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23                       公司简称:瀚蓝环境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从事的业务为环境服务业,为城市发展和人们生活所必需,总体经营稳定。行业情况的具体分析见年报第三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旗下供水、排水和燃气业务目前处于行业发展的成熟期;固废处理业务处于行业发展的扩张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固废处理业务、能源业务、供水业务以及排水业务。

  1、固废处理业务:拥有固废处理纵横一体化产业链,具备对标“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固废处理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

  (1)纵向一体化:形成从前端垃圾分类、环卫清扫,到中端转运,再到后端处理的纵向发展模式,并且将同样的模式复制到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并借助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打通整个纵向一体化链条。

  (2)横向一体化:对标“无废城市”理念,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横向一体化协同处理餐厨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污染源,形成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系统发展的产业新模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瀚蓝已为全国15个省、自治区共34个城市提供了优质固废处理服务。固废处理业务规模如下:

  

  2、能源业务:包括管道天然气、瓶装气、氢气等多能供应业务。

  3、供水业务:拥有供水服务全产业链,包括取水、制水、输水到终端客户服务。

  4、排水业务:拥有管网维护、泵站管理、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排水服务全产业链。

  (二)主要经营模式

  固废处理业务和排水业务的生活垃圾处理、餐厨、污泥和生活污水处理,均主要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通过与当地政府或市政管理部门签订BOT或TOT或PPP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的范围内提供相应服务。固废处理业务中工业危废处理、排水业务中的工业废水处理采用市场化的经营模式,由公司和工业客户签订处理服务协议。

  能源业务,通过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与政府签订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开展相关业务。

  供水业务,通过在佛山市南海区当地建设自来水厂及铺设自来水管并提供相应供水服务。

  (三)公司旗下供水、排水和燃气业务在南海区占有相对优势地位;固废处理业务方面,公司为固废处理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之一。报告期内,业绩情况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7.77亿元,同比增长57.4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4.69亿元,同比增长58.50%,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97.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3亿元,同比增长1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4亿元,同比增长10.17%。“十四五”开局良好。详见公司年报第三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2-006

  债券简称:21瀚蓝01           债券代码:18504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 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 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2-005)。

  四、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22-007)。

  五、 审议通过2022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公告》(临2022-008)。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九、 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

  十、 审议通过章程修订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2-009)。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

  十七、 同意将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六、议案八、议案十、议案十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2022-008

  债券简称:21瀚蓝01           债券代码:18504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包括瀚蓝环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谭灏

  1994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 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靖

  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本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

  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福蓉科技、元力股份、嘉诚国际等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7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328万元(含税)。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按照与审计委员会商定的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并履行与审计委员会见面沟通的职责,依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2-010

  债券简称:21瀚蓝01            债券代码:18504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在瀚蓝广场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伟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全部3票通过)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 审议通过《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全部3票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全部3票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2-005

  债券简称:21瀚蓝01           债券代码:18504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4,449,393.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84,729,479.13元,减去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的红利179,376,372.12元及计提盈余公积765,568.08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59,036,932.24 元。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2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若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股份数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79,376,372.12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42%。拟发放的现金红利总额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公司在建项目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而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通过贷款等外部融资渠道筹集资金需要付出较大的融资成本,为了给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通过留存收益筹集发展所需资金是通行和有效方式。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金额与拟发放现金红利的差额将与公司其它自有资金统筹用于对外项目拓展及各业务的工程建设。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分红预案符合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本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2-007

  债券简称:21瀚蓝01           债券代码:18504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2022年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2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明确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

  2、变更日期

  自解释第14号发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PPP项目会计处理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21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5、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规定,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以及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PPP项目合同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调整和影响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2018年12月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衔接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2021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列报项目进行调整,不涉及对年初留存收益及可比期间信息的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和影响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6、其他说明

  2020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2021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按照上述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公司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就企业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该解释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比如测试固定资产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或者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和影响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分类计提,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残值率为0-5%。

  

  (二)变更原因

  公司目前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统一为10年,主要是针对原供排水等主营业务的机器设备实际使用年限进行会计估计。随着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除供排以外的新增业务机器设备投入比例逐步加大,且不同业务之间的机器设备在专用性、日常损耗率、维保周期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为体现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使不同类别的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根据相关会计法规规定,对公司业务运营情况、现有机器设备种类及实际使用年限等现状进行综合考虑,决定将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由目前的10年调整为10-15年。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仍然采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分类计提,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调整为10-15年,残值率仍为0-5%。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经测算,不考虑公司在2022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将减少2022年度折旧额1,133.17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2年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三、审核程序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2年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已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2-009

  债券简称:21瀚蓝01           债券代码:18504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