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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86                         公司简称:泛亚微透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结合2022年度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塑料高分子聚合物产品,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主要产品和核心生产技术情况,公司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性能复合材料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膨体聚四氟乙烯膜(ePTFE)、SiO2气凝胶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产品、密封件、挡水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拥有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的新材料供应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对 ePTFE 膜等微观多孔材料的改性、复合,公司不断为客户定制化地开发具有特殊声、电、磁、热、防水透气、气体管理、耐候耐化学等特性的组件产品。公司现有的产品以及储备的产品已经可以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新能源等行业,未来随着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公司还将向医疗健康、航空航天、电力通信等行业不断拓展。

  公司的主要产品细分类别较多,可根据其主要功能分为ePTFE微透产品、吸隔声产品、气体管理产品、CMD、挡水膜、密封件、气凝胶产品以及机械设备等,具体情况如下:

  (1)ePTFE微透产品

  公司的ePTFE微透产品主要包括透气栓、透气膜、耐水压透声膜、泄压阀、包装保护垫片等。

  透气栓、透气膜产品主要用于汽车车灯(前大灯、雾灯、尾灯、高位刹车灯)、雨刷电机、ECU等部位,利用ePTFE膜具有的防水透气等特性,可以保证设备内外部气体流通,消除内外压差,同时又可以防止设备外部的液态水、粉尘、污染物等进入设备内部,导致敏感电子元件发生故障。目前公司的透气栓、透气膜产品已经实现进口替代,并且与国内外知名的车灯厂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耐水压透声膜主要安装于智能手机、手表、手环、摄像头等消费电子内,用以密封设备上的缝隙、孔槽,从而使电子产品达到IP67、IP68的防水防尘等级,并使声音在透过防水膜后保持最佳的信噪比和最低的失真度。

  泄压阀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包, 当电池包遇到撞击等特殊情况导致电池包内部气压迅速升高时,泄压阀结构会开启或直接破损,使电池包内部压力迅速释放,防止电池包剧烈膨胀甚至爆炸,保障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新能源汽车行业是我国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随着新能源汽车在汽车市场渗透率的提升,电池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泄压阀对动力电池包安全性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公司包装保护垫片产品主要用于化学品、液态有机化肥的包装和运输。基于ePTFE膜的耐候耐化学的特性,而化学品和有机化肥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和挥发性,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日照和震荡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气体,导致包装容器因内部压力增大而发生破裂、渗漏,公司的包装保护性垫片产品能够满足化学品、液态有机化肥等产品在包装过程中对防水、防尘、防油、透气、抗腐蚀等多方面的要求。

  (2)吸隔声产品

  公司吸隔声产品主要供应主机厂和汽车内饰厂,装置在中控台、车门、手套箱、地板等部位起到降低噪音的作用。按照生产制造工艺和原材料分类,公司的吸隔声产品主要包括基础吸音棉与ePTFE膜复合吸音棉等。

  (3)气体管理产品

  公司的气体管理产品主要分为干燥剂和吸雾剂两种,可实现对密闭小微空间中气体湿度的管理,目前该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车灯中。

  (4)CMD

  CMD的主要功能是解决狭小密闭空间内的凝露问题,是一款在行业中具有颠覆效应的创新产品。CMD不仅可以应用于汽车车灯行业,还可以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包、户外照明、新能源汽车充电控制模块以及5G户外基站的储能装置等领域。

  (5)挡水膜

  挡水膜产品主要应用于车门内部,起到防水和一定的隔音作用。公司挡水膜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别:PE挡水膜、EVA挡水膜以及XPE挡水膜。

  (6)密封件

  公司密封件产品主要包括密封圈、海绵条、减震垫等,用于填充各种空隙从而实现密封、防尘和减震的作用。密封件以EPDM、PE、PUR  等橡胶材质为主要原材料,广泛应用于汽车领域和家电领域。

  (7)SiO2气凝胶

  SiO2气凝胶是一种体积密度和导热系数非常低的新型微观多孔材料,被誉为“最轻的固体材料”和“性能最好的保温材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气凝胶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包、军事、核电、LNG等相关领域。

  (8)机械设备

  公司拥有较强的机械设备开发和制造能力,由于公司大部分生产设备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再加上对核心技术保密性的需求,公司自行设计并制造了大部分用于生产ePTFE膜及其应用组件的机械设备。同时,公司也是国内少数拥有药用缓控释贴剂设备(一种涂布设备)设计、生产能力的企业。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1)自主研发

  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搭建主要依靠自主研发,根据不同产品类型采用不同的研发方式。主要的研发方式分为新品开发、常规迭代和定制化研发。

  1.  新品开发

  新品开发模式适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是公司拓宽产品系列、提升技术的主要途径。研发流程如下:

  

  2.  常规迭代

  常规产品是已经形成成熟的生产体系,客户下达订单后直接由生产制造部门进行生产的产品。该类产品的核心技术、工艺已经基本确定,各项技术指标已经达到客户的认证要求,属于相对标准化的产品。公司定期对该类产品进行迭代更新,以满足客户对技术指标调整的要求,并努力通过优化生产技术降低产品成本。

  3.  定制化研发

  机械设备主要采用定制化研发的模式,需要公司具备较高的设备设计与研发能力。除了为客户定制开发的设备外,公司研发的机械设备主要供自身生产运营使用。目前,公司生产ePTFE膜及其组件的主要设备均为自主研发设计,定制化设备研发能力已经成为公司核心技术壁垒之一。

  (2)合作研发

  合作研发是对公司整体科研实力的有力补充。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与外部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公司积极与浙江大学、常州大学等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外部的研发力量扩充自身的科研实力,将最新的科学技术转化为自身生产力。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评级制度,由采购部、质保部及技术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筛选评级,根据评级结果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门会根据下游客户订单、BOM物料清单以及现有原材料库存拟定采购计划,由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物料清单指定的合格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的常用原材料包括化学试剂、吸音棉、纤维、EPDM、PE膜、EVA膜、胶水、胶带等,此类原材料供应商较多,可选空间大,且公司订单采购量大,在与供应商合作中议价能力较强。公司拥有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对于常规性原材料一般就近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通过与供应商确定质量技术标准及交货方式等重要条款,有效保障了原材料供应质量及稳定性。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的模式,部分工艺相对简单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或简单工序采用外协加工生产的模式。

  (1)自主生产

  ① 常规产品

  公司通常根据客户的采购计划及具体订单以销定产,生产计划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产能负荷、原材料、工装模具及设备等情况,由内勤人员向车间下发生产任务单,并依据各产品生产时间约定入库交期。

  ② 机械设备

  公司机械设备为定制化生产,该类产品技术含量高、产品差异性较大。公司接到客户订单后由技术部进行方案评估,确认具备生产条件后向生产部下达生产任务,生产部据此进行技术准备,并按技术部制定的技术文件向采购部提出零部件采购的要求。待零部件全部采购完毕后,生产部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装配和调试。

  (2)外协加工

  为集中优势资源于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环节和关键工序,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公司选择将部分传统产品或简单工序委外加工。为了保证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公司建立了《外协单位交付业绩评定办法》对外协厂商进行考核评价,并由公司技术部向外协厂商提供加工服务所需的工艺文件和技术指导等。

  4、销售模式

  公司大部分订单均通过参与客户询价的方式获得,通过多轮报价成为客户供应商后,公司将与客户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和销售框架合同。公司一般在汽车主机厂新车型开发中期介入,样件经过测试并达到主机厂要求的标准后,公司开始小批量生产供货,经客户实测认可后,再进行规模化生产。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业务主要围绕ePTFE膜、SiO2气凝胶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ePTFE膜行业

  (一)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ePTFE膜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具有微米或亚微米级的多孔立体网状微观结构,由PTFE树脂经拉伸、车削等特殊加工方法制成,在保持了PTFE优良化学性能的同时,通过改变材料的结构、形态、厚度、表面几何形状,然后搭配不同特性的辅助材料,从而实现不同的功能和用途。ePTFE膜具有高度化学稳定性、耐高低温、耐腐蚀、耐气候、高润滑、良好的不粘附性、电绝缘性、生物相容性佳等优良特性,是一种非常优秀的防水、防尘、透气材料。由于其在声、电、磁、热等方面拥有特殊性能,ePTFE膜及其组件已广泛应用在了汽车、消费电子、新能源、医疗、服装、工业过滤、航空航天等领域。

  PTFE材料最早由化学家罗伊·普朗克特(Roy J. Plunkett)博士于1938年在杜邦位于美国新泽西州的Jackson实验室中意外发现,由于拥有抗酸抗碱、耐高温、摩擦系数低、电绝缘性良好等优良的特性,PTFE被广泛地应用于阀门、密封件、厨具等多个领域,曾经风靡一时的“特氟龙”(Teflon)不粘锅所使用的核心材料就是PTFE。

  20世纪50年代末,就职于杜邦公司的Bill Gore敏锐的察觉到了计算机行业正在兴起,而PTFE作为计算机电缆绝缘材料具有很好的商机,成立了美国戈尔公司(W.L. Gore&Associate)。凭借着PTFE绝缘电缆,戈尔公司实现了飞速发展。1967年7月21日,戈尔电缆还在NASA阿波罗11号任务中登上月球。

  1969年Bob Gore(Bill Gore的儿子)开始研究PTFE,试图进一步挖掘这种优秀高分子材料的潜能。Bob Gore尝试将PTFE进行拉伸,增加其中的空气含量,让材料更轻盈、更柔韧、更具成本效益。他对棒状PTFE加热,然后慢慢从两端拉伸,但棒条每次都会断开。一次偶然的实验中,Bob Gore对棒状PTFE做了一次加速拉伸,让他惊讶的是PTFE拉伸到了原始体积的十倍,并且膨体材料含有70%的空气并具有多孔结构,可以在其中填充辅助材料使其拥有更多神奇的特性,进而广泛地运用在各行各业。由此,美国戈尔公司发明了ePTFE材料,并在接下来的50年里将其应用到了9大门类上千种产品中,覆盖了汽车、电子、医疗、服装等众多行业。以下将从10个行业说明ePTFE膜在各个领域的具体应用情况:

  (1)汽车行业

  ePTFE膜具有极其紧密的网状微孔结构,孔径约为水滴的两万分之一,可阻隔大小低至1.0μm的微小水滴和污物颗粒,保证车灯、ECU、电机等不会受到异物的影响。与此同时,这些微孔比空气分子大700倍,可以让空气自由通过,从而实现调节车灯内和汽车电子设备壳体内空气湿度及气压的功能,使汽车电气设备不受外部恶劣环境影响,保持正常工作。

  (2)新能源

  在新能源发展中,ePTFE膜及其组件同样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它可以作为驻极体材料,也可以作为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中的质子交换膜材料等使用。新能源动力锂电池方面,ePTFE膜可以作为电池包泄压阀的核心材料,装置在电池包上以避免电池发热导致气体膨胀使电池鼓包发生爆炸,在保障电池包内外部气体对流交换的前提下,又可以将粉尘、液体等污染物隔离在外。

  金属空气电池是一种新兴绿色能源,是传统电池的理想更新换代产品。金属空气电极属于气体扩散电极,由ePTFE膜、催化膜和集流体组成。ePTFE膜的主要作用是使空气中的氧气能够连续扩散到发生电极反应的气液固三相界面上,并且防止电解质向外渗漏。使用优化后工艺制备的ePTFE膜,孔径分布更加均匀,可以显著降低空气电极极化现象。

  (3)消费电子

  2016年,苹果新款手机iPhone 7和iPhone 7Plus支持IP67防水,三星S7 edge通过应用美国戈尔的ePTFE膜实现了最高等级IP68防水功能,手机防水功能由此开始受到行业的青睐。随后OPPO、vivo以及华为等国产手机厂商开始跟进,在其旗舰机型上推广防水功能,未来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产品防水功能将成为标准配置,ePTFE膜在该领域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4)电缆及其组件

  电缆的应用环境十分多样、复杂。无论是在地面、地下、海洋、空中甚至太空,电缆都必须保证经久耐用,否则会对电力系统造成重大的影响。复杂多样的应用环境对电缆的机械性能、电性能以及环境耐受性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ePTFE膜具有较低的介电常数,是电缆的理想绝缘材料。其独特的多孔结构可以使损耗和失真降至很低的水平,从而使信号可以以近光速的速度进行传输。不仅如此,ePTFE膜还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机械柔韧性和化学稳定性,可以保证电缆在严苛复杂的环境中稳定工作。

  (5)医疗

  ePTFE膜无毒、无致敏、无致癌等副作用可以广泛应用于医疗设备、器械及组织填充材料等领域。ePTFE膜具有特殊的微孔结构,人体组织细胞、血管可在其微孔中生长并形成组织连接,连接后的组织接近人体组织。这种组织生长愈合方式,从医学角度看优于传统的硅橡胶纤维包裹的组织愈合方式。随着技术的发展,ePTFE膜在整形手术填充、心脏瓣膜手术、小口径人工血管、创面覆盖材料方面已成功应用。ePTFE膜已成为医疗上重要的填充物,是目前生物组织替代品最为理想的材料之一。

  (6)航空航天

  ePTFE良好的防水透气性能,使得其在航天等高科技领域也逐渐受到关注和应用。神舟五号、神舟六号飞船为控制飞船湿度,使用的高效吸湿材料将空气中的水蒸气吸收转变为液体,储存在多孔材料中。为防止液体外泄,同时保证良好的水蒸气透过性,飞船采用ePTFE膜制成防护包装袋,对飞船湿度控制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在长期空间站的运行中,需要对废水等进行回收,采用ePTFE膜可以对回收的液体进行气液分离,通过水蒸气冷凝来得到净化水。

  (7)水净化

  ePTFE材料结构高度对称,不含活性基团,洁净度高,表面能低,表面不易润湿,疏水性强,只有进行特殊处理才能扩大其应用范围。随着国内外ePTFE表面改性研究的不断深入,通过等离子体处理、功能单体聚合、化学处理等处理方法,都能有效提高其湿润性和黏结性,以提高ePTFE膜的表面能,改善其亲水性。改性后的ePTFE膜可使水通过,而水中的微粒子悬浮物被分离,从而实现了在水净化领域的应用。2019年11月,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版)》,将高强度PTFE中空膜作为工业废水处理、海水淡化应用示范的重点新材料。

  (8)除尘滤料

  PTFE结构高度对称,属于非极性高分子,表面能低。粉尘吸附是由分子间的作用力实现,包括取向力、诱导力和色散力。对于非极性的PTFE表面,不具备形成分子间取向力和诱导力的条件,只能形成较弱的色散力,粉尘不易吸附在PTFE材料上。因此,PTFE是除尘滤膜的理想材料。

  (9)包装

  ePTFE膜及其组件产品具有化学惰性佳、抗紫外线、不易燃、和耐高低温等优异性能,能适应各种环境气候变化而不影响其性能发挥。ePTFE膜及其组件产品可应用于工业化学品、农药、药品和液体包装上,保持压力平衡,避免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或气压变化使包装膨胀或凹陷而导致产品包装破损问题,同时避免灰尘、水和其他物质进入而影响产品品质。

  (10)服装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功能性纺织品尤其是ePTFE纤维织物日益受到企业重视。ePTFE膜经过裂膜、纺纱、织造,与普通织物通过层压工艺复合后,可制成防水透湿层压织物,具有强度高、耐久性好、防水透湿、阻燃、抗紫外线、自洁性好等诸多优点。最初的ePTFE层压面料是由美国戈尔公司于1976年试制成功的,该面料突破一般防水面料不能透气的缺点,所以被誉为“世纪之布”。发展至今,美国戈尔出产的面料不仅用于登山、远足、滑雪等各项户外运动,还被广泛地应用于城市休闲服装,深受广大使用者的喜爱。

  (二)主要技术门槛

  1、 生产多种不同特性的ePTFE膜存在较高的工艺壁垒

  由于PTFE材料具有耐高温、高润滑等特性,对其进行拉伸延展和加工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最终产成品的良品率、质量水平难以控制。同时,加工形成特定微观孔隙结构的工艺技术难以掌握,部分特定的微观孔隙结构在改性、复合等加工环节容易被破坏而无法达到预期性能,因此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实践技巧与理论知识,例如:加热的温度、拉伸的速度与倍率、模具的外观形状、改性复合的工艺细节等,都需要具备大量的试错、改进经验与丰富的理论知识才能掌握,公司通过技术储备与时间成本在工艺流程上建立起了较高的壁垒。

  2、 自主设计生产工装设备的能力是ePTFE膜产业化的壁垒

  在实验室环境下试制成功的具备某一特性的ePTFE膜还需要经过批量生产才能获得大规模产业化的能力,但ePTFE膜生产设备无法通过外购方式直接获得,膜的制造、改性、复合以及应用组件的主要产线与工艺设备需要自行设计开发,这使得具备独立自主设计、制造生产设备的能力成为进入行业强有力的壁垒。

  3、 定制化、组件化并配合客户长期验证是ePTFE膜的应用壁垒

  ePTFE膜作为一种关键的基础性材料,本身难以在下游直接使用,需要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或亟待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出相应的零部件组件或全套解决方案。这要求公司在获得实际订单前就参与客户的产品设计,并通过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技术验证。定制化设计与生产能力、长期技术验证的持续投入以及客户对具有品牌的供应商的信任,也构筑起了较高的进入壁垒。

  二、SiO2气凝胶行业

  (一)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气凝胶诞生于1931 年,由 Steven.S.Kistler 在 Nature 杂志上发表《共聚扩散气凝胶与果冻》标志着气凝胶的发现。也正是 Kistler 首次通过乙醇超临界干燥技术, 制备出世界上第一块气凝胶——SiO2 气凝胶。

  1999 年美国 Aspen Systems 公司承接美国宇航局的课题,成功制备出纤维复合的气凝胶超级绝热材料。2001 年正式成立了 Aspen Aerogel 公司进行气凝胶的商业化运作,开始将气凝胶绝热毡推广应用至航天军工、以及石化领域。气凝胶终于找到了一个好的商业化产品模型。2003 年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学品和高性能材料公司 Cabot 通过兼并德国 Hoechst, 掌握了常压干燥制备 SiO2 气凝胶材料的生产技术,成立了气凝胶专业公司,主要产品为气凝胶粉体颗粒,作为涂料添加剂或采光玻璃中的填充层应用。

  近年来气凝胶行业发展迅猛,特别是十三五规划期间,国家对于新兴材料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推行积极的引导政策,气凝胶行业进入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多,产品应用不断扩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技术研发速度加快,尽管国内气凝胶产能迅速上升,但是依然无法完全满足国内需求。尤其随着新能源车的高速发展,在车载电池持续输出电能之后容易造成高温发热甚至自燃的风险。传统的隔热材料在电池发热 严重时其并不能起到很好的隔热效果,而气凝胶复合材料的出现有望解决这一痛点。气凝胶作为一种新兴材料,具有优良的绝热阻燃性能,将气凝胶与工程材料复合而成的气凝胶复合材料具有极为优异的阻燃性能。

  (二)主要技术门槛

  目前阻碍气凝胶快速推广的制约因素之一是生产成本较高,目前产业化中主要使用的技术是超临界干燥技术和常压干燥技术。而气凝胶的生产成本主要集中在硅源、设备折旧和能耗三者当中,硅源主要包括水玻璃和有机硅。有机硅价格较为昂贵,但是纯度高,工艺适应性好,既可以应用于超临界干燥工艺,也可以适用于常压干燥工艺,目前国内外采用超临界干燥工艺的企业基本上都是采用有机硅源。水玻璃价格低廉,但是杂质较多,去除杂质的工艺较为繁琐,目前主要应用于常压干燥技术中。设备折旧方面,因超临界干燥技术设备投资较高,折旧要高于常压技术。能耗方面,超临界干燥系统耗电要高于常压干燥系统。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突破多重壁垒并掌握先进技术的企业

  由于ePTFE膜及其组件产品的制造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整个市场中的参与者数量有限,即使是行业巨头也仅有美国戈尔一家以ePTFE材料为核心业务,其他的市场参与者例如日东电工、唐纳森等都仅有部分业务涉及ePTFE材料。

  ePTFE膜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每一个细分应用市场都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制化开发。得益于长期与知名汽车主机厂、配件厂的合作,公司对定制化的开发模式具有丰富的经验,通过长期不断地试验和探索工艺、自行设计生产所需设备等方式成功跨越了前述多重壁垒,成功掌握行业先进技术并应用于不同领域,成为行业中为数不多的可大规模制造具有多种不同特性ePTFE膜及其组件的供应商。

  2、牵头制定行业标准

  目前国家暂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ePTFE膜生产制造的行业标准,仅有PTFE及ePTFE膜在部分应用领域中的标准。作为国内ePTFE膜及其组件的领先供应商,公司牵头起草了行业标准《汽车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用防水透气组件》(QC/T 979-2014),标志着公司在该领域拥有先进的技术水平。随着核心技术产品在消费电子、新能源动力电池、医疗健康、航空航天等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将在更多的行业应用领域达到先进的技术水平。

  3、拥有大量先进的专利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长期的研发投入为公司技术水平不断进步提供了支持。

  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204项,其中发明专利40项,美国、日本PCT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57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处于审查中的专利申请96项,全部为发明专利。

  4、核心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1)透气栓、透气膜

  透气栓、透气膜主要应用于汽车车灯、ECU、微型电机等部位,主要起到防水、防油、压力平衡的作用。公司能够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定制化生产不同透气量水平的透气栓、透气膜产品。与此同时,公司产品的渗水压力可以达到50KPa以上,防油等级满足最高等级8级的标准,技术指标已经达到行业内先进水平。

  (2) 耐水压透声膜

  公司的耐水压透声膜具有亚微米范围内互连的高度规则的孔隙结构,通过对ePTFE膜微观结构的改性,其孔径精度达到μm级,在阻碍液体进入的同时保留对于空气、气体、声音及热量的通道作用,插入损耗小于2dB,耐水压可深达水下50米,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 ePTFE膜复合吸音棉

  ePTFE膜复合吸音棉为公司的原创性产品,通过对ePTFE膜的声学特性进行巧妙的运用,将其与公司的基础吸音棉复合,从而获得优秀的吸音降噪特性。这一高性能复合微孔薄层新材料具有良好的全频吸音能力,对100-6,300Hz频率的噪音均能有效吸收降低。其中,对3,000-6,300Hz频率范围内的噪声吸声系数达到了0.95的高水平,声压在全频范围内降低了5-7dB,使大部分噪音强度降至听阈以下,吸音效果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4) 干燥剂

  公司掌握高性能干燥剂制作配方,干燥剂产品总吸湿率可达200%,与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OZO同类产品处于同一技术水平。同时,公司的干燥剂产品还能够克服返卤问题,实现逆向排湿等功能,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方案。

  (5) CMD

  CMD是一款在行业中具有颠覆效应的创新产品,通过将高性能的吸雾剂与ePTFE膜相结合,能够为客户提供行业内领先的湿度控制解决方案。相比于竞争对手美国戈尔&AML的CMD产品,公司的CMD无需外接电源驱动使用,在成本和使用便利性上具有更强的优势。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性能复合材料行业,材料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复合材料最为最新发展起来的一大类新型材料,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如下:

  (1)下游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市场容量逐步扩大,技术领先型材料企业有望步入快速发展期。

  随着技术不断发展,消费电子、新能源交通、航空航天等新兴领域的需求不断扩大,行业将迎来较快发展期。一方面,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和升级,高端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产品升级换代也将进一步提速。而高端消费品领域客户对新型功能防水、透声、透气的防护性和功能性等多维度系统化解决方案需求将随之增多,服务要求亦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不断拓宽的应用场景将催生更多新型高端消费品种类,根据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量身定做个性化功能性材料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这将对复合材料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2)国家政策扶持,国产化进口替代进度加快

  目前我国的高端ePTFE材料主要依赖于进口,大部分市场被美国戈尔、日东电工、唐纳森、美国杜邦等外国巨头垄断。以氢燃料电池为例,在多种氢燃料电池技术方案中,目前最适合车用的就是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中膜电极是核心部件,在燃料电池电堆中承担了核心的电化学反应功能,被誉为燃料电池的芯片,而膜电极主要由质子交换膜、催化剂、气体扩散层构成。随着膜电极国产化的深入,氢燃料电池产业链已基本实现国产化,但产业链中氢质子交换膜、气体扩散层等核心材料仍依靠进口,质子交换膜基本被国外少数厂家所垄断,自主研发制造质子交换膜,解决关键性原材料“卡脖子”难题,实现国产化配套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部发布的《“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中将高性能膜材料列为材料领域国家发展的重要方向。得益于国家对相关领域的政策与财政支持,新型材料的国产化进度已加快。在公司与其他国内优秀企业不断努力下,部分高端ePTFE产品已具备国产化的基础,并在核心技术指标上与进口产品处于同一水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61.52万元, 同比增长14%;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6,639.82万元,同比增长20.13%;每股收益0.95元/股。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6,301.07万元,较期初增长40.3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61,586.97万元,较期初增长11.01%;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6%,同比减少4.78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3月30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0.00万股,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000.00万股的2.00%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3月30日为授予日,以27.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1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钱技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5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4)。

  4、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6、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03人调整为102人,前述1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30日,并同意以27.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1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公司董事,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30日,以27.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1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3月30日

  2、授予数量:140.00万股

  3、授予人数:102人

  4、授予价格:27.2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云先生及其女儿张晗女士,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亦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云先生及其女儿张晗女士。除此之外,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亦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除1名激励对象拟从公司离职,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30日,以27.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1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对授予的1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45.77元/股(授予日收盘价为2022年3月30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首个可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7724%、16.3836%、17.5750%(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价格、授予日收盘价和实际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内容、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三)《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3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钱技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5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4)。

  (四)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2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六)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03人调整为102人,前述1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03人调整为102人,前述1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03人调整为102人,前述1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内容、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加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明强先生、钱技平先生、陈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泛亚微透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管理层,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推进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泛亚微透2021年年度报告》及《泛亚微透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鉴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5,600万元收购了大音希声股60%权款。同时,公司于2022年1月出资10,000万元与其他20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氢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项目。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且公司未来一年内需偿还的债务和利息金额较大,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86,301.07万元,较年初增长40.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586.97万元,较年初增加11.0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61.52万元,同比增长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39.82万元,同比增长20.13%。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

  (3)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需要,结合宏观经济预期,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办理2022年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年度内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等。同时,提请审议批准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总经理张云先生在本议案审议通过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以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公司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银行授信事项及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向关联人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基膜及涂布设备等,公司预计发生销售基膜及涂布设备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李建革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泛亚微透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03人调整为102人,前述1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云、邹东伟、李建革、王爱国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泛亚微透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3月3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7.20元/股,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1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关联董事张云、邹东伟、李建革、王爱国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泛亚微透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该文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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