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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2-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分别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京山轻机A 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4日和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及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64.6135万元,以“股”作为认购单位,每股价格为5.73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数上限为8,838,767股,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股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股份认购数量为8,838,767股,实际股份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646,134.9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股份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股份数量一致。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2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2)第0008号验资报告,对截至2022 年3月21日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已收到参加员工持股计划人员159人缴纳的股份认购金额50,646,134.91元。

  2.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股票来源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中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等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元/股。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已使用资金150,016,777.40元,共回购股份18,098,324股,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公司回购股份均价8.289元/股的6折4.97元/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2019年7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9,259,557股已于2019年7月23日非交易过户至“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使用完成后的剩余股份8,838,767股。

  4.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25618。

  5.非交易过户股份价格和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非交易过户价格为5.73元/股,过户数量合计为8,838,767股。

  6.非交易过户结果

  202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8,838,76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2%)已于 2022年3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上述股份过户数量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受让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受让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受让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以及2022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8日。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将回避表决。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需要回避。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全部标的股票(8,838,767股)的过户工作,经初步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3,394.09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2022年至2024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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