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郑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26,9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64 %;董事林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78,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7 %;监事何修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78,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7 %。前述标的股份已于2018年1月17日解除限售。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郑坤先生、董事林家兴先生、监事何修明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2年10月25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数均不超过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其中郑坤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8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6%;林家兴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81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1%;何修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81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1%。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郑坤先生、林家兴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郑坤先生、林家兴先生、何修明先生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何修明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及董监高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及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及董监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