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3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接收了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220535号)。

  202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220535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公司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公司将严格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补正材料并及时报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