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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飞梅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2,444,100股、23,820,725股,合计持有76,264,8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00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金阳光投资、金飞梅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合计减持不超过47,935,79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8517%(包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5,958,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51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2年2月12日公司披露了《正平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截至当日,金飞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8,75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08%,金阳光投资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022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了金阳光投资和金飞梅《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金阳光投资和金飞梅决定提前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飞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8,75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08%,金阳光投资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备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飞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8,75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08%,目前持股15,070,1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540%;金阳光投资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目前持股52,44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60%。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公司前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目标。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经综合考虑,金阳光投资和金飞梅决定提前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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