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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上接D63版)

  (上接D63版)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4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03 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7、8、12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的第4、5、6项议案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和会务事项

  1、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 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2 年4月14日 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4月14日期间每日上午9:30-下午 17:30。

  (5) 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古宜路181号B座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宜路181号B座5层楼 联系人:邹爱华

  联系电话:021-64386485 联系传真:021-64386485

  电子邮件:guomai@guomai.cc 邮编:200235

  3、其他事项

  (1)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2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52,投票简称:果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2 年4 月19日召开的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件3: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4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监事曹道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曹道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曹道卿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11 月 29日至 2023 年11 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道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曹道卿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曹道卿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曹道卿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曹道卿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提名曹鸿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曹鸿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鸿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稽查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3月30日

  附件:

  曹鸿涛先生,1980年7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出版中级。2013年8月至2013年9月为浙江九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员;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任浙江九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1月任浙江省期刊总社有限公司社长助理,浙江九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任浙江省期刊总社有限公司社长助理,《楼市》杂志主编、兼任浙江《楼市》杂志社经营有限公司经理,兼任浙江九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浙江省期刊总社有限公司社长助理,浙江九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楼市》杂志社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博库数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主任,浙江省期刊总社有限公司社长助理,浙江九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主任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稽查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2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264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4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252,055.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合伙人:胡宏,199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会计师:施慧,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复核合伙人:吴光明,199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04年6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近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5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 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了2021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提交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提交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7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 2021 年第四季度信用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第四季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1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计提的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 665.94 万元,各项减值准备 2021 年 12 月末余额为 7,396.42 万元。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二)预付账款减值准备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付版税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预付版税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将预付版税按照授权书品是否已出版分为:(1)已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2)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其中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又分为未有初稿和已有初稿两类。本公司按照上述预付版税分类的不同,采用的减值测试方法分别如下:

  (1) 已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已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进行单项评估,根据已出版全品类图书的各年(含当年)历史销售数量计算各年的销量环比变动率,综合考虑作品的实际销量及未来销售计划等因素预测其在剩余版权期内的预计销量,并测算剩余版权期内可结转的版税金额,若预计剩余版权期内的可结转版税金额低于预付版税账面余额的,差额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2) 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

  公司对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进行单项评估,对于预计无法正常出版且决定终止的预付版权项目,直接将预付版税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终止项目以外的未有初稿的预付版税,公司对超过合同约定交稿时间的预付版税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在此情况下,公司判断作者是否仍在创作和未来交稿的可能性以及自身对作者延期交稿的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减值,并对单项测试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经单项评估测试不存在减值的未有初稿的预付版税,及已有初稿但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公司根据预付版税的账龄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图书类库存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结合行业积压图书处理的一般情况和公司处理积压图书的实际经验,于每期期末对库存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进行全面清查,库龄 1 年以内的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龄 1-2 年的按图书码洋的 1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 年以上的按图书码洋的 2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以图书成本为限。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公司每期末对所持有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 665.94 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所有者权益 665.94 万元。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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