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转固且达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701.6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转固且达产,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701.6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4号)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0,000.00张,每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0.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1月12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250,000.00元后(承销保荐费5,565,000.00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315,000.00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将人民币594,750,000.00元缴存于本公司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633681569账户内。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1)第000047号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根据《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投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1月1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目前,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秉承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合理调整配置资源,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一是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款项支付周期较长;二是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三是优化漏板加工工艺,采取降铑减重的方式减少铑粉采购量,从而实现投资节约。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转固且达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701.6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转固且达产,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701.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转固且达产,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玻纤)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8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477,479.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522,521.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账,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0)第000029号)。
截至2020年9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31,482.8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和信专字(2020)第000825号《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3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485.8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4号)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0,000.00张,每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0.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1月12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250,000.00元后(承销保荐费5,565,000.00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315,000.00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将人民币594,750,000.00元缴存于本公司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633681569账户内。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1)第000047号的验证报告。
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3,282.62万元,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3.58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和信专字(2021)第000402号《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23,356.2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856.2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8,701.6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支付的手续费)。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县支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856.23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支付的手续费),募集资金余额18,701.62万元。
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9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31,482.82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0,000.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0)第000825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3,282.62万元,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3.58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23,356.21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1)第000402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东玻纤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玻纤《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05006 公司简称:山东玻纤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546,029,413.1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1,060,036,982.0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85,941,307.20元。综合考虑后,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0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000,000.00元;每10股送红股2股,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00,000,000.00股。
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业务所处行业为C30大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9月颁布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大类下的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行业代码为C3061。
此外,公司热电业务按《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所属行业为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按国家统计局2017年9月颁布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3-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火力发电及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代码为D4412热电联产。
(一)玻纤行业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发展开局之年,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积极迎接“双碳”发展战略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克服新冠疫情、能耗“双控”、原材料价格上涨等诸多不利因素,积极开展产品结构和产能结构优化调整。在汽车、电子、风电及出口等重点领域需求轮番拉动下,行业全年保持高景气发展态势。2021年全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44亿元,同比增长21.4%,利润总额同比增长95.5%,达到创纪录的231.4亿元,全行业喜迎“十四五”发展开门红。
1.2021年行业整体经济运行概况
(1)产能产量情况:
①玻璃纤维纱:产量快速增长
经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国内(仅指大陆地区)玻璃纤维纱总产量达到624万吨,同比增长15.2%,考虑到2020年因疫情影响行业产量增速仅为2.6%,经折算两年平均增速为8.8%,基本保持在合理增速范围内。受“双碳”发展战略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电子电器及风电新能源等领域需求开始持续发力,同时海外市场受新冠疫情影响供需失衡严重,外贸出口重回上升通道,使得本年度直接纱、合股纱、热塑纱、风电纱、电子纱及工业细纱等各品种玻纤纱轮番出现供不应求和价格上调。
图12011年以来我国玻璃纤维纱总产量及增速变化情况(数据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2021年国内池窑纱总产量达到580万吨,同比增长15.5%。受2020年以来各品种玻纤纱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国内玻纤产能扩张意愿强烈,但在国家持续实施严格能耗“双控”政策影响下,部分池窑新建或冷修扩建项目被迫延期投产。尽管如此,2021年年内完成的新建及冷修扩建投产池窑仍达到15座,新增产能90.2万吨。截止2021年底,国内池窑在产产能已超过610万吨。
图22011年以来我国玻璃纤维池窑纱产量及增速变化情况(数据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2021年国内坩埚纱总产量约为43.9万吨,同比增长11.8%。受玻纤纱价格整体走高影响,国内坩埚纱产量显著增长。近年来坩埚拉丝生产企业面临的能源原料与人工成本持续上涨、生产频受环保及能源管控政策干扰、产品难以适应后道制品高效率加工要求等问题日益突出,加之相应细分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同质化竞争严重,因此,未来发展仍困难重重,仅适宜作为补充性产能供给,重点满足下游小批量、多品种、差异化的应用市场需求。
图32011年以来我国池窑纱产量占比变化情况(数据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2021年国内各类坩埚拉丝用玻璃球产量为99.2万吨,同比增长3.2%,与去年相比产量增速明显减缓。在“双碳”发展战略背景下,玻璃球窑企业在能源供应、原料成本等方面面临越来越重的关停压力。
②玻璃纤维纺织制品:各细分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电子用毡布制品:经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我国各类电子布/毡制品总产量约为80.6万吨,同比增长12.9%。近年来,为配合国家智能制造发展战略实施,电子材料行业产能扩张明显加速。
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覆铜板材料分会统计,2020年国内刚性覆铜板产能规模达到86,7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0%,产能增速明显加快。此外,2021年玻纤布基覆铜板项目投产、开工建设和立项产能分别达到5,350万平方米/年、20,266万平方米/年和9,444万平方米/年,覆铜板行业出现“多年来前所未有”的大规模投建项目热潮,势必会带动电子玻纤毡布制品需求快速增长。
图42011年以来我国刚性覆铜板产能及增速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覆铜板材料分会)
工业用毡布制品:2021年我国各类工业用毡布制品总产量约为72.2万吨,同比增长10.6%。2021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达到147,602亿元,同比增长4.4%,在“双碳”发展战略引导下,建筑业积极转型低碳绿色发展道路,带动建筑补强、节能保温、装饰装修、防水卷材等领域用各类玻纤毡布制品市场不断增长。此外,本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160%,空调产量同比增长9.4%,洗衣机产量同比增长9.5%,各类汽车用保温及装饰用玻纤毡布制品、电器绝缘用玻纤毡布制品,以及环保过滤、道路土建等领域用玻纤毡布制品市场保持稳定增长。
图52011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及增速变化情况(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③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热塑类制品快速增长
经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测算,2021年我国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总产量规模约为584万吨,同比增长14.5%。
图62011年以来我国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产量及增速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复合材料制品方面,总产量规模约为310万吨,同比增长3.0%。其中,风电市场年中出现阶段性回调,全年产量有所下降,但受惠于“双碳”发展战略,自下半年以来已重新进入快速发展状态。此外,汽车市场出现明显复苏,建筑及管道等市场受碳减排政策利好驱动逐步转向规范竞争,相关模压、拉挤及连续板材制品等稳中有增。
图72011年以来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及增速变化情况(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玻璃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方面,总产量规模约为274万吨,同比增长约为31.1%。2021年我国汽车产量达到2,608万辆,同比增长3.4%,时隔三年之后再次实现产量正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354.5万辆,同比增长达到160%,带动汽车用各类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快速增长。此外,近年来空调、洗衣机、彩电及冰箱等各类家电产品同样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格力、海尔、美的等大型家电生产企业纷纷布局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生产线,带动市场供需格局持续优化,产量快速增长。
图82014年以来我国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量变化情况(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进出口情况
(1)玻璃纤维及制品出口:海外市场供需失衡,出口量迅速增长。2021年我国玻璃纤维及制品出口总量达到168.3万吨,同比增长高达26.6%;出口金额30.58亿美元,同比增长49.3%。因疫情影响,海外玻璃纤维及制品消费市场需求强劲,下游用户纷纷转向中国玻璃纤维及制品企业寻求产能供应。
图92011年以来我国玻璃纤维及制品出口量及增速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其中,出口占比最高的为玻璃纤维纱,2021年出口总量达到74.3万吨,同比增长32.9%,出口占比达到44%;出口增速最快的为短切玻璃纤维,2021年出口总量达到21.5万吨,同比涨幅达到53.6%。此外,玻璃纤维原料球、窄幅机织物、其它玻璃纤维制机织物、玻璃纤维毡(450克以上)、玻璃纤维制纤维垫及其它玻璃纤维制品出口增速均超过20%。
图102021年我国玻璃纤维及制品出口产品结构图(数据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2)玻璃纤维及制品进口:实现小幅回落。2021年我国玻璃纤维及制品进口总量达到18.2万吨,同比下降3.3%;进口金额10.53亿美元,同比增长12.5%。随着国内疫情形势持续好转和行业产能持续扩充,近年来各类玻璃纤维及制品进口规模整体呈逐步收缩态势。
图112011年以来我国玻璃纤维及制品出口量及增速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其中,进口占比最高的是短切玻璃纤维,2021年进口量达到7.2万吨,同比增长3%,进口占比达到40%。此外,玻璃纤维粗纱、粗纱机织物、玻璃纤维毡(450克以上)、玻璃纤维薄片(巴厘纱)等产品进口量下降幅度均超过30%,而其它玻璃纤维、其它玻璃纤维制机织物、玻璃纤维垫等产品进口量仍保持较快增长速度。
图122021年我国玻璃纤维及制品进口产品结构图(数据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3.行业经效情况
2021年,玻璃纤维及制品全行业(不含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44亿元,同比增长21.4%;利润总额同比增长95.5%,达到创纪录的231.4亿元。与2020年相比,下游风电市场有所调整,但汽车、电子及外贸出口市场持续走强,行业在产能扩张明显加速的基础上,各品种产品价格仍保持在高位运行,为全年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132015年以来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增速走势
(数据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二)热电行业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用电量快速增长主要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上年同期低基数、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等因素拉动。一、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1.2%、11.8%、7.6%和3.3%,受同期基数由低走高等因素影响,同比增速逐季回落。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长7.1%,各季度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7.0%、8.2%、7.1%和6.4%,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3.8亿千瓦,同比增长7.9%;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8.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全国原煤产量同比增长4.7%。3-9月各月原煤产量接近零增长或负增长,四季度原煤产量增速明显回升,电煤供应紧张局势得到缓解。全年进口煤炭3.2亿吨,同比增长6.6%。煤炭供应紧张导致电煤价格屡创历史新高。由于电煤价格的非理性上涨,燃料成本大幅上涨,煤电企业和热电联产企业持续大幅亏损。大致测算,2021年因电煤价格上涨导致全国煤电企业电煤采购成本额外增加6,000亿元左右。8月以来大型发电集团煤电板块整体亏损,8-11月部分集团的煤电板块亏损面达到100%,全年累计亏损面达到80%左右。2021年底的电煤价格水平仍显著高于煤电企业的承受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在沂水县范围内提供热电产品。公司采用池窑法生产玻璃纤维,依托于持续的研发创新和不断改进的生产技术,已经形成了玻纤纱和玻纤制品两大类产品。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较广,主要包括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电子电器、环保风电等领域。子公司沂水热电提供的产品包括电力、蒸汽和供暖。报告期内,公司玻纤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0,794.27万元,占2021年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8.52%。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863.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602.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6.7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祥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祥宁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9-7373381
传真:0539-2229302
邮箱:sdbxzqb@glasstex.cn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工业园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综合办公室证券部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王祥宁先生简历
王祥宁,男,199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助理。
截至目前,王祥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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