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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1

  

  股票代码:002479

  简称:富春环保

  披露时间:二○二二年三月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65,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在经历疫情后我国经济重回发展正轨的关键之年。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碳中和及能源紧张的大趋势下,我国经济保持稳定恢复。热电联产行业受益于其能量高效利用和低碳清洁的优势,未来仍将继续向好发展;但同时,受国内疫情防控和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2021年各行业生产成本明显上升,经营形势日趋严峻。

  面对当前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提升公司管控能力,坚持战略定力,树立发展信心,积极应对挑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971.2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58.61万元,下降1.86%;利润总额51,160.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19.27万元,增长1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13.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84.57万元,增长11.35%。2021年,公司总体上实现了健康、平稳发展的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板块业务稳步发展,富阳产业基地腾退工作及异地新建、扩建项目有序推进。公司完成了富阳产业基地的拆迁腾退,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收到拆迁补偿款169,074.34万元(其中母公司105,118.41万元,新材料9,683.64万元,清园生态54,272.29万元)。EPC业务板块经过战略调整后,立足钢铁行业余热节能项目,锚定发展目标,取得了良好开端。报告期内,公司以腾退促转型,化危机为机遇,抓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牛鼻子,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助力企业向科技型企业和智慧型企业转型。报告期内,公司各个板块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1)固废、危废处置板块

  固废资源化回收利用方面,报告期内,铂瑞南昌100吨/天污泥掺烧处置项目已通过南昌市行政审批局的备案批复,并于2022年2月25日通过专家评审会,目前正在申报批复中。该项目若成功实施将为妥善解决南昌县污泥处置找到新的出路;此外参股孙公司紫石固废积极推进海安市固废处置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规划污泥处理能力为500吨/天。该项目建成后,可以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及资源化处置。

  危废资源化回收利用方面。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管理整合及产品价格的上涨,遂昌汇金生产经营稳定,形势良好。其下属子公司汇金环保5万吨危废处理项目和10万吨一般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回收生产线,于2021年11月完成“三同时”验收,并于2022年初正式投产。该项目的投产可有效解决遂昌及丽水周边地区小微企业危废处置难、费用高、不易管理等问题。

  (2)热电联产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杭州地方政府规划,对富阳产业基地进行拆迁腾退。同时公司加快推进异地项目建设,新增投运热电联产项目3个,新增装机容量70兆瓦、锅炉蒸发量540吨/小时。其中铂瑞万载热电联产一期项目2炉1机工程于2021年2月投运,江苏热电溧阳市北片区热电联产项目二阶段1炉1机工程于2021年4月投运,东港热电三期2炉1机扩建项目于2021年5月投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有在建热电联产项目3个,分别为常安能源热电联产二期扩建项目、铂瑞义乌高新区智慧能源中心热电联产项目、铂瑞南昌热电联产项目。常安能源热电联产二期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为2炉2机,整体投运后将新增装机容量50兆瓦,新增锅炉蒸发量360吨/小时,目前第一阶段1炉1机工程已完成93%。铂瑞义乌高新区智慧能源中心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为2炉1机,工程已完成60%,投运后将新增装机容量9兆瓦,新增锅炉蒸发量180吨/小时。铂瑞南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为2炉1机,工程主体建设已完成,正式投运后将新增装机容量18兆瓦,新增锅炉蒸发量260吨/小时。

  (3)环境监测板块

  2020年12月,由浙江大学主编,子公司研究院参编的“二噁英在线检测技术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该团体标准发布,显著提升了二噁英在线监测产品的社会知名度与市场关注度。报告期内,研究院顺应市场形势,转换战略思维,针对市场需求,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创新的开发了“垃圾焚烧烟气二噁英移动式在线监测设备”,该设备目前已顺利用于龙净环保温州德长环保项目。

  此外,报告期内,铂瑞能源签订2个EPC项目,合同金额共计52,280万元。其中,河北唐银公司退城搬迁项目2×65兆瓦超高温超高压富余煤气发电工程项目,合同金额33,280万元,该项目是铂瑞能源的传统煤气发电优势项目;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公司260万吨/年焦化项目配套3x180吨/小时(熄焦量)干熄焦余热发电工程项目,合同金额19,000万元,该项目是国内首创的无水熄焦备用的超高温超高压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以富阳产业基地拆迁腾退为发展契机,加快产业布局的同时聚焦主业,主动优化产业结构。

  公司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就富阳产业基地拆迁腾退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根据前述协议,富阳产业基地合计将获得拆迁补偿款221,620.56万元(其中母公司150,728.26万元,新材料10,759.58万元,清园生态60,132.72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收到拆迁补偿款169,074.34万元(其中母公司105,118.41万元,新材料9,683.64万元,清园生态54,272.29万元),尚有52,546.23万元未收到(其中母公司45,609.85万元,新材料1,075.95万元,清园生态5,860.43万元)。

  公司加快推进异地项目建设,新增投运热电联产项目3个,新增装机容量70兆瓦、锅炉蒸发量540吨/小时。其中铂瑞万载热电联产一期项目2炉1机工程于2021年2月投运,江苏热电溧阳市北片区热电联产项目二阶段1炉1机工程于2021年4月投运,东港热电三期2炉1机扩建项目于2021年5月投运。

  铂瑞能源签订2个EPC项目,合同金额共计52,280万元。其中,河北唐银公司退城搬迁项目2×65兆瓦超高温超高压富余煤气发电工程项目,合同金额33,280万元,该项目是铂瑞能源的传统煤气发电优势项目;徐州龙兴泰能源科技公司260万吨/年焦化项目配套3x180吨/小时(熄焦量)干熄焦余热发电工程项目,合同金额19,000万元,该项目是国内首创的无水熄焦备用的超高温超高压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

  随着铂瑞能源逐步走上发展轨道,为加强总部管控,提升管理效率,公司以人民币11,250.00万元收购了铂瑞能源的剩余15%股权,并于2021年12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事宜。

  鉴于渌渚环境投资回报周期较长,业务较为单一,基于发展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渌渚环境51%股权以人民币29,0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10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事宜。

  2018年5月,公司参股40%股权的杭州万石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饶市鼎鑫金属化工有限公司等签署了《关于上饶市鼎鑫金属化工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和《关于上饶市鼎鑫金属化工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因鼎鑫化工2018年、2019年未能实现前述《增资协议》约定利润,亦未能在约定期限内申报IPO,触发了前述《增资协议》的回购条款。报告期内,公司及万石成长与鼎鑫化工实控人等就回购事项签订了《回购协议》。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回购款合计4,200万元;剩余1,800万元回购款将于2022年6月底结清。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娇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0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9,712,538.0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86%;实现利润总额511,601,851.9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139,895.5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2,139,895.50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5,951,370.10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241,972,566.90元,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34,710,494.16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总股本8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是依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后认为:公司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参照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2022年度公司拟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为人民币8.00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陈杭君先生、傅颀女士、杨耀国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独立董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臻女士、张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对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能严谨、认真完成公司委托各项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在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15

  关于召开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4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议案5—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其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9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 138 号五楼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金海

  3、联系电话:0571-63553779

  4、指定传真:0571-63553789

  5、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6、邮政邮编:31140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9”,投票简称为“富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1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章旭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9,712,538.0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86%;实现利润总额511,601,851.9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139,895.5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3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章旭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2年至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1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方便广大投资者与公司更好的沟通和交流。公司将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富春环保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富春环保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本次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富春环保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富春环保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富春环保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界面的提问通道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张杰先生,财务总监刘琪先生,董事会秘书胡斌先生,独立董事傅颀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1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在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情况下,现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1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度,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春环保”) 及子公司预计需向浙江富春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集团”)租赁行政办公楼,金额不超过275.00万元;预计因项目建设及技改需要向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电缆”)采购电缆,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预计因日常物业管理需要向杭州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物业”)支付物业费用,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预计因员工体检需要向杭州富阳富春江曜阳老年医院(以下简称“矅阳老年医院”)支付劳务费,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预计因员工福利采购需要向杭州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商贸”)采购商品,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

  通信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杭州电缆、永通物业、矅阳老年医院、永通商贸为公司大股东通信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富春环保及子公司与通信集团、杭州电缆、永通物业、矅阳老年医院、永通商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臻女士、张杰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8,6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法定代表人:孙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143715249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PE、PVC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用电源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 黄金、白银、矿产品销售;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移动通信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旅客票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113,492,555.47元、净资产1,736,291,959.83元,2021度实现营业务收入12,411,563,533.35元,实现净利润213,999,558.37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信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通信集团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通信集团为全国文明单位,且连续多年入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制造业500 强。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9,103.0143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68-1

  法定代表人:华建飞

  工商注册号:91330000609120811K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光纤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744,475.16万元、净资产28,0155.42万元,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1,367.80万元,实现净利润12,404.58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电缆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信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杭州电缆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电缆为国内规模大、品种全的电缆产品专业生产企业。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杭州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月8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一幢

  法定代表人:倪忆春

  工商注册号:91330183682927478H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服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4.73万元、净资产44.02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9.41万元,实现净利润-33.3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通物业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信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永通物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永通物业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是提供劳务,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杭州富阳富春江曜阳老年医院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富阳富春江曜阳老年医院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住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879号

  法定代表人:江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1110567045682

  业务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开展的业务活动,必须在取得相关审批许可后方能进行)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714.24万元、净资产59.99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25.51万元,实现净利润6.82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曜阳老年医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信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永通物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曜阳老年医院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5、杭州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3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81万元

  注册地址:富阳市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1幢108-112室

  法定代表人:倪忆春

  工商注册号:91330183399930698F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水产品零售;鲜肉零售;农副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烟草制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24万元、净资产8.52万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4.39万元,实现净利润-20.78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通商贸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信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永通物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永通商贸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是商品销售,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商业办公租赁市场、同类商品销售主体或劳务提供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向关联人租赁房屋,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3)2022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金额不超过275.00万元;2022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采购电缆,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2022年公司预计支付关联方物业费用,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2022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支付体检费用,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2022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采购劳保用品,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租赁房屋,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及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和增加利润来源,保障员工健康权益,提高经营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已事先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事前提交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众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及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1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公司2010年上市以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一直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且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聘期已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1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相关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开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人员。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监事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及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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