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3月31日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5月31日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30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13.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33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034,846.2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4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计划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疫情原因以及具体项目投入进度影响,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3月31日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5月31日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具体如下:
四、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况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上述拟延期项目的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咨询行业处于城市轨道交通产业链的上游环节,具备技术性强、科技含量高等特征,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组建了一支跨学科、多专业、有活力、敢创新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拥有成熟的管理方针和制度保障,在信息化系统建设、运用及维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公司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建设设计与管理一体化平台,将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外部参与方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提高设计效率,实现各专业人员的协同工作,帮助公司实现内部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保障公司的数据安全。
公司认为实施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二)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发展智能建造,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建设低碳城市”,装配式建筑的推广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技术积累,具备良好的研发条件和人才储备。
公司对装配式地铁车站进行研发和产业化,推行开展装配式车站、装配式车辆基地的相关技术研究,符合现代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利于抢占市场先机,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公司认为实施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经济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公司自身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地铁设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作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地铁设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在2021年度与公司关联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83,002.49万元,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292,515.34万元;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500.00万元,与关联方新签关联交易合同总额不超过121,0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志元、王晓斌、王鉴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实际发生口径
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1,500.00万元。
具体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合同签订口径
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不超过121,000.00万元。具体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签署《媒体安全检测、维护及相关服务项目合同》《城轨交通行车关键设备设施主动运维系统研究及工程应用项目现场设备采购合同》《广州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预留空间送风、照明、防洪封堵等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合同》《广州海珠赤沙车辆段开发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鹅掌坦站拆迁复建工程勘察合同》《广州地铁集团培训服务采购项目(2022-2024)合同》,本公司合同金额不超过5,349.93万元。此部分合同金额已包含在上表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内。
(三)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实际发生口径
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额83,002.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合同签订口径
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新签关联交易合同总额292,515.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3,826.93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租金总额(暂定)为2,468.14万元。该合同金额已包含在上表关联租赁2021年新签合同额内。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注册资本:5842539.673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财务状况: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8,350,757.30万元,净资产23,413,771.5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033,445.90万元,净利润83,619.80万元。(单体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重大影响企业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并具有相应资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完成上述关联交易。
(二)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树伟
注册资本:1218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19至20层
财务状况: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49,977.37万元,净资产116,161.22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单体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广州黄埔区轻铁二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谷雨
注册资本:5390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32号二层201-3号
财务状况: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90,506.61万元,净资产53,901.00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单体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黄埔区轻铁二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黄埔区轻铁二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文
注册资本:1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168号景泰创展中心A栋5楼
财务状况: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073,215.37万元,净资产5,196,321.6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2,366.39万元,净利润-8,188.16万元。(合并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丽
注册资本:20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A塔18楼(仅限办公用途)
财务状况: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20,394.82万元,净资产-7,021.4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27,568.40万元,净利润296.66万元。(单体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广州市品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琦
注册资本:63437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官湖村、石下村
财务状况: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865,237.94万元,净资产638,215.72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56,067.76万元,净利润9,137.34万元。(单体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七)广州市品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琦
注册资本:33048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拱日大街4号
财务状况: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175,582.58万元,净资产345,943.82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24,393.40万元,净利润20,268.02万元。(单体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广州市品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琦
注册资本:622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2号601房
财务状况: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0,927.56万元,净资产94,427.50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37,144.78万元,净利润42,817.37万元。(单体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销售/提供服务
关联销售/提供服务主要是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服务。关联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报价或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用直接委托谈判方式确定相应价格,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二)关联采购
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物业管理、保洁绿化等其他服务。关联采购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购关联方服务,关联采购定价公允且采购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三)关联租赁
关联租赁主要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持办公场地的延续性及稳定性,持续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并支付租赁费用。关联租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租赁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项目确定具体金额并签署协议,交易价格及交易总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不会产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作为广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投资建设主体,具有大量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采购需求,公司作为一家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从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业务的全国性企业之一,总部地处广州,在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承接业务,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也不存在单纯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企业关联交易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需要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需要预计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运营,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表示一致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认真了解和核查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地铁设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地铁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地铁设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4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2年拟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4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开立非融资性保函。
二、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期限一年。
三、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固定资产贷款、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保理业务等。
四、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办理相关非融性保证业务项下保函业务、流动贷款业务等。
五、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一年。
六、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公司经营。
七、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期限一年。
八、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流动贷款业务等。
九、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期限一年。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和存单质押后的敞口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理等。
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期限一年。
十一、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二、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用途为办理相关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工程项下非融资性保函、信贷证明。
十三、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四、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包括保函和流贷。
十五、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包括保函和流贷。
十六、公司拟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包括保函和流贷。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上述授信和非融性保证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2021年三季度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2021年10-12月(以下简称“本期”)对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期计提2021年第四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125,764.45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868,523.95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27,000.0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93,317.48 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5,677,558.07元。2021年1-12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90,769,415.36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1.68%,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5.46%。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1,125,764.45元,减少公司2021年1-12月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90,769,415.36元,已计入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417,464,708.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536,149.24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2年4月2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中,提案10、11、12、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5、7、8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维、孙艺汉
联系电话:020-83524958
传 真:020-83524958
电子邮箱:xxpl@dtsj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3
2、投票简称:地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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