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经核查发现,公司原披露的报告中个别信息存在错误,现对《2021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 更正情况
1、《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2、产品与生产”之“(5)产能与开工情况”
更正前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之“(3)坏账准备的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更正前:
注: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期初租赁负债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更正后:
注: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期初租赁负债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7、租赁负债”
更正前:
注: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期初租赁负债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更正后:
注: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期初租赁负债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之“(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医用药用聚乙二醇活性衍生物产品的销售、聚乙二醇化应用创新技术服务及运输服务。年报中对三类主营业务分国内地区、国际地区的情况进行了合并统计,审计报告中仅对产品销售收入进行了分地区统计,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存在数据差异,特此说明。
6、《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之“(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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