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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65版)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167版)

  (上接D165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1、12、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最晚送达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16:00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16:00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会议联系人:李霞、侯佳明

  (五)电话:0431-85022771  传真:0431-85033777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派发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战略发展需求,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有利于实现股东的长期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8,610,7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12,487元,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141,198,242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209,143,793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350,342,03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4,253,15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42,531.57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610,72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124,87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5,118,179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为14,942,531.5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汽车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而零部件作为汽车工业中的上游产业,是整个汽车工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汽车行业平稳增长的带动下,零部件市场发展总体情况趋于良好。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区域集中度较高,且多与整车制造产业形成完整配套体系。产业发展的特征包括两大方面:行业空间大,持续增长;竞争格局分散,企业平均规模较小。随着汽车从传统燃油型向新能源转型,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又提出了技术创新及优化工艺的新要求。零部件行业的长期发展向好势头不变,仍有较大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能力,公司核心技术能力持续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整体产业处于快速突破阶段。公司将不断升级核心竞争力,以市场发展为导向,支持、配合整车制造商于其集中分布区域战略布局产能,大力提高研发及生产技术水平,顺应工业自动化潮流,提升管理及生产经营效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9,539.1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45%;实现利润总额24,277.7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61.0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05%。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及业务的不断增长,公司在市场开拓、研发、生产等方面存在较大的运营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围绕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未来几年,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能提升等方面仍需要资金投入以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战略发展需求,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有利于实现股东的长期回报。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该预案,并同意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林启彬、林上炜、林上琦、程子建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范围,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以市场为原则,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成都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简称:成都友利)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460万美元

  主要股东: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冲压、加工、开发与销售,冲压模具、检具开发、设计、制作、销售。 (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3段388号

  2.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844万元,净资产为11,756万元,营业收入3,577万元、净利润-229万元。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成都友利为公司参股公司,董事林上琦任该公司监事。

  4.履约能力分析:成都友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重庆中利凯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简称:重庆中利)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主要股东:香港赛克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开发、生产、销售和出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先进热成形产品、热压成形产品、挤压产品、辊压产品、内高压产品、冲压产品、模具开发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进口批发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辅材料、产品及技术、金属制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三路88号

  2.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3,959万元,净资产为26,383万元,营业收入8,388万元、净利润333万元。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林上琦任重庆中利董事 。

  4.履约能力分析:重庆中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Linde+Wiemann SE&Co. KG (简称:林德维曼)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股份两合公司

  注册资本:3,985.5万欧元

  主要股东:JBM Global Technologies GmbH

  主营业务:辊压零件的制造、销售。

  住所:迪伦堡工业大街4-12号

  2. 因该公司为境外公司,故无法取得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合营方。

  4.履约能力分析:林德维曼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四)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简称:吉林进利)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要股东:Jin Li Auto Parts Company Limited,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汽车减震器、离合器、汽车仪表生产,场地租赁、房屋租赁,金属板材、卷材、管材、销售,铆焊加工,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经合大街 1854号

  2.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104万元,净资产为2,724万元,营业收入3,895万元、净利润-472万元。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吉林进利为公司参股公司,董事林上琦任该公司监事。

  4.履约能力分析:吉林进利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五)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简称:佛山彰利)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白宗贤

  注册资本:250万美元

  主要股东:Chang Li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华南五金产业基地新安工业区东阳三路8-2号

  2.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672万元,净资产为3,720万元,营业收入3,583万元、净利润-212万元。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Chang Li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持有100.00%股权,系公司参股公司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佛山彰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六)青岛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简称:青岛友利)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要股东:成都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冲压、加工、开发与销售,冲压模具、检具设计、开发、制作、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环保产业园明基路8号

  2.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179万元,净资产为3,796万元,营业收入3,696万元、净利润177万元。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成都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系公司参股公司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青岛友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七)苏州佑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简称:苏州佑强)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白宗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五金件、模具、检测器具及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太仓市沙溪镇台中路68号2幢

  2. 苏州佑强已于2021年7月注销,故无法取得其财务数据。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系公司参股公司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苏州佑强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八)长沙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简称:长沙彰利)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白宗贤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要股东: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模具、计算机零部件、金属制厨房用器具、金属家具的制造;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299号车间101第五区

  2.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17万元,净资产为620万元,营业收入723万元、净利润-15万元。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系公司参股公司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长沙彰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九)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简称:长春崨科)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林启彬

  注册资本:3,340万美元

  主要股东:CECK Holdings Co., Limited(香港赛克控股公司)、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汽车零部件、模具设计与制造,钢材批发、贸易代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长春市高新区超越大街2299号

  2.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2,076万元,净资产为-2,418万元,营业收入25,702万元、净利润-2,528万元。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林启彬任法定代表人。

  4.履约能力分析:长春崨科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十)成都瑞光涂装有限公司 (简称:成都瑞光)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237万美元

  主要股东:Ruiguang Painting Co.,Ltd(瑞光涂装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涂装件加工、销售;保险杠骨架涂装线、阴极电泳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三段109号1栋1层1号

  2.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481万元,净资产为3,884万元,营业收入2,141万元、净利润-97万元。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Ruiguang Painting Co.,Ltd持有100.00%股权,系公司参股公司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成都瑞光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十一)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简称:苏州旭鸿)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启丁

  注册资本:257万美元

  主要股东:GLORY ACHIEVE CORP.

  主营业务:生产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车身外覆盖冲压模具、汽车及摩托车夹具、检具、精密冲压模具、模具标准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太仓经济开发区兴业南路9-6号

  2. 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故无法取得。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GLORY ACHIEVE CORP.的股东林启安、林启源系林启彬的兄弟,林咏茜系林启彬的姐妹,林启丁系林启彬的堂兄。

  4.履约能力分析:苏州旭鸿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十二)天津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简称:天津进利)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要股东: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制造(钣金、喷涂及其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旺道13号

  2.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146万元,净资产为1,576万元,营业收入1,783万元、净利润20万元。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系公司参股公司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天津进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十三)吉林昱光涂装有限公司 (简称:吉林昱光)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主要股东:Yuguang Painting Co.,Ltd.(昱光涂装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涂装件加工)。;一般物品鉴定服务;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经合大街2888号

  2.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205万元,净资产为6,691万元,营业收6,889万元、净利润489万元。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Yuguang Painting Co.,Ltd(昱光涂装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系公司参股公司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吉林昱光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零部件;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关联方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的螺丝螺母。公司向上述关联人接受劳务主要为加工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具体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6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运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6.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在上述年度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7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10.24亿元,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2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规划,预计2022年度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10亿元、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别的全资公司/控股公司调剂使用。本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差额补足等担保事项,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签署金额为准,如超过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应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单位:元

  

  注1:上述担保计划不含关联担保。

  注2:公司具体提供担保情况,以各公司实际签署合同金额为准。

  注3: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股东Linde+Wiemann SE&Co. KG(简称:林德维曼)属于境外股东,境内银行不承认该境外公司的担保效力,因此同意部分股东不同比例提供担保。

  注4:宁波茂祥金属有限公司与台州茂齐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同意同比例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共计12家,其中全资子公司8家,控股子(孙)公司4家:

  (一)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成都英利)

  1、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9日

  2、注册地点: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四路268号

  3、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4、注册资本:人民币 3,342万元

  5、经营范围:从事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夹具、检具的设计与制造;汽车用钣金与铝合金冲压件、滚压件及焊接件、注塑模压塑料件的设计与制造;销售木公司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6、成都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英利资产总额56,632.45万元,负债总额16,571.57万元,资产负债率29.26%,营业收入30,539.94万元,利润总额2,698.65万元,净利润2,402.85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二)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苏州英利)

  1、成立时间:2008年02月18日

  2、注册地点: 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镇村(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

  3、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4、注册资本:人民币9,988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铝合金制品、滚压保险杠、塑料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苏州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英利资产总额67,860.16万元,负债总额44,193.70万元,资产负债率65.12%,营业收入55,430.21万元,利润总额-203.49万元,净利润-7.02万元,银行贷款4,074.77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三)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天津英利)

  1、成立时间:2012年9月19日

  2、注册地点: 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康道21号

  3、法定代表人:林启彬

  4、注册资本:人民币25,213万元

  5、经营范围:模具、汽车零部件制造、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理。)

  6、天津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英利资产总额66,438.14万元,负债总额37,873.46万元,资产负债率57.01%,营业收入59,044.87万元,利润总额2,932.03万元,净利润2,573.77万元,银行贷款6,117.20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四)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佛山英利)

  1、成立时间:2012年4月24日

  2、注册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华南五金产业基地东阳三路15号之一

  3、法定代表人:林启彬

  4、注册资本:人民币26,500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冲压产品、焊接产品、注塑成型品热压成型产品;表面处理加工;模具、检具、夹具的设计与制造;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佛山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佛山英利资产总额64,930.20万元,负债总额33,765.41万元,资产负债率52.00%,营业收入41,004.98万元,利润总额1,711.71万元,净利润1,263.13万元,银行贷款2,150.00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五)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长沙英利)

  1、成立时间:2014年05月19日

  2、注册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299号

  3、法定代表人:林臻吟

  4、注册资本:人民币7,600万元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长沙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英利资产总额12,239.40万元,负债总额9,659.00万元,资产负债率78.92%,营业收入1,844.35万元,利润总额-1,059.98万元,净利润-1,226.82万元,银行贷款102.00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六)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青岛英利)

  1、成立时间:2016年4月25日

  2、注册地点: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大众一路以北营流路以西

  3、法定代表人:林上炜(下转D1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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