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7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0日(周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下午3: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5日(周五)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4月15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 上述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11、议案13经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经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12含4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12系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有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6,5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具体如下:
(1)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议案12.01),同意回购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4,3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议案12.02),同意回购注销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8,1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议案12.03),同意回购注销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9,45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议案12.04),同意回购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4,7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 上述议案相关提示;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含2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各子议案相对应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 子议案7.01《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夏曙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回避表决。
(2) 子议案7.02《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4、议案12(含子议案12.01、子议案12.02、子议案12.03、子议案12.04)、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2年4月18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证券事务部。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
联系人:康提
电话:010-50821818
传真:010-50822000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6、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73
2、 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自然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名称(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17: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大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一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110A005146号),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1,028,109.60万元,比上年增长9.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01.93万元,比上年下降33.01%;资产总额1,967,939.85万元,比上年增长1.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44,465.67万元,比上年增长4.04%。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5、 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围绕经营业务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并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减少注册资本系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修订经营范围是因吸收合并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导致,未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则,且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46,680,497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8.56元。截至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1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7,387.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99,526.88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3,069.60万元,期末余额为38,930.04万元。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15,024.8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62.2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114,551.73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3,131.82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23,967.41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3,967.41万元。
(二)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62,440股,每股发行价格2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99,999,991.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1,876,320,745.92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3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7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8,782.44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10.30万元,期末余额为122,259.94万元。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16,567.4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155.0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25,349.86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565.37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106,847.58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36,847.58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内容均得到切实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利息13,143.8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13,080.6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1.9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11.09万元)。
2、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利息1,566.0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410.3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6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0.0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1: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附表1: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下属公司互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含下属公司互保),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5亿元(含下属公司互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余额是已审议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其额度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披露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千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202395XM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30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201号
法定代表人:韩婧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电脑打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委托加工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生产、加工、制造、组装计算机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量设备。
北大千方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大千方合并报表数据分别为:资产总额3,590,471,562.94元,负债总额2,358,475,380.88元,净资产1,231,996,182.06元;2021年营业收入1,307,551,479.96元。
北大千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被担保人名称: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捷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4729267H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08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403号
法定代表人:毛晓光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UNIS-LCS智能节电控制柜(仅限分公司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专业承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千方捷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千方捷通合并报表数据分别为:资产总额2,956,445,266.13元,负债总额1,839,760,574.64元,净资产1,116,684,691.49元;2021年营业收入2,138,161,290.94 元,利润总额77,619,962.67元,净利润78,497,474.45元。
千方捷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捷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83434525N
成立日期:2006年1月5日
注册地点: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留学生创业园405号
法定代表人:郑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电子智能化工程施工;衡器产品的生产、开发、销售;称重仪表技术开发;软件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智能交通系统技术开发、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智能交通产品销售、技术开发;劳务分包;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河南捷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河南捷通资产总额90,946,805.09元,负债总额39,918,973.02元,净资产51,027,832.07元;2021年营业收入54,598,009.67元,利润总额5,419,302.64元,净利润4,853,024.58元。
河南捷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捷通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河南捷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4、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冠华天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天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47267531
成立日期:2005年5月8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202号
法定代表人:姜煜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主研发的产品。
冠华天视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冠华天视资产总额388,673,783.60元,负债总额297,223,197.10元,净资产91,450,586.50元;2021年营业收入169,459,099.16元,利润总额7,661,088.27元,净利润8,681,592.84元。
冠华天视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宇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视系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BA20U66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7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南)1277号
法定代表人:张鹏国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防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宇视系统为宇视科技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宇视系统资产总额2,315,210,807.26元,负债总额2,046,506,492.28元,净资产268,704,314.98元;2021年营业收入5,030,824,576.30元,利润总额33,859,482.48元,净利润31,712,777.62元。
宇视系统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 被担保人名称: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盘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85545667D
成立日期:2006-02-14
注册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F-A754
法定代表人:张英杰
注册资本:1,29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衡器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衡器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客运索道经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厦门盘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厦门盘天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92,504,804.57元,负债总额219,835,996.76元,净资产172,668,807.81元;2021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355,848,876.34元,利润总额71,115,824.76元,净利润60,391,747.57元。
厦门盘天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厦门盘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盘天(厦门)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五、 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该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264.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0.82%,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内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下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87,50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服务。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6,454.08万元。具体如下:
(一) 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 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集团”)及其旗下各成员企业和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67,500.0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服务,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1,699.30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项下子议案《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曙东先生、夏曙锋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对该议案投同意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夏曙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山东高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年度起不再是公司关联方。子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其5%的股权,于2021年11月转让。
4、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名称: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71722879C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50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餐饮管理;餐饮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分别为:资产总额4,585,376,521.2元,负债总额4,198,356,683.97元,净资产387,019,837.23元;2021年营业收入311,261,555.46元,利润总额-5,945,049.39元,净利润-5,945,049.39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9,175,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千方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千方集团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关联方名称: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64222236K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A座5层50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注册资本:12,313.601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汽车、摩托车零配件;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专业承包;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经营电信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分别为:资产总额763,395,051.93元,负债总额304,745,225.29元,净资产458,649,828.64元;2021年营业收入422,419,825.21元,利润总额-6,917,961.5元,净利润-7,358,477.19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转D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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