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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48         公司简称:芳源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会决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11,71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937,440.00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1.36%。如在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和镍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NCA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商,以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为基础,以现代分离技术和功能材料制备技术为核心,生产NCA、NCM前驱体和镍电池正极材料球形氢氧化镍,产品主要用于锂电池和镍电池的制造,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工具、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实行“前沿技术研究、在研产品开发、在产品持续优化”的研发策略;加强专利布局,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培养掌握创新文化的科技人才和团队,积极融入全球的创新体系。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借助“产学研合作”、“市场需求开发”、“联合定制开发”等多种模式,充分利用前沿科技资源,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满足产业化需求,提升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和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的研发制造水平。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采购审批流程、供应商管理体系和成本控制措施,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与品质稳定。主原料由经营管理中心负责采购,根据公司制定的材料标准,严格执行来料检验程序;辅料及办公用品、维修零配件、机器设备等由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采购,单笔超过一定金额的采购订单,经相关部门参与合同评审,总裁签批后方可执行。公司在与上游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通过评估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动态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原辅料供应持续稳定、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在成本控制方面,根据公司采购流程,由采购部门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同时尽量降低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为基础、综合考虑客户需求预期,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在生产组织方面,生产管理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实际库存量、安全库存量、上月出货量、车间生产能力等情况,并综合考虑市场开发进展和客户需求预期,合理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并编制相应原材料辅料等采购计划,确保生产计划按时完成、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在生产作业方面,生产管理中心严格执行产品技术标准,并根据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控制要求,编制生产过程作业指导书、规定操作方法和要求。实际生产中,监督各生产工序中的操作人员按各自工艺要求和作业指导严格执行,并根据不同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关键控制点。由专人全程负责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工序检验、以及产品最终的出厂检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4、营销模式

  公司产品以直接销售至下游生产厂商即直接销售为主,少量产品销售给贸易商客户即间接销售。公司的营销策略是“以技术开拓市场”,积极参与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交流,成功与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保持与客户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等方面的开发合作,提高持续获取新业务机会的能力。公司依据市场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实际情况,持续加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市场推进策略。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情况

  目前,行业主流三元正极材料包括NCM3系、NCM5系、NCM6系、NCM8系和NCA。其中,NCM5系和NCM6系产品推出较早,技术相对成熟,在多个电池市场上被广泛应用,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鑫椤资讯的统计,2019年NCM5系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为62.3%,市场份额高于其他型号的三元正极材料,代表了目前国内三元正极材料的主流;NCA和NCM8系产品属于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在国内是新型产品,整体技术和工艺水平低于日韩企业,国内目前具有能力批量生产性能合格的高镍材料的企业不多。我国《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该目标的实现对高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高性价比的动力电池开发提出新的要求,推动了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向高镍化发展。

  (2)镍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情况

  镍电池作为碱性二次充电电池,凭借其自身的低成本、良好的快充性能、循环寿命长、无记忆效应、无污染、温度使用范围广、安全性能好、质量轻、体积小、放电能力强等特点,被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和消费者接受,在二次充电电池市场领域占有一定的比例。目前镍电池市场规模相对比较稳定,且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主要分布在通讯数码产品领域、家用电器产品领域、灯具工具产品领域、器械仪表产品领域、动力及备用电源产品领域、交通运输以及军工领域等。

  (3)主要技术门槛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工艺技术壁垒较高,研发周期较长、反应流程复杂、过程控制严格,如盐和碱的浓度、氨水浓度、加入反应釜的速率、反应温度、反应过程pH值变化、磁性异物控制、反应时间等反应参数均需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

  公司自2004年开始研发镍电池用球形氢氧化镍共沉淀结晶合成技术,至今已有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形成了以共沉淀技术为基础的合成工艺条件、合成机理、合成装备等完整的功能材料制备核心技术,解决了NCA三元前驱体合成中镍钴铝均相共沉淀、一次颗粒形貌调控、粒度分布调控等关键问题,生产具有成本优势的、可调控形貌的、品质优异的NCA三元前驱体产品。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NCA91的镍摩尔含量比已达到90%以上,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近年来,三元锂电池逐步向高能量密度、高循环次数、高安全性方向发展,对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各项性能要求更加严格,行业新进入者短期内较难突破关键工艺技术,存在较高的进入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凭借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的优势,重点覆盖产业链下游的龙头企业,例如:2005年,公司开始向比亚迪批量供应球形氢氧化镍正极材料;2015年,公司突破并掌握高镍NCA三元前驱体的关键工艺技术,并于2017年正式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NCA三元前驱体,经松下加工生产成锂电池后用于特斯拉电动汽车。2018-2020年,公司NCA三元前驱体出口量均排名国内第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

  随着能源结构优化、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全球关注要点,大力发展新能源成为世界范围内众多国家的战略举措。海外市场来看,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欧洲绿色协议”,要求2050年前实现该地区净零排放;美国新能源战略逐步确立,2021年8月美国总统签署行政命令将2030年电动车占新车销量比重的50%作为目标。国内市场方面,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将“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作为重点任务,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

  (2)动力电池行业持续受益

  在全球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增长迅速。根据高工产研、Marklines及中金公司研究部统计数据,2020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达到139GWh,同比增长20.7%;分区域来看,2020年中国市场总装机量达64GWh,同比增长3.1%,海外市场总装机量75GWh,同比增长41.2%。根据高工产研数据,2021年上半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达到约100Gwh,同比增长141%,其中2021年上半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46Gwh,同比增长177%;2021年全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140Gwh,同比增长128%。

  (3)三元正极材料市场份额整体稳步提升,三元前驱体行业迅猛发展

  目前,正极材料主要有三元正极材料(NCM、NCA)、磷酸铁锂(LFP)、钴酸锂(LCO)以及锰酸锂(LMO)四种材料。其中三元正极材料在新能源乘用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工具电池市场得到广泛应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补贴门槛进一步提高,对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提出更高要求,国内主流动力电池企业加快三元动力电池生产和应用,三元正极材料的出货量所占市场比例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根据高工产研数据,2020年中国锂电池正极材料中,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占比达到46%,较2015年上升约16个百分点。

  三元前驱体作为三元正极材料的核心材料,与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情况紧密相关。根据高工产研数据,近年来随着三元正极材料的出货量不断提升,三元前驱体市场需求也不断增长,2020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达到42万吨,2015-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51.3%;2020年中国三元前驱体出货量达到33万吨,2015-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52.5%。

  (4)高镍化成为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发展趋势

  提高镍含量已经成为三元动力电池主要技术路线之一,高镍化有助于提高三元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和续航里程,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的需求将保持高速增长。同时,钴原料的单价高于其他原料,因此高镍化有助于降低钴的单位含量从而降低材料成本,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具体来说,三元正极材料高镍化产品的发展路径为:NCM正极材料的代表性产品主要从NCM111、NCM523、NCM622、NCM712到NCM811以及更高镍型号发展,NCA正极材料的代表性产品主要从NCA80、NCA88到NCA91及更高镍型号发展。

  根据高工产研、中金企信国际咨询数据,2020年中国高镍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占比达到32.7%,其中NCM811、NCA前驱体出货量占比分别为22.7%、10.0%,较2015年分别上升20.6个百分点、5.7个百分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956.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72.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6%,主要系2021年以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三元前驱体市场需求增长旺盛,一方面公司产能持续释放,另一方面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加强产品研发和客户开拓,使得公司订单大幅增加。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为NCA三元前驱体、NCM三元前驱体、硫酸钴、球形氢氧化镍等。报告期内,公司NCA三元前驱体产品保持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32,632.14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64.09%,同比增长80.43%;公司NCM三元前驱体产能持续释放,报告期内NCM三元前驱体产品的营业收入达53,705.48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25.95%,同比增长623.12%,发展态势良好。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建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721,801.6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2,958,748.26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11,71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937,440.00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1.3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是基于回报股东、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客观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罗爱平、吴芳、袁宇安、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宋树、龙全安、刘京星、张斌、林洁萍、陈剑良、林卫仪、朱勤英、陈少安对议案6回避表决;朱勤英、陈少安对议案7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2年4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人:陈剑良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爱平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陈剑良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总裁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11,71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937,440.00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1.3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2021年度内控实施情况编制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董事罗爱平、谢宋树、龙全安、吴芳、袁宇安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使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拟对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敏龄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8、议案10,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58元,共计募集资金36,640.0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0万元(不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7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35.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104.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待支付的发行费用23.95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817.0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1年8月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9月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11,245.8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芳源循环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于受到全球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鉴于此,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0月。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并额外领取董事津贴7.2万元/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由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绩效工资、级别工资、服务奖金等组成。绩效工资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使公司名称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英文名称由“Guangdong Fangyuan Environment Co., Ltd.”变更为“Guangdong Fangyuan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及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范围重新进行了规范化表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照最新的经营范围规范,对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收集、利用:含镉废物(HW26)、含镍废物(HW46)(包括废镍镉、镍氢电池)(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硫酸镍、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氯化镍、硫酸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营运;环保设备加工、制造;环境科技的开发、转让、实施;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及向收购企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自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变更后: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条款如下:(下转D1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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