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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 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6号文核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公开发行5,758,15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81.52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432.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03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地铁大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协议履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地铁大厦支行于2019年12月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支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及本次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近日,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按承诺用途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利息收入16,051.7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等程序。

  公司相关子公司已于2022年3月28日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6,051.70元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同日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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