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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润建新能源与合山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协议,预计项目总容量约200MW,预计总开发投资金额为20亿元,整体开发周期因场地等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协议是公司能源网络管维业务的重要项目,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说明”。

  近日,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润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润建新能源”)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开发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合山市能源结构,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合山市当地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润建新能源与合山市人民政府达成一致,签订开发协议,在合山市辖区内开发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及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拟规划建设容量约200MW(其中分布式光伏50MW、风能发电150MW),预计总开发投资金额为20亿元。

  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合山市人民政府

  1、合山市情况介绍

  合山市是广西最大的能源生产基地,素有“光热城”的美称,位于来宾市西部,市境东南西三面与兴宾区相连,交通便利,国道322线南柳二级公路贯穿市区南北,东距南柳高速公路50多公里;铁路与湘桂铁路干线相接;航运可直抵贵港、梧州、广州及港澳。合山市先后荣获“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示范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等荣誉。

  本次签约方为合山市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合山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与合山市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合山市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支付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润建新能源

  名称:润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刚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停车场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认证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27号B2栋二层203-82号房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0%股份,润建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 协议主要内容

  经合山市十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合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润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润建新能源”)就项目开发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内容

  1.1甲方同意乙方在其辖区内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屋顶分布式光伏、风力发电项目,项目分别位于合山市内。

  1.2项目拟规划建设容量约200MW(分布式光伏50MW、风电150MW),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项目根据电网消纳能力和自治区发改委、来宾市的批复指标供给分期建设。因风光资源、电网送出容量等原因导致项目总装机规模达不到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当协助乙方选取在与其他项目不相冲突的区域进行风资源开发,力争使乙方开发的装机规模达到本协议的约定。

  2、合作模式

  2.1甲方指定市属国有企业与乙方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建设合山市范围内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达成合作协议后甲、乙双方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依法申请合山市风力发电项目开发权。

  2.2甲方将旗下自有产权屋顶(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屋顶、公用建筑屋顶、产权属于管委会的工商业屋顶等)使用权的预期收入作价,由市属国有企业持相应资金入股合资公司。

  3、双方权利与义务

  3.1项目开工进程:

  分布式光伏项目:签订开发协议后10个工作日进场,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次并网。

  风电项目:2022年完成测风及前期项目相关工作,2023年获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建设指标(最终以通过来宾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指标为准),获取指标后8个月内项目开工。

  3.2甲方指定的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协调政府产权公用屋顶,以及项目报备报批过程中的协调疏导;非政府产权公用屋顶,由乙方(合资公司)与业主自行协商租赁协议。合资公司负责项目运营期电费催收工作。

  3.3甲方根据项目实际用地需求协助乙方办理长期和临时用地手续。征地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应在项目启动之前在甲方协助下充分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确认实施条件,论证项目可行性,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军事及相关政策要求。如因论证不充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实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

  3.5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条件下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不能影响屋顶的结构和使用安全,因项目建设造成屋顶损坏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6乙方在2023年12月底前未取得风力发电建设指标的,或在取得风力发电建设指标后8个月未开工建设的(实现有效固定资产投资),甲方有权收回风力发电开发权,双方约定的风力发电条款终止。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 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山市人民政府与润建新能源携手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响应了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号召,可优化地区能源结构,有效降低合山市企业和居民的用电成本,提高合山市绿电消纳比例,助力减碳工作,守护碧水蓝天。

  2、润建股份有限公司是通信信息网络与能源网络的管理和运维者,管维业务涵盖通信网络、IDC数据网络、信息网络、能源网络等基础网络。在“万物互联”时代,公司是通信信息网络与能源网络的智能物业。

  本项目是公司能源网络管维业务中的重要项目,本次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并带动后续管理维护业务,丰富了公司能源网络管维业务项目经验,锻炼了技术人员,提升了整体技术服务能力,也将全面提升润建股份在能源网络管维市场品牌认知度,为后续业务拓展带来积极影响。

  3、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预计项目总容量约200MW,预计总开发投资金额为20亿元,整体开发投资周期因场地等因素制约无法明确约定。本项目开发金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总资产的28.83%,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7.70%,本次签订的协议如顺利执行,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和成本。

  五、 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涉及的建设规模、开发投资金额等各项数据均为协议各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规划数据,最终实际建设规模、开发投资金额等具有不确定性。整体开发投资周期因场地等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成本、收益等,可能受到原材料、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经营风险,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合作事宜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说明

  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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