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部分条款表述略微调整,其他条款不变,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部分条款表述略微调整,其他条款不变,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9日
至2022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1、18、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受疫情影响,公司呼吁广大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出示绿色健康码及行程码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4月15日9:00-11:30,13:30-16:30
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柳南舟
联系电话:0755-29712290
邮箱: ir@rayitek.cn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323 公司简称:瑞华泰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48%,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高性能PI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系列包括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电工PI薄膜等,其中多款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获得西门子、庞巴迪、中国中车、艾利丹尼森、德莎、宝力昂尼、生益科技、联茂、碳元科技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可,广泛应用于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5G通信、柔性显示、航天航空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公司秉承“致力材料产业,赢得全球竞争”的企业愿景,始终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及相关产业政策,十多年来坚持自主研发及创新,掌握了配方、工艺及装备等完整的高性能PI薄膜制备核心技术,已成为全球高性能PI薄膜产品种类最丰富的供应商之一,打破了杜邦等国外厂商对国内高性能PI薄膜行业的技术封锁与市场垄断,跨入全球竞争的行列,用实际行动践行企业愿景与行业使命,推动高性能PI薄膜行业的国产化替代,为下游多个高技术领域的发展奠定基础。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量产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和电工PI薄膜三大系列;航天航空用MAM产品为小批量销售产品;柔性显示用CPI薄膜为样品销售。
(1)热控PI薄膜
公司的热控PI薄膜主要为高导热石墨膜前驱体PI薄膜,用于高导热石墨膜的制备,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等领域。面内取向度和易于石墨化是决定该产品竞争力的主要特性。高导热石墨膜前驱体PI薄膜经碳化、石墨化后,形成高导热石墨膜,再经压延、贴合、模切等工序后装入电子产品。
公司的高导热石墨膜前驱体PI薄膜因具备较高的面内取向度,易于石墨化,适合整卷烧制,下游制程加工性能突出,制成高导热石墨膜后在柔韧性、耐折性等方面具有优势,进入下游知名石墨导热材料制造商的供应链。该产品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2017年版)”。
(2)电子PI薄膜
公司的电子PI薄膜主要包含两类:电子基材用PI薄膜和电子印刷用PI薄膜。
电子基材用PI薄膜主要用于FPC的制备,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5G通信、汽车电子等领域,尺寸稳定性是决定该产品竞争力的主要特性。电子基材用PI薄膜作为绝缘基膜与铜箔贴合构成FCCL的基板部分,也可作为覆盖膜贴覆于FPC表面,用于保护线路免受破坏与氧化。公司的电子PI薄膜具备良好的尺寸稳定性,兼具良好的介电性能,可达到5微米和7.5微米的超薄规格(3微米规格产品已进行终端客户送样评估),黑色电子PI薄膜具备低透光率等良好的遮盖性能。公司已进入生益科技、联茂等知名厂商的供应体系。
电子印刷用PI薄膜制作成的电子标签主要贴覆于PCB等产品的表面,对其进行序列化标识,追溯生产全过程,帮助识别缺陷,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5G通信、汽车电子等领域。该产品的关键特性为良好的粘结适应性。公司的电子印刷用PI薄膜具备优良的涂覆适应性,兼具尺寸稳定性、耐高温和耐化学性等特性,已进入日东电工、艾利丹尼森、宝力昂尼、德莎等全球知名标签企业的供应链。
(3)电工PI薄膜
电工PI薄膜的主要功能为绝缘,主要用于电磁线绕包材料及大功率电机、变压器的匝间/层间绝缘。公司的电工PI薄膜主要为耐电晕PI薄膜,此外还有少量配套C级电工PI薄膜。
耐电晕PI薄膜主要用于变频电机、发电机等的高等级绝缘系统,最终应用于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等领域,保护绝缘系统免遭变频电机运行时局部放电导致的损坏,提高电机长期运行的可靠性,保障高速列车的运行安全性,实现风电设备长寿命免维护。耐电晕特性是决定耐电晕PI薄膜竞争力的主要特性。公司自主研发的耐电晕PI薄膜具备优异的耐电晕性能,自2014年起,公司陆续通过西门子、庞巴迪、ABB、中国中车的产品认证,打破杜邦长期在该领域的全球垄断。
(4)航天航空用PI薄膜
PI薄膜因其优异的耐高低温、耐辐照等特点,可在各种极端空间环境维持性能稳定性,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领域。公司的航天航空用MAM产品系依托自主研发的PI复合薄膜生产技术制成,具有良好的尺寸稳定性与高温密封性能。该产品目前供应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应用于我国运载火箭,填补了国内空白。
(5)柔性显示用CPI薄膜
CPI薄膜可用于屏幕盖板等柔性显示结构部件,最终应用于折叠屏手机等柔性显示电子产品,其中透光率、耐弯折次数、材质刚性为关键特性。CPI薄膜的技术难度很高,目前仅有韩国KOLON、日本住友化学等极少数几家日韩企业具备供应能力,国内尚无企业具备柔性显示用CPI薄膜的量产能力。
公司自主掌握CPI薄膜制备的核心技术,基于现有生产线于2018年成功生产出CPI薄膜,该等产品的光学性能和力学性能优异,可折叠次数超过20万次,关键性能通过国内终端品牌厂商的评测,已实现样品销售,用于终端品牌厂商及其配套供应商的产品测试;公司正在研发的柔性OLED用CPI薄膜项目光学级产线正处于建设阶段,力争2022年上半年完成调试试产,在CPI专用生产线建设完成后,可实现CPI薄膜产品在折叠屏手机等柔性显示电子产品领域的应用,有望填补该领域的国内空白。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性能PI薄膜,主要应用于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等领域。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不断开发新产品,采购原材料后进行产品生产,实行以销定产和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及“以直销为主、代理商为辅”的销售模式,通过向下游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销售的方式实现盈利。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PI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细分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下的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为C29)。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之前沿新材料中的聚酰亚胺纳米塑料薄膜。
(2)行业发展阶段及特点
PI薄膜具有优良的力学性能、介电性能、化学稳定性以及很高的耐辐照、耐腐蚀、耐高低温性能,是目前世界上性能最好的超级工程高分子材料之一,被誉为“黄金薄膜”,与碳纤维、芳纶纤维并称为制约我国发展高技术产业的三大瓶颈性关键高分子材料之一。PI薄膜的商业化进程始于20世纪60年代,最早应用于电工绝缘领域,随着PI领域研究深入和技术升级,PI薄膜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20世纪七八十年代,PI薄膜的商业化应用拓展至电子领域;21世纪起,PI薄膜的更多应用领域衍生, 如用作高导热石墨的前驱体材料、柔性显示盖板材料等,韩国和中国等国家抓住产业转移的机遇,高端制造业迅速发展,PI薄膜行业随之兴起。
我国PI薄膜的产业化进程发展较缓慢,依靠自主研发,在传统电工绝缘领域形成了较强的产业能力,但在高端电工绝缘、电子等其他应用领域的产业化能力较弱,存在新产品种类不足、产品性能不稳定等情形,自主掌握高性能PI薄膜完整制备技术的企业很少。高性能PI薄膜作为影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卡脖子”材料,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且国产化需求较迫切。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多品类高性能PI薄膜专业制造商,掌握自主核心技术,顺应产业发展需求,发展前景良好。
(3)主要技术门槛
高性能PI薄膜的制备技术复杂,需对PAA树脂配方进行设计,通过精确控制流涎热风干燥过程,获得厚度均匀的PAA凝胶膜,再以定向拉伸伴随亚胺化过程制得,集成全自动控制系统提高生产控制水平。高端应用的高性能PI薄膜除应用于高端电气绝缘,还满足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5G通信、柔性显示、航天航空等多个领域的应用要求。
完整的高性能PI薄膜制备技术主要包括配方、工艺及装备三方面的核心技术,配方、工艺、装备是一个有机整体,三者缺一不可。若仅仅在某个方面具有突出能力,通常难以实现高性能PI薄膜的制备并不断开发新产品品类。公司的技术优势是从研发到工艺的技术优势、从工艺到装备的技术优势共同构成的。同时公司具备从树脂合成到后处理的全套生产设备的自主设计能力,突破了我国高性能PI薄膜产业化的技术瓶颈,根据自主开发的技术工艺要求,自行设计非标专用设备,进行定制化采购,实现了主要设备使用和运行的自主可控性。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通过17年的技术研发,成为国内少数掌握配方、工艺及装备等整套核心技术的高性能PI薄膜制造商。公司成功开发了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电工PI薄膜、航天航空用PI薄膜等系列产品,已成为全球高性能PI薄膜产品种类最丰富的供应商之一,同时也是国内规模最大、产线最多的高性能PI薄膜专业制造商,打破了杜邦等国外厂商对国内高性能PI薄膜行业的技术封锁与市场垄断,跨入全球竞争的行列。公司开发的多款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获得西门子、庞巴迪、中国中车、艾利丹尼森、德莎、宝力昂尼、生益科技、联茂、碳元科技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可。
公司两项产品列入“中国制造2025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2017年版)”,双向拉伸PI薄膜产品荣获2012年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金奖,无色PI薄膜产品荣获2014年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金奖。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应用领域催生新的高性能特点及功能性产品种类
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PI薄膜)产品未来主要向高性能、多功能方向发展,从耐高温绝缘介质应用,到耐环境、超低温、高导热、超薄、结构支持、透光性等功能性应用需求越来越广泛,尤其适合下游特种制程工艺、易于加工等特性也逐渐成为新产品竞争力的主要特性。公司已具有研发、工艺和装备技术的产业工程化能力,可更短周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目前公司涉及的产品市场不断在发展和增长:
①热控PI薄膜
PI薄膜可石墨化应用技术发展,随着电子产品功耗提高、快速充电技术对散热性能要求更高的市场需求驱动,同时随着柔性显示器市场发展,散热用石墨膜在保持散热要求情况下,又增加对耐弯折的技术性能,提高导热、导通性和耐弯折性能,对PI薄膜本征结构变化和厚度提高又带来了新的市场应用增加空间,PI薄膜的易石墨化、适合整卷烧制、工艺节能等工艺适宜性能日益重要,市场需要也在不断增长。
②电子PI薄膜
电子应用PI薄膜的高性能综合要求较高,包括高尺寸稳定性、高模量、低介电常数、低CTE、TPI、低吸湿性、超薄、高导热等,需要满足新型智能手机、可穿戴产品的支持结构、绝缘保护和柔性线路应用的多种需求,也需要适合软硬结合线路基板、三层法工艺柔性覆铜箔板、二层法工艺柔性覆铜箔板、溅射纳米级金属等封装基板的生产工艺,随着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智能化、高速通讯、高速运行、轻薄化、柔性可穿戴、AI应用等不断发展的新技术应用驱动,电子基材市场对高性能、功能化的PI薄膜产品市场发展带来持续增长的空间。
③电工PI薄膜
电工绝缘领域的高性能化主要体现为耐电晕、高寿命、耐环境等,满足电气产品长寿命运行的安全和可靠性,目前主要应用于高速轨道交通应用的牵引变频电机耐电晕绕包扁线、大功率风力发电机长寿命绕包扁线,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正在探索采用PI薄膜作为动力驱动电机导线的绕包绝缘材料,以提高电机输出功率和节能性。
④航天航空用PI薄膜
随着新型航天器如太阳帆、空间太阳能电站、充气式卫星以及长寿命卫星等的应用增加,抗氧原子特性、耐环境、透光性、轻薄性、大幅宽等成为航天航空用PI薄膜的发展方向,随着国家在航天航空领域的战略发展,突破西方国家技术垄断和封锁,应用需求和迫切性不断增加。
⑤柔性显示用CPI薄膜
CPI薄膜是PI应用发展的一款新型功能性薄膜,主要体现在高透光率、耐弯折、较好的力学性能等方面,又需要满足下游高温加工制程中的耐色变,据公开报道,近年来,市场上推出Huawei Mate X、Moto Razr、Huawei Mate Xs、Moto Razr 5G、Thinkpad X1 Fold、Huawei Mate X2、Xiaomi MiX Fold、Huawei P50、荣耀 Magic V等多款智能手机和手提电脑采用CPI作为可折叠显示屏盖板薄膜,开启可折叠、柔性功能的电子显示产品的多场景应用,柔性显示用CPI薄膜作为显示器的盖板具有耐弯折、低碎裂风险、可卷对卷加工、满足大尺寸屏幕可折叠、绕曲和安全等优良特性,随着OLED等显示器产效逐渐提升、大尺寸显示产品逐渐成熟,柔性显示用的CPI市场需求和渗透率空间将极大提高。
(2)产品种类丰富的企业占据优势
随着高性能PI薄膜应用领域的需求发展,拥有多条生产线、掌握多种工艺路线的企业具备更强的多品种、多系列的生产适应能力,可更加快速高效地将新产品投入量产,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满足下游应用市场需求,有利于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竞争能力。
(3)国产化趋势增强,市场空间广阔
PI薄膜因其优异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广泛应用于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5G通信、柔性显示、航天航空等多个领域。随着共聚改性等新技术的运用,通过配方设计、生产工艺的不断研发和提升,PI薄膜可衍生出更多满足国内新兴市场所需求的有竞争性、与客户共利共赢的产品。
国内PI薄膜行业的整体水平与国外存在差距,高性能PI薄膜市场主要被美国杜邦、日本钟渊化学、韩国PIAM等少数国外厂商所占有,产品严重依赖进口,影响我国高技术产业链安全,同时需要支付高昂成本。加快推进关键材料国产化,高性能PI薄膜进口替代的市场空间可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在加快推进关键材料国产化政策和市场环境支持下,国产化替代有着非常广阔的市场机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市场开拓,实现营业收入318,815,848.5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5%;剔除2020年同期销售生产线偶发性业务收入76,923,075.67元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长16.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050,404.7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50,929,456.68元,同比增长15.54%;经营性现金流净额78,383,334.2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17%。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6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31.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677.03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677.03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279.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4月,公司及子公司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述《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6,081.8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5,834.99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46.8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对此,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5-00040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5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全部收回,无在途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5-00011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前后承诺投资金额”以公司最近一期披露的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
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统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除运输费外,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现对运输费执行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到有关数据可比性,公司将运输费继续列报于销售费用。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于2021年1月1日起将运输费202.85万元从销售费用调整为营业成本列报。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不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本次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卫华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一同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鉴于沈卫华女士辞职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比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沈卫华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沈卫华女士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黄华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黄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本次增补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被提名人黄华先生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名黄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黄华先生,男,中国国籍,1981年1月出生,硕士毕业,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任东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2007年4月至2007年7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2007年8月至2011年2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1年2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部股权业务负责人。
黄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黄华先生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需进行独立董事培训,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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