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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歌尔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微”)筹划分拆上市事项。为保证歌尔微分拆后的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将原公司经营范围中的“半导体类、MEMS类产品”删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3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孙红斌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8,580,163.40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为 10,437,290,148.25元,资本公积余额7,706,634,091.21元;报告期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15,372,823,358.48元。

  拟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等的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潍坊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澳新银行、汇丰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外汇管理业务及贸易融资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2022年度用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在上述额度内开展衍生品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孙红斌先生回避了表决。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58,52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为385,3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为73,220万元。 主要用于下述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以下简称“用途1”)或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融资业务(以下简称“用途2”),担保期限为一年,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上述额度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越南歌尔科技、香港歌尔泰克、荣成微电子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案中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2年3月2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500万份,行权价格为29.3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3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2022年5月12日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9、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22年5月12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夏善红女士、王田苗先生、王琨女士将在议案审议完成后作《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1、议案13-16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5月9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61031(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36-3056777。

  2、登记时间:

  2022年5月9日,上午0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贾军安、许艳清、徐大朋

  联系电话:0536-3055688

  传真:0536-3056777

  电子邮箱:ir@goertek.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8、特别提醒: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鼓励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密切关注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参会登记之前与公司沟通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参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需在会议当天配合公司完成防疫检查工作后方可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1”,投票简称为“歌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相比去年同期,主要是因为公司VR虚拟现实、智能游戏主机等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盈利能力提升, 2022年第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约2.4-3.0亿元。同时受Kopin Corporation权益性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因素影响,非经常性损益比去年同期降低约3.0-3.4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议案中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1)公示内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3月19日-2022年3月28日,时限不少于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以邮件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未收到公司内部员工提出的有效异议。公示期满,未发现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资格的情况。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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