在新疆、甘肃等西北地区及广东、山东等东南沿海地区,截至2021年底,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1,542.38MW,其中水力发电263MW,风力发电673MW,光伏发电606.38MW。公司是广东省最大的风电塔筒制造商、国内风电装备制造产业第一梯队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凸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4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3月18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会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25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万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内部控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工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发行可转债事项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1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三、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四、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3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18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会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25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鹏飞先生、董事王伟先生、独立董事尹兵先生、独立董事李彩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彦辉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四、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末,公司合并总资产为317.3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9.2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91%;营业总收入143.61亿元,同比增长1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亿元,同比增长24.45%。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合并)
单位:万元
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7,339,771.49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7,733,977.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57,954,184.18元,减去本年已派发现金股利78,147,033.77元以及永续债分红17,750,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1,662,944.75元。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21年末总股本1,202,262,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3,776,440.52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1,027,886,504.23元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保证公司稳定较快发展,同时也回报了广大股东;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度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的组合划分以及预期损失率进行变更。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十、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遂溪县官田水库二期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遂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东省遂溪县官田水库二期50MWp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22,844.23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遂溪县官田水库二期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十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遂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推进广东省遂溪县官田水库二期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争取项目尽快投产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遂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超过18,104.056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遂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推进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争取项目尽快投产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超过58,210.18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推进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的投资建设,争取项目尽快投产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超过23,782.32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4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上,《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5、11、12、13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2由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3、4、6、7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8、9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10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4日、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遂溪县官田水库二期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关于为遂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关于为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2.提案8所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提案6、7、8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 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方式:电话或传真。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3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1.股东根据本通知表 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或回避。
1.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签章):
2.委托人持股数: 股
3.股份性质:
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委托人股东账户:
6.受托人姓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
8.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9.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回避提案,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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