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和2022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规模
1、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5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即2020年9月14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55.9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8%;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603.9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使用回购股份中的1,955.99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8%。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股份为1,955.99万股,其中1,435.64万股用于本次首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520.3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届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人选,经监事会核实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的股份数量为1,435.64万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520.35万股。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23578”。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55.99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总份额不超过1,955.99万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435.64万元(不含预留份额),实际认购份额为1,435.64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的上限,以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4-00016号验资报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35.64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4%,过户价格为1.00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各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参与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锁比例。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参加对象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股东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1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郭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23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23人,代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中1,435.64万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3.4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435.64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选举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王文彬先生、韩永彦先生、吴芳女士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其他权利。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中王文彬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韩永彦先生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除此之外,上述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435.64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9)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435.64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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