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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

  以上被担保人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田新材料、越南金田提供不超过65,583.43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3,700万美元按2022年3月2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3739折算)。

  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已为金田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7,150.63万元;已为越南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436.43万元(其中4,775.17万美元按2022年3月2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3739折算)。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42,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越南金田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金额为950万美元。

  3、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向渣打银行(越南)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出具《最高额保证》,为越南金田向渣打银行(越南)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余额总额不超过1,150万美元。

  4、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越南金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金额为1,600万美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739,497.03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新材料

  

  2、越南金田

  

  

  (二)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42,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42,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为越南金田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借款950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金额为95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为越南金田向渣打银行(越南)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150万美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1,15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拟为越南金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借款1,600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金额为1,6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77,494.45万元(其中5,473.59万美元按2022年3月2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3739折算),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6.09%,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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