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85 公司简称:新华百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改革开放创新深入推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1年,公司在宁夏地区零售市场的发展从经营规模、业态分布、经营品质及商业信誉等方面保持了相对优势,但市场竞争激烈的格局仍在持续,市场内包括王府井百货、国芳百货、永辉超市、北京华联、华润万家及苏宁电器和国美电器等国内零售巨头,均对公司的各业态经营形成竞争态势和部分市场份额的挤压,对公司所在商圈店铺的客流稳定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为巩固和强化经营优势,近年从增强业态组合、优化购物体验互动来进行经营的升级改造,确保公司的经营优势和市场影响力。通过在宁夏周边地区的经营拓展,公司已在内蒙、甘肃、陕西及青海开立店铺,由于业务均处于起步阶段,培育期相应延长,外埠区域总体经营业绩还未能实现盈利。
1、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公司是宁夏乃至西北地区较大的商业零售企业,主要从事商业零售、物流和商业物业出租业务,零售业务主要涉及百货商场、综合购物中心、超市连锁、电器及通信连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各业态共运营317家实体经营店铺,其中:百货及购物中心11家,经营面积51.70万平米,超市店铺206家,经营面积55.43万平米,电器及通信店铺100家,经营面积13.68万平米,上述店铺分布于宁夏主要城市核心商圈及宁夏周边包括陕西、甘肃、内蒙及青海等省份的主要城市,经过多年的并购整合和自主开发,公司逐步形成以银川为中心,立足宁夏逐步辐射陕、甘、蒙、青等省份为主的连锁销售网络体系。
公司不断巩固区域内发展优势,充分发挥各项资源整合效率,强化对周边省份业务的管控和拓展,全面做好门店和商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平稳提升,实现营业收入570,524.22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85.93%,租赁业务等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14.07%;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超市占比66.61%、百货占比12.44%、电器及通信占比20.06%、物流占比0.69%,其他占比0.20%。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联营和自营以及商业物业出租。联营模式下,供应商和公司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公司实施集团化管理模式,对采购、销售、营销、人力资源及财务等环节实行集中管理,自营模式下对经销商品的集中采购,最大限度降低了商品的采购成本。商业物业出租是在公司经营场所里进行的租赁经营,其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
公司报告期与去年同期各经营模式数据比较:
(1)公司自营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库存商品,母公司及子公司新百超市、新丝路、青海新百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领用和发出商品成本,子公司新百电器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领用和发出商品成本。
(2) 联营模式下,供应商和公司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公司代收营业款,月末系统根据零售价和合同扣率计算代理费确认收入,同时将扣除代理费后的营业款付给供应商,如有供应商承担的费用,月末录入费用协议,一并从代收的营业款中扣除。
(3)期末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自营模式存货余额,联营模式无存货余额。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0,524.22万元,同比上升0.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5.57万元,同比上升18.8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2-00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9点在公司集团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其中现场7人、通讯2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报告期内,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55,668.1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176,840,013.28元,报告期内未实施现金分红,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24,814.88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25,370,866.59元。
鉴于公司目前仍处于成长发展期,各项目建设仍需要资金的不断投入,以培育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2022年公司将继续实施新百总店扩建项目、贺兰新百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百货店调改项目、超市及电器业态新开店铺及归还于2022年陆续到期的银行借款,实施以上项目需要大量的投资建设资金及营运资金。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状况,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及提高公司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06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07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后续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贷款协议的签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期限及贷款利率的协商确定等事项)。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2年公司各业态及子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借款期限预计1至8年),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将在10亿元总额度范围内,向各业态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使用的实际状况,为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经营层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工程项目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拟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短期相关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所需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短期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奎先生、于滨先生、王金录先生回避了表决)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8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22-009号)。)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2-00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集团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其中现场4人、通讯1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涂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均按照公司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进行,公司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中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真实、数据准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对其内容无异议,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2-00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梁建勋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涛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58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核实并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预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2-01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12日(星期二)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01日(星期五)至04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hds600785@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12日下午 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12日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曲奎
总经理:马卫红
董事会秘书:李宝生
财务总监:张榆
独立董事:于晓鸥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12日(星期二)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01日(星期五)至04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hds600785@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宝生、李丹
电话:0951-6071161
邮箱:xhds600785@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2-008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包括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内,预计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总额未达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核的金额。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连超”)预计2022年日常新发生向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百货”)销售商品2,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其中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曲奎先生、于滨先生、王金录先生回避了对议题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叶照贯先生、于晓鸥女士、刘小玲女士事前认可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我们已充分了解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以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截止2021年底新百连超经审计总资产332,110.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8,427.24万元,营业收入371,430.27万元,净利润3,852.40万元。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性质
截止2021年底新世纪百货经审计总资产830,966.82万元,净资产201,714.57营业收入939,442.57万元,净利润30,303.98万元。
三、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新世纪百货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和平等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百连超向新世纪百货销售商品,并代为配送供应服务,有利于公司销售额的增长。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2-00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1日 上午9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十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1日
至2022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相应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
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22年4月18日—4月20日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211号(新百集团大楼十层)。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6071161
传 真:0951-6071161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2-00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及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公司经营范围规范表述需要重新选择新版中同类条目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工商登记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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