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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细则的议案》和《关于重新编制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2022年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修订或重新编制。

  一、本次修订或重新编制相关制度明细

  

  上述制度中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其余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上述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3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情况

  

  四、《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情况

  

  五、《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情况

  

  六、授权事项

  《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数)为167,571,357.94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88,358,019.0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8,835,801.90元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69,522,217.1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80,647,490.3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0,169,707.44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4,708,384股,总股本1,145,622,800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1,120,914,416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67,254,864.96元(含税)。由于公司202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票回购,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回购金额为64,994,138.84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拟分配发放的实际红利为132,249,003.8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8.92%。

  如在2022年3月30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方案。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分派形式以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公司保证持续稳定经营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对此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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