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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3日以专人、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开展的规范化,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增选樊庆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选副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增选了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重新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盛家方    委员:樊庆峰、萧行杰、蔡新辉、周虎城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明    委员:樊庆峰、周虎城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仝小民    委员:盛家方、周虎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虎城    委员:萧行杰、李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选副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副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选副董事长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开展的规范化,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增选樊庆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二、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由于公司增选了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重新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盛家方    委员:樊庆峰、萧行杰、蔡新辉、周虎城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明    委员:樊庆峰、周虎城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仝小民    委员:盛家方、周虎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虎城    委员:萧行杰、李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樊庆峰先生简历

  樊庆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职河南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助工;1996年11月至2008年6月历任中兴公司办事处经理、中兴通讯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区域总经理、中兴通讯事业部中国电信市场总监、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兼北京分部主任;2008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兴通讯执行副总裁(其间:2009年8月被深圳市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后备级人才”,2013年2月当选十二届广东省人大代表,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同等学历研修班学习,2016年8月被深圳市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地方领军人才”);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兴通讯党委书记兼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其间:2017年6月被中国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任命为副会长,2018年2月当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19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2022年3月9日至今任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樊庆峰先生未持有索菱股份股票,与索菱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樊庆峰先生任职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索菱股份12%的股份;除此之外,樊庆峰先生与索菱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樊庆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樊庆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樊庆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 2022年1月29日、2022年3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现对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作第三次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4,500,00万元–86,500.00万元,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已自2021年4月1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若公司 2021年度触发下列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情形的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4,500,00万元–86,500.00万元,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 2021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暂定为2022年4月27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年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了《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

  根据《上市规则》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规定,公司现对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作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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