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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六禾之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六禾”,曾用名“苏州六禾之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环大六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六禾”)、夏晓辉、王烨、卓晓帆、中原理财-六禾光辉岁月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六禾光辉”)、六禾谦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六禾谦恒”)、六禾谦远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六禾谦远”)、金海5号证券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海5号”)、六禾谦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六禾谦汇”)合计持有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367,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减持前的7.1969%降低至5.3791%。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公司股东青岛六禾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六禾、夏晓辉、王烨、卓晓帆、六禾光辉、六禾谦恒、六禾谦远、金海5号、六禾谦汇共同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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