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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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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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 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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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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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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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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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统称“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以及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实施问答》以及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除以下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 执行《实施问答》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以上要求,公司将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4、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二) 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仅存在短期低价值租赁业务,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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