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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34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是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股比例50%,为满足中交富力开发建设需要,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提供股东借款,我司按持股比例向中交富力提供股东借款合计12,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借款年利率8%。

  2、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东盛”)是我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我司持股比例50%,为满足中交东盛开发建设需要,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东盛提供股东借款,我司按持股比例向中交东盛提供股东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7%,融资顾问费(年)1%。

  3、本次财务资助在我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不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进展情况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支持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拟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是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为满足中交富力开发建设需要,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我司按持股比例向中交富力提供股东借款合计12,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借款年利率8%。

  2、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东盛”)是我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我司持股比例50%,云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昆明众鑫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为满足中交富力开发建设需要,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东盛提供股东借款,我司按持股比例向中交东盛提供股东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年利率7%,融资顾问费(年)1%。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审议情况

  我司曾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2021年8月30日召开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助额度的议案》,同意我司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150,000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30,000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我司已使用财务资助总额度56,442.25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我司已使用财务资助总额度73,442.25万元,使用为中交富力财务资助额度12,000万元,使用为中交东盛财务资助额度5,00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前述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条件,未超过财务资助总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月

  法定代表人:宗鸣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27号楼148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经营情况:中交富力正在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相关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中交富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我司尚有对中交富力未到期财务资助 33,000 万元,无逾期情况。

  2、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5月

  法定代表人:李前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华路633号万派中心308-40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新区综合开发与旧城改造;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开发与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与上述业务服务相关的技术开发与服务、研究设计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50%,云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昆明众鑫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

  经营情况:中交东盛正在对KCPL2018-10-A2、KCPL2018-10-A3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中交东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 我司对中交东盛无其他财务资助。

  三、项目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478.157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3号2301

  成立时间:2002年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杨培军

  经营范围:销售酒、饮料;住宿;餐饮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游泳(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咨询;自有房屋出租;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珠宝、眼镜、服装;健身服务;洗衣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5.9850%股权,富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150%股权。

  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

  2、云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06号房屋二楼2047号

  成立时间:2015年9月06日

  法定代表人:李春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云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东盛提供财务资助。

  3、昆明众鑫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大厦A座701号

  成立时间:2019年4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程熙文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程熙文等自然人。

  昆明众鑫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东盛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对中交富力的财务资助协议

  协议一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金额与期限:合同项下借款金额10,000万元,期限半年,可提前还款。

  利率与利息:借款年利率为8%,利随本清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付息。

  协议二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金额与期限:合同项下借款金额2,000万元,期限半年,可提前还款。

  利率与利息:借款年利率为8%,利随本清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付息。

  2、对中交东盛的财务资助协议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金额与期限:合同项下借款金额5,000万元,期限1年,可提前还款。

  借款用途:项目开发建设。

  利率与利息:借款年利率为7%,利随本清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付息。

  融资顾问费:费率标准1%。

  五、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90,175.54万元,占我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89 %;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 809,735.80万元,占我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64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80,439.75  万元,占我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24 %。我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我司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交地产,证券代码:000736,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2年3月28日、3月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关注并核实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现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问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预计在2022年4月15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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